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胜案开庭多名旁听者被驱赶推搡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2024年4月18日,湖南衡阳陈文胜弟兄被指控涉嫌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一案,在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局动用了大量人力,法院门前整条街被以“演习”的名义封锁,要求旁听的弟兄姊妹被驱赶、推搡,法院限制旁听人数,只允许4名家属进入法院旁听。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为主传福音,走遍全国各省的湖南衡阳陈文胜弟兄因为被指控涉嫌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刑法》第290条),于2024年4月18日上午9点,在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开庭。   陈文胜弟兄于2023年9月1日失去自由,目前已经七个半月了。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系《刑法修正案(九)》所规定的新罪名,根据刑法第290条第4款之规定,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关方面利用这个罪名来指控陈文胜弟兄的传福音行动,是不合理的,因为和平的传福音行动并不扰乱社会秩序。陈文胜弟兄被审判是对宪法第36条的严峻考验,因为中国宪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其中当然包括传教自由。信仰自由需要捍卫,国家需要尊重和保护人权,宪法需要被捍卫,刑法不应该惩罚没有社会危害性的人。   2024年4月18日上午8点,李晓明律师弟兄从湖南衡阳发出的信息:“朋友们平安,我来旁听陈文胜弟兄的案件,法院不仅不让旁听,还有一大群黑衣保安维持秩序,推搡我离开。我个人是和平的,我只是带着爱心来看望我的弟兄,旁听案件,但是衡阳市没有表现出对法治和公民的尊重。   他们目前已经封了路,动用了大量人力,目前10多个保安陪我站在衡阳市人民检察院门口对面的路上。请为陈文胜弟兄祈祷,他是喜乐的,他对逼迫他的只有爱,也愿我们传递这种爱与和平。   但是我们依旧呼吁捍卫宪法,捍卫法治,捍卫人权,这是我们的责任,并不只是为了我们自己,也是为了一个更美好的社会。”    2024年4月18日下午13时,陈文胜弟兄的家属和旁听的弟兄姊妹发出关于陈文胜弟兄一案开庭情况的公告:   陈文胜弟兄于2023年9月1日失去自由,目前已经七个半月了。   关注陈弟兄的家人和朋友们平安,现将陈文胜弟兄2024年4月18日的案件开庭情况通报给大家。感谢大家的关爱和代求,请继续举手。   第一,旁听。 我们在2024年4月18日早晨7点多抵达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门口,门口已经有警车,附近有四十位左右的黑衣“特警”,还有很多各部门工作人员,加起来估计有七八十人以上,阵势很大。后来整条街被以“演习”名义封锁,我们到了法院正门的被驱赶。虽然有推搡,驱逐,但是整体和平。   只有陈文胜弟兄的妻子、儿子、大哥和大嫂四位亲属进去了,二哥都没进去。陈弟兄86岁的母亲被社区限制在家。   法庭的旁听席只有十几位,除了他们四位,都被其他来路不明的人员占满。衡阳市本地想旁听的家人也被有关部门联合劝阻,今天衡阳方面至少出动了上百人来应对这次开庭。想旁听的弟兄姊妹没有机会旁听,但是都以和平喜乐的态度面对。   第二,庭审情况 根据几位家属回忆整理如下: 2.1起诉书罪名 起诉书罪名应该是刑法第290条非法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三年以下从重处罚。   2.2指控事实 陈文胜弟兄因为传福音被行政拘留九次,一次拘留10天,八次拘留每次15天共120天,一共130天,屡教不改。陈文胜弟兄多次组织群体或者个人传福音活动,如菜市场、十字路口、店铺、少数民族地区等。影响了居民生活,扰乱了社会秩序。 指控的证据有证人证言,但是没有证人出庭。令人遗憾和心痛的是,有不懂法律的弟兄姊妹做了笔录,成为了指控陈弟兄的证据。   2.3辩护律师 官方指定了一位法律援助律师,在法庭上基本上是陈弟兄自我辩护,律师没有任何补充和独立意见,尊重陈弟兄的自我辩护意见。   2.4陈弟兄的态度 陈弟兄坚定自己的信仰,表明自己并没有组织,只是参与,并没有扰乱社会秩序,也没有资助。陈弟兄也表明了作为有信仰的人,他甘愿为信仰受苦,可以重判,但是作为公民,请法院公正审判。   陈弟兄非常喜乐平安,他对法庭上的工作人员都态度极为友好。   2.5庭审时间 庭审在上午九点开始,十点半左右结束。   2.6庭审结果 没有当庭宣判。陈弟兄说应该会上诉。   感谢上帝,谢谢大家的爱,请转发,请继续为陈弟兄代求。

#朱孝顶律师 因在 #检察院 录像被带往 #派出所 调查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近日,北京知名律师朱孝顶在河北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被拒,朱律师录像取证,被法警强制删除并报警,警察出警后允许录音录像进行监督,警察把朱律师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后,认为其没有违法行为遂放行。但沧州市检察院法警支队张利支队长却指令法警非法限制朱律师的人身自由。

