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亮逝世周年 仍是民间记忆中的英雄 中国“吹哨人”们仍受打压

2月7日是官方宣布的中国医生李文亮去世一周年的日子。在这一年间,伴随新冠疫情形势的转变,他的身后事也经历多重变化。

作为最初对新冠病毒进行公开示警的医生之一,他遭到武汉当局的训诫,后在新冠疫情扩散初期不幸感染病毒,病情得到千万中国人牵挂。而在去年2月6日晚间,他病危去世的消息引得举国关注与悲痛。

一年之后,中国仍在努力遏制新冠病毒,而李文亮的名字已经极少被官方公开提及,但在民间,李文亮医生仍是许多中国人记忆这场疫情的一个良心标志。

对于许多中国人来说,李文亮不仅是武汉官方统计数据中因新冠去世的3869例病例中的一人,他还成为了在压力下勇于坚守真相的象征。“一个健康的社会不应该只有一种声音。”在他去世后,他曾说过的这句话在中国网络上得到广泛传播。

“我们记得您为我们做过什么,”在他最后一条评论区,一位网友在他去世一周年之际写道。

李文亮的家人如今对外保持低调。BBC记者在其忌日前夕拨通了其父亲李树颖的。李树颖表示,他和家人目前都好,之后便匆匆挂断电话。而李文亮的付雪洁则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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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后获表彰

李文亮在病床上
图像加注文字,去年1月31日,李文亮在病床上说出自己被公安局传唤的原委。

2020年2月7日,李文亮生前工作所在的武汉市中心医院发布公告称,李文亮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中不幸感染,经全力抢救无效,于2020年2月7日凌晨2点58分去世。

生前身后,官方对他的对待大相径庭。在去世前一个月,李文亮在官方公布有新型致命病毒出现前在微信群称,所在医院确诊冠状病毒病例,他因此被武汉当地训诫,称其“发布、转发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而在李文亮的遭遇被媒体报道后,许多人称其为中国新冠疫情的“吹哨人”。李文亮去世后,人们自发前往他所在的医院纪念,在网络上对他的追思源源不断。他被追授为“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还被追授为烈士。对他的训诫书也因“适用法律错误”而被撤销。

但在去年9月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李文亮的名字缺席表彰名单,一度引发许多网友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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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亮在病床上
图像加注文字,李文亮医生在病床上

微博“哭墙”

在去年中国首轮疫情逐渐平复后,每天仍有许多人前往李文亮的微博进行评论。

他们写下的内容从疫情期间对当局处理方式的不满与对李文亮际遇的不平,逐渐转变为以表达自己日常琐事的内容居多。有评论称,这里成为了中国人的“哭墙”。

“快春节了,要过年了,怎么觉得来你这里鼻子一酸…突然想你了,”一条评论写道。

“今天是面试结果公布的日子了,希望自己可以顺利拿到,祝你在天堂一切都好,我们国家抗疫也一切顺利,”另一名网民写道。

这种留言在李文亮生前最后一条微博下面比比皆是。这条微博的评论早已超过100万。

纽约大学媒体、文化与传播学助理教授吴晓此前对BBC表示,即便是这些琐碎的贴文也有其意义。

“平凡的反思与简单的问候作为一种纪念李医生的形式,尽管这与表达愤怒与愤慨有所不同,但也包含着它们自己的力量,用以保留仍在世上的记忆与异议,”吴晓表示。

“(它)形成了一种集体团结感,”她称。“这是在号召团结在国家实力等形象周围的官方规范之外的。”

中国国内批评声音不断遭打压

武汉病毒研究所
图像加注文字,在新冠疫情出现一年后,中国终于同意世界卫生组织调查组进入中国调查疫情源头。图为专家组到访中科院武汉病毒所后,外部警卫戒备森严。

尽管李文亮医生的微博评论仍然得以保留,但期间也有被清除的情况发生。而在另一人气社交平台“知乎”上,与李文亮有关的话题已经毫无踪影。

“这是因为大家忘却了呢,还是阻止了大家的思念?”一位微博用户对此评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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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城市大学亨特学院(Hunter College)兼任教授滕彪指出,虽然李文良的微博仍然允许人们留言,但这并不能说明中国当局对这个事情网开一面。

