一位房地产老总被侵占、被司法的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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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9岁的陈相文,居住在成都金牛区。是成都最早的私营房开发商,于1993年成立了国华物业开发公司兼总经理。

1994年经过多年打拼实现了原始积累的陈相文,有了比较雄厚的产业平台和资金实力,遵照“搞活经济,鼓励挂靠”的政策,成立了成都最早一家地产物业公司,并取得成都市锦江区“府南河68号地块”开发权。经青羊区建委研究同意,准予国华公司挂靠成都市青羊区建委下属公司“成都青羊建委城镇房屋综合开发公司”进行地产开发。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定了挂靠缴纳管理费、按比例提成利润,还有无条件接受青羊公司直接管理和领导的《合作协议》。在此基础上,国华公司以青羊公司的名义,按照开发的程序规范地办理68号地块的开发。在成都市建委立项并相继取得了市建委、市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市房管局、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市拆迁办等相关管理部门完善了“68号地块”开发的合规合法手续。

规划方案通过后,国华公司对拆迁调查动员、安置补偿、房屋设计等。期间,国华公司付出了巨大的精力、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的代价,费用也都是由国华公司独立承担。

1997年12月,签定《联合建房实施议定书》。但是由于资金缺口大,实施中举步维艰无力推进。12月,青羊公司要求国华公司与其脱离挂靠关系。迫于无奈与青羊公司终止了挂靠关系。

1998年国华公司按照建委的要求,重新以国华公司的名义再次按房地产开发程序。在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府南河68号地块项目”的开发权和所有权。完成建委资质证书、商品房建设立项、计委的项目建议书、规划局的定点通知书、红线图、规划方案、勘测院界址点等等。

1998年7月,眼红的青羊公司出尔反尔,发文到建委、国土局、规划局等主管部门,争夺“府南河68号地块”项目的所有权。由此产生经济纠纷和矛盾,开始了长达二十年的法律诉讼和上访行为。

 

法律维权

 

1998年7月青羊公司起诉国华公司。请求事项是:“返还青羊公司投入的资本金750万元;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和违约金250万元等还有其他费用。”

1998年10月即将开庭时,青羊公司突然变更诉讼请求。这次开庭审理了两个不同案由和不同诉讼请求的内容,违反了审判程序法的原则性基本规定。

1999年4月,受理审理的省高院合议庭,在同一个合议庭,同一天,同一个,同一个审理过程,竟然做出两个截然不同的审理判决结果。再一次严重违反审判程序。

同年底,国华公司在上诉期间等待二审开庭的时候,竟收到最高法的民事终审裁定书。使国华公司失去了机会。青羊公司倚仗有政府背景,加上又是集体企业的优势,串通司法舞弊作假打压私营,将国华公司再一次背叛出卖,实现了获取“68号地块‘法术’所有权”。

2000年3月份,在青羊公司等人的操纵下,弄虚作假背着陈相文变更了国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作假的新的法人代表配合下,将“68号地块”抵偿“合法变更”给青羊公司。

 

上访维权

 

从2001年起,陈相文开始了喊冤的路程。早先,就在成都本地,去了青羊的工商局、公安局、信访办、辖区。一切无果没有意义。

随后,转而成都市公安局、四川省维稳办、省信访办、省公安厅信访办、省政法委、省检察院。依然无果没有丝毫的转机。

2006年后踏上去北京上访之路,先后找过最高院、最高检、国务院信访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最高权力机关。十余年的上访抗争过程,换来的是地方政府的恐惧、打压和小费施舍。每到敏感日子,政府派人监护死守,禁止上访外出。

最后地方政府做出某种姿态的让步,答应支付50万元的补偿,来消解陈相文的早期付出和奔波,至于司法不公、财产被侵也就一笔勾销。对此,陈相文绝不接受,认为饿死穷死也不承认这个羞辱人格的协商方案。

20年来,法定代表的陈相文,不仅在经济上倾家荡产,精神上也受到摧残。尝到也认识到在不正常法制时空下,不正常的司法审理判决所导致的冤案。如今欠下巨额债务,长期恶性失眠,经常恍惚有加,是孤寡残年无儿无女无住房的极度贫困门户。曾经辉煌的新星企业家,遭遇体制和司法不公的连续迫害,生活艰难,满目苍凉,不堪今日,不寒而粟,难待明天。

还在抗争的道路上陈相文,在用生命去呐喊用死亡去伸冤。希望能为民营企业、为弱势群体,讨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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