    2024年4月17日早上八点半,律师和家属一起来到沧州市检察院12309,控告黄骅市法院枉法裁判违法犯罪问题。     窗口工作人员拒绝接待,拒绝接受材料。在等了两个多小时后,来了一位工作人员,同样未穿工作服,拒绝告知职务和姓名,且接待态度恶劣。     朱孝顶律师为了固定该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对其进行录像。检察院法警报案要求朱律师将视频删除。     公安机关出警后,就在检察院服务大厅里,律师被允许对110执法行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朱律师一再对出警警察表示,他们没有一进来就随意录音录像,之所以录像是为了固定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他们愿意提供该份证据。     检察院法警支队张利支队长,企图制止律师继续录像未果。随后,双方被带往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西环中街派出所进行调查。     到达派出所后,张利支队长当着朱律师和民警的面,打电话召集检察院法警穿上制服立即赶赴派出所。     出警警员认为朱孝顶律师没什么问题,未对朱律师作任何限制可以离开。但沧州市检察院法警却蹲守在门外看守朱律师,朱律师去上卫生间,检察院的法警仍然寸步不离!     目前,朱律师已经获得自由。     他表示,“此次事件是法制史上极为荒诞、滑稽、尴尬的场面,沧州市检察院检察服务大厅法警禁止录像,110出警民警允许录像监督。       我必须公开地对接出警的沧州公安表达感谢,对公安部欢迎民众对公安执法有权录音录像监督的规定由衷地表达敬意!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真的应该彻底反思、严肃整顿,应该刀刃向内,应该主动废除禁止群众监督的土政策,应当全面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检察机关应当知耻而后勇!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绝不能简单粗暴堵死群众监督的所有渠道!”       朱律师呼吁,“沧州市检察院及法警张利支队长必须公开道歉!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长安网、河北检察责令白振平检察长立即整顿并公开道歉!” 右一为朱孝顶律师

张庆方律师的抗争 表明一切尽在苟且中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2024年4月11日,知名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张庆方于忍无可忍、“走投无路”之际,与委托人一道,冒雨在中共最高法院门前抗争,控告中共江西省鹰潭市中级法院非法强行指派所谓法律援助律师为吴敏“辩护”、蛮横拒绝吴敏家人委托张庆方律师担任吴敏的辩护人。

从张庆方律师和吴敏家人公开的信息看, 吴敏是中共正厅级官员,以贪腐之名被中共组织调查。江西纪委、监委揪住不放的所谓受贿来自吴敏的胞弟吴忠,即便吴敏、吴忠亲兄弟之间确实存在资金往来,是否构成贿赂在常识上是大可怀疑的。吴敏客观上是否确实存在贪腐,这是客观真实问题;在案证据能否确凿地证明他存在贪腐问题,这是法律真实和证据问题。而定罪判刑讲究的正是有证据支持的法律真实。如果江西纪委、监委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吴敏存在贪腐,任你多么高明的律师前来辩护,无论是中国的江平、张思之,还是美国的德肖维茨(Alan Morton Dershowitz),又岂能把有罪辩成无罪?江西纪委、监委又何惧之有?何必玩弄这么一个内循环、全操控的指定辩护和早已内定了结果的虚假辩护和虚假庭审把戏?因此,人们只需简单地进行逻辑反推,就足以反证江西纪委、监委并无确凿的证据能够对吴敏定罪判刑,然而江西纪委、监委既然已经抓了吴敏,岂肯再自己认错?岂肯罢手放了吴敏,哪怕吴敏一直是中共自己人?绝不认错,正是中共的特色之一。于是,管它证据不证据,为了证明代表着中共党的纪委的一贯正确、永远正确,必须对吴敏强定罪名、强加刑罚,这才是江西纪委、监委眼里的硬道理,于是强行指定听命于江西纪委、监委,企望未来从江西纪委、监委得到回报,并按江西纪委、监委意志不做实质辩护、不做无罪辩护的所谓法援律师许春林,以确保顺利对吴敏定罪判刑,也就成为了硬道理。

 

此次中共鹰潭中院院长田甘霖、女副院长刘赛连、副院长徐文辉集体豁出,对中共江西纪委、江西省监委俯首贴儿,在第一次指派的所谓法律援助律师辞职不干后,继续厚颜无耻地指派一个甘愿跪舔的所谓法律援助律师许春林,显然与所有恐惧中共纪委、监委的贪官污吏一样,畏惧于倘若不无条件领受江西纪委、监委的指令,安插许春林这样甘受江西纪委、监委掌控的所谓法援律师,江西纪委、监委一夜之间就可能以寻衅滋事和精准定点清除的方式,查办鹰潭中院院长田甘霖、女副院长刘赛连、副院长徐文辉的贪腐问题。在中共官场上混,占压倒性绝大多数的官员,谁能没有点贪腐问题?在中共的官场上,没点贪腐问题,怎么可能混得下去?企图借向江西纪委、监委展示出听话、听命、服从、温顺的乖巧以换取江西纪委、监委的皇恩式的垂青,对自己虽暂未暴露但一定存在的贪腐放过一马,正是鹰潭中院院长田甘霖、女副院长刘赛连、副院长徐文辉内心深处不敢见光的丑恶、鄙俗太监心思。

        在鹰潭吴敏一案中,世人清楚地看到了中共纪委、监委是如何把本来作为廉政工具的反贪机制扭曲成整人的手段,是如何把惩罚犯罪、实现正义的刑事司法异化成纪委、监委整人的工具,事实上,中共各地纪委官员也普遍叫嚣“法院也得听纪委的”,即纪委强令法院对谁定罪判刑,法院就必须且不得不对谁定罪判刑,哪里还敢讲什么证据,哪里还敢主张什么独立行使审判权,更遑论什么司法独立!