“他们一直在尽力进行限制,无论是微博、微信还是其他媒体,对公共舆论的操控一直没有停过,”他表示。

与此同时,一年以来,在疫情叙事上对中国当局的口径构成挑战的人不断遭到噤声打压。

从去年2月至今,至少有三名公民记者因在武汉记录疫情而遭到当局拘留或失踪。

陈秋实目前仍处于失踪状态。
图像加注文字,陈秋实目前仍处于失踪状态。

https://bbc.com/ws/av-embeds/cps/zhongwen/simp/chinese-news-55945111/p091l9nx/zh-hans视频加注文字,

疫情后的一年,武汉新冠病毒死者的亲人仍活在伤痛中

前律师陈秋实在2020年1月24日大年初一凌晨抵达武汉。他以公民记者的身份前往武汉,记录自己在医院病房及殡仪馆等场所的见闻,称“要把疫情真相传出去”。2月7日凌晨,陈秋实的YouTube账号上发布他母亲的视频,称儿子失联。陈秋实的好友徐晓冬则通过网络直播称,陈秋实已经被当局以担心感染为由强制隔离,但不知实际位置。

另一公民记者方斌是武汉本地的一名服装销售员。他曾前往多家武汉医院拍摄实际情况,包括在去年2月1日拍摄了武汉一家医院五分钟内搬运八具遗体的画面,引发外界关注。他在2月9日失踪后,至今音讯全无。

前中国官方媒体主持人李泽华在武汉失踪后则于去年4月再次露面。他称自己在2月下旬在武汉驾车行驶时,被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带至派出所,在讯问后没有被处罚,但需要进行强制隔离。

失踪近两个月的李泽华在社交媒体发声。
图像加注文字,失踪近两个月的李泽华在社交媒体发声。
Zhang Zhan
图像加注文字,张展在2020年5月被捕。

而在去年年初武汉封城期间进入武汉的另一公民记者张展,则于去年12月28日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四年

“像李文亮这样一个非常普通的人物,在中国有这样悲剧性的命运,说明了这个体制是多么残酷,想要公布一些真相是多么困难,”滕彪称。

“而像陈秋实、方斌、张展这样的人物在中国非常残酷的体制下寻求真相,受到当局非常严酷的打压,这显示了当局对真相恐惧的程度,也说明这样一个体制是建立在谎言的基础上的,没有办法面对真实,面对真相,”他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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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BBC

2月6日:全民真话日——温和的决绝

作者:尤陆沉 文章来源:

民间设置社会议题的一次尝试

—对“全民日”倡议的一种建构性解读 假如一个社会的支柱是在谎言中生活,那么在真话中生活必然是对它最大的威胁——-哈维尔     一句真话比整个世界的份量还重——-索尔仁尼琴 2020年2月6日是医生的殉职日,次日(2月7日),刘书庆在微信公开倡议以他的殉职日作为“全民说真话日”(《南华早报》2021年1月26日),嗣后律师们联合发了倡议声明。这件事在我看来很值得说说。不夸张地说,这一行为如同人权律师节的建构,都一定程度表征着参与社会变革的一种范式转换。“全民真话日”是直接向民间喊话,而不再是惯常地向权力机关呼吁、吁请,这既体现出一种对权力的失望,也意味着一种自主性的生长。当权力堵塞一切民间对良治社会建构的努力,权力体系成为一个完全僵化封闭的系统,再面向权力说话既是无意义的,也在折损自己的尊严,这时候背过身去面向民间,摆脱权力中心的既有范式,自我设置议题并主导议题的进程,意义重大。在一个极权国家,非常孱弱,对国家走向的影响与权力相比,隔着几个量级,权力就像一条大河,而个体不过一洼浅水,这条大河汹涌澎湃泥沙俱下,裹挟着几乎所有的资源,而一个国民无论你亲近它还是疏远它,都会被它影响,那些亲近它的人借机汇入其中,扬其波而逐其流,成为弄潮儿,那些疏远它的人也会被河床的流沙所带动,因为没有另一条独立的河流可以选择,一洼浅水无论多么不情愿,最终要么干涸要么被裹挟进入这条大河。但是如果民间意识到我们完全可以自主地汇聚成一条与大河并行的河流,哪怕它是一条又窄又浅甚至随时可能断流的小溪,我们都可以部分的逃脱被裹挟的命运,不被淹没在那条权力大河的洪流中,从而彰显出自己。民间只有具备自我设置议题主导议题的能力,民间的努力也才能真正留下一点建构性的遗产,这是一种不关乎政治权力的社会性遗产,对一个良治社会的生成会起到独有的作用。如果民间不能尝试自己设置议题主导议题,而只是采取一直以来的模式,围绕着权力的运行发声,发现权力违法作恶的热点,大家秉持良知,秉持悲天悯人的情怀围观批评见恶就上,舆论压制和反压制你来我往几个回合,然后批评的话语穷尽,话题开始沉寂,然后被下一个新闻热点转移掩盖,循环往复,看上去很热闹,从中也能管窥体制的僵化和丑陋,几乎每个良知者都怒火中烧,但权力完全不为所动,即便收敛改变也只是个案,没有任何制度性进步,如果回头审视来路,发现全是些碎片。民间良知者遍体鳞伤身心俱疲甚至不间断地折损却没有真正改变什么,甚至境况反而每况愈下,民间的批评非但没有给权力套上任何枷锁,反而让他们恼羞成怒,提醒他们弥补上极权制度的漏洞,进一步收紧民间的生存空间。每念及此,直叫人心生悲凉。这不是说以后就要放弃公民责任,放弃对权力的监督,而只是想说,民间应当对此进行反思,应当把相当一部分精力转移到自我设置议题主导议题上来,一旦民间对此形成相当的共识,民间才算真正成熟。一旦设置一个议题,就要持续耕耘跟进,假以时日,就会发现在权力之外,民间或许已经为良治社会的建设打了几个深桩,树立了几个里程碑。一个不需要权力认可允仍的议题,民间完全可以自在自为的完成。它做它的鸿篇巨制,我们做我们的小成本,对改变他们不再心存执念。我们把主要精力用在讲好自己制作的小故事。在我看来,“全民真话日”这个倡议就是这样一次尝试。它不需要调动多少资源来做,事实上民间也没有多少资源,民间只能是小成本制作,民间需要的就是坚持,就是用心培育。这个倡议虽然没有进攻性,但体现了一种温和的决绝,体现了民间的主体性意识的觉醒,它所倡议的内容根本不需要权力的认可。而且这个倡议的内容也并不会让参与者处于特别的危险中,多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可以担任公民记者的角色,有时只要随手一拍就足矣,看到各种灾难各种违法及时发出信息,只是发出一则信息,这个风险是可控的,即便存在一定风险,相比于无视灾难而可能引起的更大的灾难最终可能殃及自身,这种风险也是值得的。倡议并没有向民众提出一种多高的道德要求,而且也没将倡议绝对化,它必然受传统、习俗、人情世故的制约,它把置于人性之下。从倡议文本来说,它没有从道德的角度去论述人应当讲真话,而是从功利的角度论述人应当有共同体意识,每个人都可以做吹哨人,不要等到雪崩的那天才意识到自己作为一片雪花也是有责任的,当然这种责任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责任,而是一种社会责任。如果每个人都逃避这种社会责任,这个社会共同体就会,个体也必然面临更深的奴役,但从法律意义上,人有逃避这种社会责任的自由,这属于消极自由的范畴。所以讲真话无论何时何地,也只能是一种倡议,它不能成为一种强制性的要求,否则它就是压迫性的,而压迫性远比不讲真话可怕的多。他们倡议讲真话,但文本篇幅所限没有对何谓真话展开论述,那么什么才是真话?对一个而言,他没有能力占有很多信息,他掌握的信息可能仅仅是碎片,也很难期待他能有多深刻的思辨能力,对于眼见耳听的纷繁芜杂的信息,也难以指望他能去伪存真,所以一个普通人更可能处于盲人摸象的尴尬境地。但这些人愿意传递信息很重要,哪怕其传递的仅是碎片甚至可能会被证伪。而且在我看来,这些人就是在说真话。我们倡导的真话有点类似于实话,它的真不体现在其内容与客观事实的契合,而是一种内心确信。当然对于非亲眼所见而是传来的二手信息,人们应当养成更审慎转发的习惯。而且真话并不仅限于事实信息,它也涵盖表达真实的情绪,表达真实的好恶,表达真诚的批评与赞扬。因此,公民践行言论自由的权利,对政府进行批评也属于讲真话的范畴,可以作为讲真话的一个子集。甚至,在相当大意义上,倡议讲真话重点不在于真话而是讲真话这个行为,与讲真话对应的一般不是讲假话、讲虚伪的话,而是沉默和冷漠。从应然角度,一个具备基本法制的国家,更不用谈法治国家,对一个国民都应当容忍上述这种真话。不能对一个普通国民发布自以为真的信息(特别是亲眼所见的信息)课予很高的真伪性审查义务,只要不是故意编造,哪怕最终证明为假也应当容忍。当然,民间根本无法影响权力的恣意,说真话比曲意逢迎肯定多一份风险,但是如前所述,每个人都不是孤岛,发现堤坝出现管涌而不出声,整个堤坝都可能被摧毁,最终可能付出更惨的代价。综上,“全民真话日”这个社会议题由民间设置,由民间主导,代表一种民间主体性意识的生长,是民间参与社会变革的一种范式转变,让孱弱的民间逃离权力的洪流裹挟,自为自在的培育成长,从而彰显出自己。尤陆沉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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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监狱第一次探视余文生律师情况