        这个问题,也正是张庆方律师在中共最高法院门前质问的“法院在纪委面前还有没有独立性”问题。这个问题,其实根本无需多问,惯使阴阳两手的中共也绝对不会正面回答,但从毛泽东、刘少奇开始至今的“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共集权和极权的实践所给出的答案就是“没有”!纪委就是党,想跟代表着党的纪委要独立性,门都没有!官还想当吗?是活的不耐烦了、主动邀请纪委查办你吗?

         中共总是空喊什么中国特色,中共喊叫的不知所云的中国特色其实不过是中共特色。司法变成政法,再变成整人、权斗和清除异己的工具,也正是中共的一个独门绝技和特色。

        吴敏一案中江西纪委、监委和鹰潭中院的无耻,以及张庆方律师和吴敏家人的“走投无路”,实质上是代替中共最高层宣告了在现有政治格局下,彻底挑明了中共深深隐藏、秘不示人的对法律和法治的真实态度。事实上,中共十余年来一直蓄意嘴上空喊法治、实践中却有计划地掏空法治,而中共最高层至少眼下还会绝不公开否定法治,正如中共处心积虑地推翻“一国两制”承诺,蓄意搞乱、搞垮香港,阻断、根除香港的法治、民主、人权对内地潜滋暗长的影响,却仍死鸭子嘴硬,继续谎称“一国两制”一样,这是中共最擅长的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的两面派阴阳手法,这种阴阳两手既长期欺骗了底层草根中国大众,又长期欺骗了国际社会,尤其欺骗了只懂公开和光明正大的民主政治,而对中共暗箱操作的阴谋、专制政治一窍不通的欧美民主国家

        中共鹰潭中院这番公然违法的操作显系中共江西省纪委暨江西省监委躲在阴暗密室里幕后操纵和指示的,在无官不贪的中共专制权力体系中没有哪家中共衙门和哪个中共官员是经得起中共手握所谓反腐大权的纪委、监委调查的,进而,鹰潭中院,以及所有中共的各级法院、所有中共各级衙门和官员,没有一个不畏惧纪委、监委的,没有一个不在纪委、监委老爷跟前诚惶诚恐、低眉顺眼装孙子的。最能证明这种畏惧的是,早在2009年,四川三位农民孙元志、颜智勤、卢小林光天化日之下如入无人之境,大摇大摆走进中共重庆市政府某局张局长办公室,自称中共纪委官员,对张局长双规,当众把张局长带走,连夜突审,张局长全盘交待贪腐行径,仅其办公室内的三张银行卡上就共有80多万赃款。

        尽管中共纪委、监委官员自己同样也经不起查办,但这丝毫不妨碍中共所有官员畏纪委、监委如虎,正如大明皇朝垂死之前朝廷大员及所有官员无不闻魏忠贤及其把持的东厂、锦衣卫之名而魂飞魄散。中共纪委自己都屁股不干净的典型案例有:收受财物3284.93万余元的中共原中央巡视组副部级巡视员张化为,曾任中共原中央巡视组副组长和组长、贪腐4.63亿余元的董宏,曾任中共原中央巡视组副组长和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因贪腐而被逮捕的周清玉,至于中纪委内部(副)局级、(副)处级官员一边查办贪官一边自己利用查办贪官的权力大肆贪腐的更是大有人在。

        缘于此,中共官场的问题不在于个体官员是否贪腐,而在于掌握查贪大权的纪委、监委和纪委书记是否对特定官员进行查办,这种可由纪委书记个人选择的、犹如不定时炸弹的不确定却又随时可能兑现的查办机制,正是所有中共官员畏惧纪委、监委的根源所在。

        自邓小平大致能够乾纲独断的1980年代开始至今的四十余年,中共对待法律、法治的态度粗略经历了邓时代完善基本立法、江泽民和胡温时代初步颁布人权保障法律、胡温后期的停滞以及近十余年的公开倒退几个时期。这几个时期,中共最高层对待法律和法治的认识和态度明显呈现这一路径:由“文革”的切肤之痛激发的必须立法、必须实行法治、必须保障人权,到中共渐渐感到法律和法治有些碍手碍脚、法律和法治开始限制中共的权力擅断,再到法律和法治制约中共独裁和专制、法律和法治(宪政)开始动摇中共的一党统治,这个认识路径与中共元老陈云所说的“新闻法不能搞。蒋介石那个时代搞新闻法,……被我们抓到了漏洞,结果还不是被赶到了台湾”完全是一脉相承。这,正是中共秘不示人的对待法律和法治的真实心声,正是江西纪委、监委和鹰潭中院胆敢在吴敏案中,在世人面前裸体狂奔的根本原因,正是张庆方律师以及所有中国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学师生除了向中共全面投降便只能“走投无路”的根本原因。

        冒雨在中共最高法院门前控告、抗争之前,张庆方律师和吴敏家人已经告遍了中共江西的所有衙门,有用吗?没用!按中共忽悠访民时挂在嘴边的“正常程序”告到了中共最高法院,会有答复吗?不会!一次次联合发文、一次次人模狗样地宣称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中共最高公检法司哪里去了?新上任的司法部贺荣女部长哪里去了?

        装睡去了,苟且去了!所有的中共官员都千人一面地苟且着,像他们的明末前辈、清末前辈一样地苟且着。所有层级的中共官场和官员充斥着的都只是一个模样的苟且景象。中共司法部接连三位部长落马,下一位接力的会不会是这位贺荣女部长呢?

        不在苟且中死亡,就在苟且中爆发!在苟且中死亡的,一定是中共的官员;在苟且中爆发的,一定是纵然苟且也无法偷生的中国底层草根大众!

“毒地”危害下的黎民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编者按:广泛存在于中国大地的“毒地”日夜不息地在毒害着国人,触目惊心的中国癌症数据也在不断敲响着国人生存恶化的警钟,然而将土地污染情况定为国家秘密,封锁、打压一切披露土壤污染状况的信息,并出台政策法规日益宽松放任“毒地”,让世界看清中国严重的民生状况与导致“毒地”的制度成因。)

 

一、触目惊心的癌症第一大国

 

据国家癌症中心发布《2024年全国癌症报告》披露,2022年中国癌症发病基本情况:新发病例:482.47万;世标发病率:201.61/10万;男性世标发病率高于女性(209.61/10万 vs 197.03/10万)

 

据WHO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新发癌症457万人,占全球23.7%;死亡人数300万,约占全球30%。中国癌症新发病例和死亡人数位列全球第一,目前中国恶性肿瘤负担日益增重。

(中国各种癌症占比)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发布的2020年全球最新癌症负担数据,中国已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癌症大国”。2020年全球新发癌症病例1929万例,其中中国新发癌症457万人,占全球23.7%;全球癌症死亡病例996万例,其中中国癌症死亡人数300万,占全球30%,而中国人口只占全球18.05%。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死亡人数接近1000万,2020年中国癌症死亡人数高达300万,将近百分之三十死亡人数的死因是癌症,已经成为中国人口死亡的最主要死因。但是中国官方媒体竭力掩盖环境污染是影响中国癌症高发病率、癌症高死亡率的一个最主要因素,多宣传致癌三驾马车:抽烟、喝酒、肥胖,还有少运动、熬夜等等,强调个人的行为、生活习惯等因素是致癌的主要因素。

 

二、掩盖不了的“毒地”危害

 

据食品伙伴网报道,4月12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8期通告,检出餐饮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和饮料等5大类食品18批次样品不合格。

 

其中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常州市武进区雪堰张鲜生生鲜店销售的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无锡大统华购物有限公司丹阳分公司销售的鲜百合,总汞(以Hg计)和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所致。

 

总汞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通过环境污染带入。汞是一种毒性较大、熔点低、易挥发的银色液体金属,俗称水银。食品中的汞元素主要以金属汞、无机汞和有机汞的形态存在,其对人体的毒性大小与其存在形态密切相关,危害较大的是有机汞。百合中总汞(以Hg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使用了含汞农药,或者是在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其中重要的是土地)中的汞。

 

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将某一个癌症病例或者癌症死亡病例与某地的环境污染因素直接联系起来,并成功获得赔偿的先例。2015年12月,江苏省常州市外国语学校曾爆出骇人听闻的“毒地”案,造成641名学生被送到医院进行检查。有493人出现皮炎、湿疹、支气管炎、血液指标异常、白细胞减少等异常症状,个别的还被查出了淋巴癌、白血病等恶性疾病。学校附近正在开挖的地块上曾是三家化工厂,专家称校区受到的污染与化工厂地块上污染物吻合。一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显示,化工厂地块上苯并芘等普遍超标严重,其中污染最重的是氯苯,它在地下水和土壤中的浓度超标达94799倍和78899倍。但是常州市政府坚称,学校所在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未受到污染”。

 

三、中国粮食产区“毒地”状况

 

据中国国内一份土壤重金属污染调研报告分析,重金属因其不可降解、移动且具毒性的特性, 直接或间接通过食物链威胁着粮食安全、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 中国土壤重金属污染事故频发, 尤其是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已经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报告调研的结论 :

 

(1) 我国耕地土壤污染点位超标率平均为21.49%, 其中轻度、中度、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3.97%、2.50%和5.02%.污染物以Cd、Ni、Cu、Zn和Hg为主, 污染比重分别为17.39%、8.41%、4.04%、2.84%和2.56%.南方粮食主产区的土壤重金属污染重于北方.四川盆地、长江中游及江淮地区、黄淮海平原、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的点位超标率分别为43.55%、30.64%、12.22%、9.35%、1.67%.