作者: 文章来源:网络

2021年2月3日,我给徐州市看守所打,问律师有没有被投入监狱?徐州市看守所说,已经被投走了,但是不告诉投到哪个监狱了。许艳经过一下午,多个地方打电话,最后在下班点前,确定余文生被投到了1045公里外的监狱。那么多国际部门和人士的帮助,中国司法还是没有把余文生投到他的户口所在地北京的监狱。听到这个消息,我伤心的哭了,同时也决定立即去南京监狱要求探视余文生。

 

2月4日,许艳在一位朋友的陪同下,到达南京监狱现场,要求探视余文生。南京监狱先是以疫情为由不让探视,我的表示是,疫情可以通过核酸检测和其他方式防范。南京监狱,同样以考虑保障疫情安全,2个月安排探视一次,我的表示是,如果没有法律规定,那就依据监狱法一月探视一次,疫情的安全,同样可以用多种配合防护的方式去做,而不是剥夺家属的法律探视权。

 

因为我是3日夜里2点买的火车票,4日早晨,中午都没有吃饭,我累的也不管形象了,直接坐在南京监狱门口马路边上等,我决心一定要探视到,因为我已经3年没有见到余文生了,如果以疫情为由继续阻止,那我有可能未来一直都探视不到。

 

后来,南京监狱的让我一人到办公区,经过约3个小时的谈话,确定2月5日上午同意余文生和我视频会见。期间,因为这天是春节中的小年,警察知道我一直没有吃饭,就把他们的工作餐给我订了一份,回去前并让我带一份饭给我一起去的朋友。3小时期间,南京监狱的警察对我很好,不知道是因为自己的幼稚还是他们的工作到位,把我因为余文生没被调到北京监狱的火熄了一些。

 

2月5日,3名警察和许艳,从南京监狱大门口,穿上标准的医务防护服,戴上防护镜,带着口罩,测体温,健康码,行程码,鞋底消毒,进入南京监狱会见区,之前看到有运货车进入南京监狱前,对车进行喷雾式消杀。南京监狱对疫情防控做的确实挺重视和到位!