 

(2)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 粮食主产区耕地土壤重金属点位超标率从7.16%增至21.49%, 20多年间快速增长了14个百分点.其中Cd、Ni、Cu、Zn和Hg的污染比重分别增加了16.07%、4.56%、3.68%、2.24%和1.96%.除三江平原外, 其他4个粮食主产区耕地土壤重金属点位超标比重增加趋势显著, 且南方地区的Cd、Ni和Cu超标比重变化量高于北方, 而Hg和Cr增速低于北方.

 

(3) 南方较北方主产区受人为活动影响大.四川盆地受人为活动影响最为严重, 长江中游及江淮地区和黄淮海平原次之, 东北地区的三江平原和松嫩平原则以自然因素为主.采矿业、工业、污灌水是五大粮食主产区耕地土壤重金属的最主要的污染来源, 除北方粮食主产区污灌污染重于南方外, 其余污染源中, 南方粮食主产区污染超标率及污染物种类均重于北方。

 

四、令人震惊的毒大米

 

在《“有色”米——湖南衡东县稻米重金属污染调查》(Cadmium Rice: Heavy metal pollution of China’s rice crops)一文中,绿色和平组织东亚分部(Greenpeace East Asia)的研究人员对湖南省一座有色金属冶炼工业园附近的农田、闲置土壤、地表水和稻米进行了采样。湖南是中国水稻产量最高的省份。

 

在这项研究中,研究人员发现,一些点位的土壤镉含量超过国家健康标准200倍。这是一条新的证据,表明在几十年的快速工业化和经济高增长后,中国部分土壤出现了严重退化,而此类证据正在越积越多。本项研究采集的所有稻米样品中,只有一份里的镉含量没有超出中国设定的食品安全标准。

 

自从2013年广东省的一份政府报告称44%的稻米样品出现了镉含量超标,并引起人们的关注以来,“镉米”在中国已经成为了广为人知的名词。不过,绿色和平组织的这项研究把“镉米”概念扩展到了“砷米”、“汞米”和“铅米”上。在这四种有毒物质中,只有汞的含量显得相对安全。

 

五、中国五分之一土地被重金属污染

 

环保部门曾发布过一份5页长的调查总结报告,所公布的数据令人震惊:大约五分之一的中国农业用地受到镉、镍和砷等有毒元素的污染。绿色和平组织的有毒物质专家武毅秀担心,受污染的食品可能在全国流通,环保专家武毅秀在北京对德新社记者说,"这关系到食品安全,非常令人担忧"。据估计成千上万的中国人生活和工作在含有剧毒的土地上,却全然不知。

 

迄今为止,中国当局从不向百姓透露哪些地区的土地被严重污染。武毅秀要求中国当局立即告知民众实情,否则人们无法进行自身防护,因为土壤中的毒素是看不见的。 "

污染程度超过政府公布的信息

 

武毅秀还担心土壤所含毒素远远超过所公布的数据。她说, "公布的信息简短而且很含糊,土地的污染程度可能远远超过政府迄今公布的情况。尽管如此,实际调查数据仍然很不准确,因为每54平方公里才进行一次取样检测。

 

中国社科院的陈同彬认为,土壤污染尤其危险。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援引他的话说,"土壤污染要比空气污染、水污染更难治理。"陈同彬警告说,土壤中的毒素不仅会被植物吸收,也会污染地下水。

 

中科院南京土壤所土壤与环境生物修复研究中心主任骆永明的研究表明,仅不完全统计,至2008年,江苏、辽宁、广州、重庆等地污染企业搬迁数千家,置换约2万余公顷工业用地。

2004年至2012年,重庆搬迁了137家污染企业,而这些企业原址基本位于黄金地段;江苏连续三年陆续搬迁4000余家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留下了大量污染情状不明的场地。

 

这些被遗留的场地污染到底有多大面积?严重程度如何?究竟有多少在未经治理的情况下被投入使用?目前没有权威统计数据发布。

 

一位业内资深专家指出,各类不同性质的全国污染场地应以万计,其中农药厂污染的场地占据相当高的比例,但处理和正在处理的屈指可数。

 

以北京为例,2001-2005年间,北京搬迁了142家工厂,置换出878万平方米可供重新利用的土地。而据北京市环保局污染场地管理科科长李敬东说,自2004年至今,北京市已知的污染场地仅有十几块,已经修复的只有8块。

 

由于国有老厂的环保设施和意识缺乏,对于污染物的处理相当简易。当年的农药厂对农药残渣等有害化学残留物的处理方式,基本是就地排放掩埋,有的离地面仅五六米,因此不少经过处理的毒地依然污染物浓度很高,甚至超过有关监管标准的成百上千倍,有的污染物深达地下十几米,有些污染物迁移至地下水,并扩散,导致更大规模的污染。

 

六、因“毒地”急性中毒事件

 

被污染后的土壤,对人体带来的危害有直接与间接两种途径。间接途径是通过地下水、地表水以及空气影响到人体健康,直接途径则是通过扬尘,或者儿童玩耍时不注意将污染土入口等方式。

 

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后,全国发生过多起由于场地污染而致急性中毒事件,随着土地开发建设加速,类似事件呈上升趋势。

 

2004年4月28日,位于北京市南三环的宋家庄地铁建设工地,三名工人在地下作业时中毒,被送至医院,其中症状最重的一人接受了高压氧舱治疗。出事地点是一家农药厂的原址。