 

2月5日上午9:30-10点,警察联系好视频连线,让余文生和许艳,会见了30分钟。这是被投到监狱后,在南京监狱的第一次探视,也是继2021年1月14日徐州市看守所视频会见一次后的,被关押3年来的第二次会见。

 

电脑里的余文生律师也穿着防护服,带着口罩,背后坐着2个人,也穿着防护服。我们露个眼睛,我的防护镜里还有热气,看东西不太清楚。

 

我坐下后,没有说话,余文生在对面先对我喊:老婆。一会,又连续喊了两声老婆,也不说别的话,语气自然平静,不急不忙。我又忍不住的开始说话了,我怕30分钟很快就过去了,除了听他喊老婆,什么别的话没听到,这北京至南京,往返2000多公里的路程,只为这30分钟探视,多么珍贵的时间啊!

 

我先告诉他,我2月3日知道他被投到南京监狱,2月4日就到达南京监狱要求探视的,我说我听到你被投到1045公里外的南京监狱,还是没有把你调回北京监狱,我都悲痛的哭了。余文生用安慰我的口气说:我当时和他们说了,希望到北京。我当然也明白,五也决定不了,也是无能为力。

 

我看余文生律师的神情和平静的语气,他对被投到南京监狱心态比较平静。不像我,气愤的只想骂把余文生投到南京监狱的决定者,简直是没有人性、无耻。

 

然后,我告诉余文生律师,马丁.恩纳斯奖的事情,我用了很长时间,向余文生介绍我所了解的马丁.恩纳斯人权奖,所有有关这个奖项和人士的情况,他听的过程中,认真仔细,多次点头,表情轻松,听后诚恳说:感谢这个奖,感谢国际。

 

然后我问余文生,南京监狱与徐州市看守所相比,情况怎么样?他现在的身体怎么样?

 

余文生说:“南京监狱的条件比徐州市看守所好很多,也有热水,吃的也比徐州市看守所好很多,就是肉太少。因为刚到南京监狱,还属于14天隔离期,不能看书,不能运动,每天除了坐着就是站着,非常累,坐的屁股都有问题了,可能隔离期后会好一点。说住的人太多,因为他刚去,现在一直睡在地上。现在身体非常虚弱,进南京监狱体检,做心电图,需要把衣服撩起来一下,肚皮就露了一下,结果回去就拉肚子了。南京监狱的警察对他没有特殊照顾也没有欺负,正常对待。刚进南京监狱的时候,有个狱友对他不好,有点冲突,现在好了”。他好像还说了句,南京监狱关的都是重刑犯。

 

对此,我要求南京监狱,能依法和人道的,立即把余文生安排到床上睡,地上太凉,3年多的关押,余文生身体的虚弱已经抵抗不了地上的寒气。要求南京监狱调查对他不好的狱友只是偶遇个人间的冲突?还是有人指使故意欺压?

 

后面的时间我和他介绍了,荣幸与捷克副大使约18国官员见面、见到美国副大使、德国大使、法国大使、、国际组织和国际法律人士联名信、等国际对他案件的关注与帮助,和律师等人对他的带话,看得出,让困境中的余文生很开心也给予他很多信心,他很真诚的说了句:感谢国际,感谢公民社会。

 

我打印了几张孩子和的照片,南京监狱让我带进去,对着摄像头让余文生看到了,对此,我和余文生都很开心。

 

南京监狱这次视频探视,没有让余文生坐审讯椅,也没有戴手铐,我看后心情好一点。

 

不过,从视频中,余文生举起的右手看,右手太白,而且现在非常瘦,骨头印都能看出来,我除了担心是严重的营养不良和缺少晒太阳的那种状态,我更担心,会不会因为现在右手残疾颤抖,很多东西不能做,导致右手肌肉萎缩?所以我要求南京监狱,能依法和人道对余文生律师右手给予治疗,必要情况下,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出释放余文生回家疗养治疗右手,保住右手和右胳膊不残疾的申请。

 