 

2006年7月,位于江苏苏州市南环路附近郭巷的一化工企业搬迁后,留下了20亩污染土地,6名筑路工人挖土翻起有毒土壤时昏迷。

 

2007年春节前,武汉黄金地块——赫山地块施工现场,随着深层土壤被挖出,刺鼻的味道越来越浓,有工人陆续出现头晕和呼吸困难等不良反应,由于不知实情,继续作业,最后,数名中毒工人被送往医院紧急救治。该地原属武汉市农药厂。

 

曾参与北京化工二厂地块调查采样的一位污染修复行业人员描述,毒气从直径50毫米的采样管不断外冒,用打火机即可将其点燃,足见污染物浓度之高。在此种环境中作业,会危害人体,造成恶性中毒事件。

 

“中毒事件属于急性事件,这表明场地污染已达到很严重的级别,而更多长期居住在污染土地的居民将可能是慢性中毒,病情可能在五年、十年甚至几十年后才会显现。”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环境修复中心主任陈同斌说,根据污染物种类和浓度不同,有些会有较长潜伏期。

 

七、土地污染和土地污染传播的途径

 

根据中国土壤学会的定义,人为活动产生的污染物进入土壤并积累到一定程度,引起土壤质量恶化,并造成危害的现象,称为土壤污染。当土壤中有害物质过多,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时,就会引起土壤的组成、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微生物活动受到抑制,有害物质或其分解产物在土壤中逐渐积累,并且通过“土壤→植物→人体”或“土壤→水→人体”间接被人体吸收。土壤污染会导致农作物减产和农产品品质降低、农作物中某些指标超过国家标准、地下水和地表水污染、大气环境质量降低,并最终危害人体健康。

 

土壤污染传播的途径,主要包括:  

(1) 经口摄入土壤;

(2)皮肤接触土壤;

(3)吸入土壤颗粒物;

(4)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表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

(5)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

(6)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

 

其中许多污染传播的途径,并不为人们所察觉,比如在苏钢毒地上辛苦劳动了几十年的苏钢工人、连续了施工几年的建筑工人,新入驻几年的居民等等。还有毒地临近的居民,经过这块毒地的行人,都有受土壤污染的危害。

 

八、“毒地”成为国家秘密——制度保护下的毒地

 

其实在中国谈论土地污染这个话题的风险是很大,因为土地污染数据是官方定义的国家秘密。

 

从2006年起,原国家环保总局(现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联合启动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预计耗时五年,至2010年完成,投入资金高达10亿元人民币[4]。这次调查的目标是:全面、系统、准确掌握全国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查明土壤污染类型、范围、程度以及土壤重污染区的空间分布情况,分析污染成因,并提出环境管理措施。但是过了预计完成的时间,中共政府迟迟没有公布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结果。

 

2013年1月30日,北京董正伟律师向环境保护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他还要求环保部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的成因和防治措施方法信息。一个月后,环保部给他出具了一份《环境保护部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告知书称:“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属于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规定,环保部不予公开”。董正伟介绍说:“此前,环保部多次对媒体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数据报告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如今环保部不敢公开,“由此看来,土壤污染状况数据十分严重”。

 

谈论中国土地污染这个话题,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这是两个恶法,是悬在中国人头上的两把利剑,随时可能落下。

 

把土壤污染数据列为国家秘密,其目的就是要掩盖中国土壤污染严重的真相,掩盖中共发展模式的错误。但是,土壤污染状况数据关系到每个公民的生命健康和居住环境安全问题,关系到中国民众和子孙后代的生存问题。土壤污染状况数据根本不是什么国家秘密,这个问题必须在公开场合大声地谈,中共政府必须公开土壤污染状况的数据。

 

九、“毒地”祸害的法规成因

 

近年来广受关注的“苏钢毒地”涉及两份土地检测报告,涉及2007年制定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暂行)和2018年制定的《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善良的人们以为2018年的标准一定比2007年的更加严格,所有在2016年招标时合格的土地到了2022年就成了致癌物超标50多倍,这似乎是最合逻辑的解释。事实正好相反。2018年的标准比2007年的更加松宽。如果按照2018年的标准,强致癌物质苯并(a)吡超标50多倍,那么按照2007年的标准,苯并(a)吡超标在92倍至1136倍之间!根据湖北省肿瘤医院院长魏少忠医生提供的信息,苯并芘含量每增加1%时,肺癌的死亡率即上升5%!