余文生现在共缺4颗牙齿,还没有装新牙,南京监狱对关押人员每次吃饭时间有限制,他牙齿不方便吃饭,非常受影响。我要求南京监狱能尽快人道的同意给余文生装新牙。因为牙齿是在3年多关押期间掉的,我希望政府可以考虑出治牙费用,但是,如果不出,妻子许艳仍然同意自己出治牙费用给余文生装新牙,请南京监狱能尽快人道的给余文生治疗牙齿。

 

这次探视,余文生对我很关心,多次主动喊我老婆;说,老婆,我爱你;老婆,我天天都在想你;老婆,让你受苦了;老婆,你辛苦了;谢谢老婆;多运动;少吃猪肉;还有……

 

许艳本来在火车上,写了一个要求把余文生调回北京监狱的申请,准备给南京监狱和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的,南京监狱现场没有收,后来我放弃去邮寄了,因为,中国司法在国内那么多人和国际友人的帮助下,还是决定把他关在南京,不调回北京,这将是改变不了的事实了!

 

这次从北京到南京探视一次,我在火车上都没舍得吃饭,去时早晨、中午没吃饭,回来时依然早晨、中午没吃饭。共消费:1578元。但是,1045公里路途遥远的阻碍,依然阻止不了我每个月从北京去南京探视的决心,我会坚持去行使一个月一次30分钟的探视权,这是如此珍贵的30分钟,我不能放弃,或许这让我们以后,对时间会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许艳对南京监狱、中国司法及有关领导的诉求是:

 

1、要求依法和人道的把余文生调回户口所在地、家人居住地,北京的监狱。以此减轻这个家庭的经济和身体负担;安抚这个家庭的受迫害程度。

 

2、要求让余文生律师不要睡地上,立即安排睡到床上。

 

3、要求尽快人道的给余文生治疗牙齿,并尽力不让右手残疾且更加恶化。

 

4、让南京监狱的被关押人员多加点肉吃。

 

 

谢谢大家的关注与帮助。

 

                                                许艳

                                    2021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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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杨景林被精神病10余年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本网获悉,四川省市访民杨景林(男),因反映工资职称及住房问题多次上访,于2009年9月11日被其辖区及维稳人员截访回攀枝花市关押,后又就被强制送进攀枝花市第三医院精神病专科强制关押了10余年,直至2019年12月24日才获得人身自由。期间杨景林共失去人身自由10年3个月月又13天,共计3753天。

   近期,获释后的杨景林及其家人在律师常伯阳的帮助下开始维权。2021年2月5日上午,杨景林“”案在攀枝花中院开庭审理。  常伯阳律师介绍,四川省攀枝花市杨景林,在不符合法定强制条件下被警方和单位强送精神病院强制治疗10年有余。 杨景林主要原因是他反映工资职称住房问题不断,次要原因是他言语异常多疑敏感疑似有精神障碍。 杨景林原系四川机电职业技术的退休教师,因多次上访反映自己工资、职称、住房问题,被单位怀疑有精神病。其在2009年9月2日进京上访期间,被警察盘查时扣留,2009年9月11日他又被辖区派出所及单位的维稳人员带回攀枝花后就被强送进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强制治疗,该医院系当地的精神病专科医院。这一进去就是10年,在家人的多方努力下,直至2019年12月24日才获得人身自由。期间共失去人身自由10年3个月月又13天,共计3753天。     杨景林出生于1938年1月5日,其从精神病院出来时已经是82岁的老人,老人认为其单位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和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侵害了他的人身自由权,财产权及人格尊严,获得自由后,在子女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而一审法院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其单位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和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合法,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他现在已经提起上诉,攀枝花市中级人法院将于2021年2月5日上午在攀枝花中院 开庭审理。下面是一审法院攀枝花东区法院及杨景林的上诉状,公众可以通过研究一审判决及杨景林的上诉状做出判断,一审法院的判决到底有公正的判决还是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不公正的判决。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2020)川0402民初1521号民事判决书:       经审理查明,杨景林系机电学院退休职工,杨璐佳系杨景林之女杨千系杨景林之子。2008年起,杨景林出现言行异常,敏感多疑,感觉被人伤害等症状,多次因反映其工资、职称、住房等问题上访。2008年11月到2009年6月,杨景林多次在机电学院、市区宾馆、攀枝花市委及闹市区上访,称其是攀枝花市政法委书记,要到市委上班等,致公安机关在此期间六次出警、其间,杨景林之女杨璐嘉还曾经从公安机关将其接回。       2009年9月2日,杨景林在天安门广场被民警盘查时,发现其精神异常。同日,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治安大队出具京公汉字( )函字【2009】第2149号《建议函》,建议:一是及时送回原籍;二是落实管控措施;三是需要住院治疗的及时收治等。9月4日,杨景林被安定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9月9日,临江路派出所致函机电学院保卫处,提出以下意见:本着关心、关爱职工的目的,由贵单位将杨景林送至专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医治,以确保杨景林能正常安度晚年。2、因杨景林年事已高,又是一人独居。贵单位要积极配合杨景林的亲属共同做好看护工作,防止杨景林单独外出发生意外。此函,务情落实。9月11日,杨景林由机电学院的工作人员、临江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杨千等从北京接回攀枝花(在接回过程中,杨景林出现过攻击杨千的行为)。同日,机电学院派员将杨景林送到市三医院治疗。因杨千拒绝在杨景林入院的相关手续上签字,由机电学院的工作人员姚力、胡勇签名。11月3日,机电学院委托四川省攀枝花市精神卫生中心、四川省攀枝花市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组对杨景林有无精神病及是否需要监护进行鉴定。11月30日,四川省攀枝花市精神卫生中心,四川省攀枝花市为司法鉴定,医学鉴定组作出攀精司鉴字第752号《精神病医学鉴定书》鉴定结论为:1、被鉴定人杨景林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2、被鉴定人杨景林在患病期间必须要人监护,需人协作照料个人生活;3、杨景林经住院治疗一段时间,病情已有一些缓解,仍需继续住院给予正规系统治疗。        2012年12月20日,攀枝花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出了《会议纪要》,主要载明:2012年12月20日,市委群工局召集市卫生局、市人社局、机电学院、邮政储蓄银行攀枝花市分行、市三医院、临江路派出所、民建社区居委会在市群众工作中心专题研究杨景林晚年生活、医疗保障相关问题。会议议定以下事项:一、鉴于杨景林本人身患精神疾病,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会议商定、由机电学院牵头,临江路派出所、民建社区居委会等单位配合,与攀钢集团公司协调沟通,做好杨景林子女的思想工作,劝说其子女履行对杨景林的监护职责,并承担杨景林在市三院就诊期间的生活、医疗等费用。二如今经多方多次对杨景林子女劝说无效,杨景林子女始终不愿履行其监护义务的情况下,考虑到杨景林本人系机电学院退休职工,会议商定,由机电学院代为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负责杨景林晚年的生活、医疗保障工作。三,鉴于杨景林本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拥有一张尚未激活的社保卡,并长期拖欠其在市三医院就诊期间的生活、医疗等费用,会议商定,在机电学院取得对杨景林的管理职责后,由机电学院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办理好激活杨景林社保卡的相关事宜,并将相关资金用于支付杨景林的生活,医疗等费用。四、机电学院在取代杨景林社保卡的监管使用权后,要妥善制定好此卡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专人专管,并确保卡上的资金仅用于杨景林本人开销所需费用,不得挪作他用,坚决杜绝违规使用此卡的情况。五、机电学院对杨景林的监护职责履行到杨景林去世终止,期间,机电学院要妥善监管杨景林社保卡的使用情况,并保存相关的使用票据,待杨景林去世后妥善交给法定的单位或个人。 2015年1月,机电学院将杨景林的部分医疗证据、现金与杨璐嘉进行了交接。2018年,杨千、杨璐嘉先后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宣告杨景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经本院委托成都联合司法鉴定中心于2019年11月15日做出成联【2019】精鉴字第067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杨景林患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病情缓解不全,无民事行为能力。