 

2007年制定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暂行)明确指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的是指建设用地上居住、工作人群长期暴露于土壤中污染物,因慢性毒性效应或致癌效应而对健康产生的不利影响。”这就把土壤污染与致癌效应直接联系起来了,意义非常重大。但是在取而代之的2018年《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关于土壤污染与致癌效应之间关系的这段文字就消失了。这是劣币驱逐良币的实例。

 

最后提醒广大民众,在中国土壤污染数据属于国家秘密,特别引爆苏钢毒地案又涉及到一个从英国引进的雷丁中学,这可能被注解为境外敌对势力。这样讨论苏钢毒地问题,可能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但是,土壤污染状况数据关系到每个公民的生命健康和居住环境安全问题,关系到中国民众和子孙后代的生存问题。土壤污染状况数据根本不是什么国家秘密,这个问题必须在公开场合大声地谈,中共政府必须公开土壤污染状况的数据。

 

2020年中国癌症死亡人数300万。从2013年到2023年中国死于癌症的人数高达几千万。什么时候土壤污染数据不再是国家秘密!?什么时候中国人可以在公开场合大声讨论环境污染与致癌的关系!?正所谓:千万冤魂 何日再思量。

 

详情请参看:

 

1、国家癌症中心发布:2024年全国癌症报告

(https://finance.sina.cn/stock/med/2024-02-14/detail-inahywnk4247937.d.html?vt=4&cid=76524&node_id=76524)

 

2、重磅!中国癌症死亡率出炉

(https://www.sohu.com/a/756642245_121118854)

 

3、WHO最新发布:中国肿瘤新发病例和死亡人数全球第一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3537801)

 

4、中国粮食重金属超标

(https://www.hjkx.ac.cn/hjkx/ch/html/20181034.htm)

 

5、(http://news.foodmate.net/2024/04/685641.html)

 

6、土地污染 

(https://baike.baidu.com/item/%E5%9C%9F%E5%9C%B0%E6%B1%A1%E6%9F%93/1501755)

 

7、王维洛 | 中国土壤污染数据竟然是国家秘密

(https://ift.tt/DEs1xm6)

 

8、中国稻米产区重金属污染严重

(https://cn.nytimes.com/china/20140430/c30soil/)

 

9、中国城市的“毒地”

(https://ift.tt/5432xsD)

 

 

#李晓明 律师被反诈中心以反诈为名任意停机

文章来源:

2024年4月14日,反诈中心以反诈的名义威胁律师,不接电话就停机,然后一个多小时前果然停机了,李晓明律师抗议这种侵犯公民通讯权,任意监控和骚扰公民的行动。他表示,今天可以任意停机,明天是不是可以随意冻结,可以随意剥夺人身自由。作为一个公民,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法学教育的律师,本人的权利都不能得到尊重。本人严正抗议。请大家转发。

 2024年4月14日上午,有人以顺义分局反诈中心的名义,以反诈名义冻结李晓明律师的手机号,说是对他进行保护性停机。 上午李晓明律师用他人电话打电话抗议,在通话中他们恢复了李晓明律师手机正常的功能。 可是下午一点多李晓明律师又发现他们再次对他的手机号停机。 如此手段,已经是流氓化的举动。毫无程序正义可言,权力竟然可以如此任性。 李晓明律师因此不能正常使用手机,不能用二维码乘坐地铁,下午的行程受到影响。 李晓明律师说,“这个事情看起来很微小,但是却显示出权力任性,完全不受约束,任意侵犯公民通信权的情况。 以反诈的名义剥夺一个人合法的通信权,而权力可以任性到如此地步,也是让我大开眼界。 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作为一个北京执业律师,我真是感到被深深地羞辱。” 而具体操作这件事的人自称是郁岭,女性,说自己属于北京市顺义分局反诈中心。 经过李晓明律师拨打北京110报警核实,他们使用的号码属于北京市顺义分局天竺反诈宣传员。 他们统一的警号是048448,他们联系李晓明律师用的反诈电话是19810283550。 北京市顺义分局天竺派出所的电话是01080463017。 李晓明律师称,“感恩上帝让我遇到如此不公,也让我更深地理解了那些遭遇不公的人。 也请大家动动手指,给19810283550发个信息,提醒他们有权不可任性。 他们动用的是,是用手中的权力任意碾压公民的尊严和权利。” 中华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对此,李晓明律师也正式告知北京市顺义分局天竺派出所,你们欠他一个正式的道歉,你们中间个别工作人员对权力的滥用,对他的语言挑衅羞辱,让其进一步失去了生活在中国的安全感,也让你们头上的警徽蒙羞。 在经过几个小时的报警和投诉后,李晓明律师的号码于当日下午14点49分左右恢复,但是他不知道何时被再次任意停机。 李晓明律师表示,“今日我之所以不沉默,是因为我已经被践踏,我感觉到痛。很多人对我的遭遇同情,也有的人是看笑话的心态,然而懂的人都会觉得悲哀,会感叹:我们还有未来吗?”

#牛腾宇 未成年弟弟被株连遭不明人员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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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腾宇被中共广东当局冤判14年,羁押期间遭受惨无人道的酷刑。其母亲可可多年来不放弃为子申冤,被迫害的生活无法自理,需人照顾。目前牛腾宇案件处于申诉阶段,近日跟着父亲在生活、读书的牛腾宇弟弟(13岁)在放学路上以及游玩时,遭到数名不明人士的跟踪尾随,孩子安全得不到保障压力很大。观察人士猜测,当局对牛腾宇亲人进行施压,以达到让牛母放弃为牛腾宇继续申冤的目的。

 4月13日牛腾宇母亲在社交平台发出消息说:“我年仅13岁的小儿子遭数名不明身份的人员跟踪!大儿子被广东关进冤狱,如今那些歹人又试图谋害我小儿子,简直是丧尽天良! 近日,我居住在山西晋城的小儿子(年仅13岁)遭到不明身份人员跟踪,约有5、6名成年男子尾随他,严重威胁到了他的人身安全,由于此前就有人在网上对我小儿子进行人身威胁,发语音扬言要杀了他,现在又被这群人跟踪,这令他十分害怕。 牛腾宇母亲称:“这些行为使我想起由广东政法委勾结一些体制内对我的家人进行一系列的恐怖迫害: 2019年,广东政法委勾结广东省公安厅原厅长李春生炮制了臭名昭著的‘恶俗维基案’,了包括我大儿子牛腾宇在内的近三十名青少年,包括多名未成年。这些青少年遭到灭绝人性的,茂名检察院伪造证据,并交由茂名中院冤判了其中24名青少年(权钱交易放走一部分),我大儿子被重判14年。 在我大儿子牛腾宇被广东当局非法抓捕后,我从未停止过伸冤维权,广东政法委便勾结体制内各种‘人民公仆’和社会闲散人员,对我进行了长达4年有余的迫害。他们对我进行的迫害有:噪音骚扰、造谣污蔑、上门绑架、冻结社保卡、偷取破坏快递、投毒、断水断电断暖气断燃气断网络、破坏等等。 对我本人进行迫害并不能满足广东冤案炮制者那颗极为变态的内心,他们竟然还要‘株连九族’,勾结了一些公职人员,对我那些居住在山西晋城的亲朋好友进行迫害:发动‘断粮行动’威胁我亲朋好友不让他们对我进行各方面的援助、造谣说我是恐怖分子使我部分亲朋好友不敢联系我。 2024年1月14日,更是有公职人员上门抓捕居住在晋城的牛腾宇的父亲,其抓捕的理由为:发布了广东当局酷刑青少年。而后在舆论的压力下,牛腾宇的父亲得以释放。 而近日,来了一伙不明身份的男子跟踪我在晋城的小儿子,他今年才13岁,居然也无法避免被广东政法委及其勾结者的株连迫害!? 牛腾宇母亲表示:“不得不怀疑广东政法委无非就是以我的家人和亲朋好友做‘软肋’,不断迫害他们以逼迫我放弃,这样我大儿子牛腾宇的冤案就能被办成铁案,广东政法委里那个元凶的邪恶计划便能成功,其变态内心便能得到满足。广东政法委及其勾结者迫害一个年仅13岁的未成年人,以此要挟一个冤案受害者母亲维权,这种毫无下限的事连禽兽都相形见绌,一个文明社会根本不会有这样无耻的事发生,可怜广东政法委还以此为骄傲。 我在这里警告这些跟踪我小儿子的黑社会,你们的行为必定会遭到制裁,你们那些卑鄙无耻的行为,也无法阻止我维权的脚步。” 一直关注牛腾宇案件的推友“suyutong”表示,“据知情人士向我提供消息:近日,跟着父亲在山西生活、读书的牛腾宇弟弟(13岁)遭到不明人士的跟踪。 在他放学路上、周末去公园游玩時,都有5、6个不明身份的男子尾随。13岁的孩子安全得不到保障!压力很大。 我会把这件事视做广东当局的株连报复,将写一份报告,提交給关切牛腾宇案的国际社會。 牛腾宇被中共广东当局冤判14年,遭受惨无人道的酷刑,在双规点遭受非人的老虎凳、吊打、鞭抽、打火机烧下体……等酷刑。 其母亲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需人照顾。但多年仍不放弃为子申冤。 严重怀疑广东当局又用株连手段,在牛腾宇申诉案的关鍵时期,意图对牛腾宇未成年弟弟下手,再施以家人为人质滥招。 另外我也质疑广东当局听闻德国总理访华,而牛腾宇在德方关切的人权名单內,所以只能用最无耻手段进行恐嚇。 广东的冤案炮制者、山西国保,尾巴不知道夾紧嗎?” 公开资料显示,牛腾宇,原籍山西,原“恶俗维基网站”网络维护员。因网站转发曝光习近平亲属个人资料,于2019年与其他24名工作人员一起被抓。其案件一审被中共广东当局构陷判刑14年。 据称,在羁押期间牛腾宇曾遭受酷刑。牛母因坚持为儿子牛腾宇申诉维权,持续遭到中共当局的骚扰迫害。 2023年11月底,牛腾宇母亲在与儿子视频会见时发现其精神异常,后得知牛腾宇在广东四会监狱疑似被国安工作人员指使包夹下毒造成,随后前往广东四会监狱进行探访。之后被警方以暴力手段强行遣返回居住地河南省焦作市,造成其手指受伤。2023年12月20日,广东四会监狱电话通知牛母说:暂停家属与牛腾宇的远程视频会见! 2024年1月1日,牛母收到了广东茂名法院邮寄的关于牛腾宇案维持原判决的通知书。牛母不服判决,随后向广东省高院提起申诉,继续为牛腾宇申冤。 2024年1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院书面通知决定受理牛腾宇母亲的申请;2024年4月,广东高院称将在本月依法给予牛腾宇母亲有关“受理再审立案”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