2019年12月6日,本院作出(2019)川0402民特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宣告杨景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二、指定杨璐嘉为杨景林的监护人。2019年12月24日,在杨璐嘉要求下,杨景林从市三医院出院。2020年1月10日,机电学院与杨璐嘉对杨景林的医保卡、工资卡以及其他财产进行了交接。       另查明,杨景林的医疗费由其个人承担772958.99元、支出生活费等其他费用共计143947.62元。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原告杨景林的亲属知晓其从2008年起出现言行异常、敏感多疑、感觉被人伤害等症状,多次上访,致公安机关数次出警的事实。但其亲属既未将其送医,也未对其加强看护。2009年9月,原告杨景林被安定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原告杨景林还在由被告机电学院工作人员、临江路派出所工作人员、杨千等从北京接回攀枝花过程中出现过攻击其子杨千的行为。因杨千拒绝在原告杨景林入院治疗的相关手续上签字,被告机电学院在持有安定医院的诊断书及公安机关《关于对杨景林稳控工作的意见》的情况下在原告杨景林入院治疗的相关手续上签名。事后申请对原告杨景林进行了精神病学鉴定,其鉴定结论为原告杨景林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被告机电学院的行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关于“公安机关要了解,掌握本地区内可能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有关情况,督促家属落实日常监管和治疗措施,对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实施强制治疗” 及“要经过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对精神疾病患者责任能力进行评估后,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需强制住院患者的有关问题或有关案件的问题“的精神,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诊断结论表明需要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本人没有能力办理住院手续的。由其监护人办理住院手续;患者属于查找不到监护人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由送诊的有关部门办理住院手续。精神障碍患者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其监护人不办理住院手续的,由患者所在单位、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住院手续,并由医疗机构在患者病历中予以记录的规定。被告市三医院对原告收治之前,原告已经经安定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且有公安部门相关文书印证其系符合收治的对象。被告市三医院对原告收治的行为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也符合精神卫生法第条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精神障碍患者在诊断治疗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告知患者或者监护人”的规定,因此被告机电学院及被告市三医院均无过错。再者,从杨景林到工资,医保卡中支付的费用均是用于杨景林的治疗及日常生活的开支,理应由其自行承担。 综上所述,原告杨景林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杨景林的诉讼请求。  杨景林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 :   杨景林,男, 1938年1月5日生,住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攀钢机电学院家属楼12栋四单元6号,公民号510402193801052213; 法定代理人:杨璐嘉,女,1965年5月9日生,汉族,住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长寿路8号楼3栋2单元14号,公民身份证号510401196505092222 电话:18080781276 被上诉人:四川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住所地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路65号 ,法定代表人:王光涛 院长  电话:(0812)6250530 被上诉人: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住所地攀枝花市仁和区云康路攀枝花市仁和区云康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周永明,电(0812)2903884 上诉人不服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2020)川0402民初1521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一、;撤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2020)川0402民初1521号民事判决书; 一.判令二被上诉人赔偿杨景林医疗费72958.99元; 二.判令二被上诉人赔偿从上诉人社保卡支出的110800元、冒领现金33147.62元;计143947.62元; 三.判令二被上诉人 赔偿因限制上诉人人身自由给上诉人造成的损失1,301,352.75元。(2009年9月11日至2019年12月24日,1年365天10年3650天,加上3个月又13天103天共计3753天乘以346.75等于1,301,352.75。) 四、判令二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精神抚慰金50000元; 五,判令二被上诉人在四川日报公开赔礼道歉; 六、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 二被上诉人限制杨景林人身自由,强制对杨景林实施住院治疗的行为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系违法侵权行为。 我国现有的《精神卫生法》规定对疑似精神病人的强制治疗措施只适用于“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009年9月11日,对杨景林强制治疗时我国还没有《精神卫生法》,但是当时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71号)文,该文件规定“公安机关要了解掌握本地区内可能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有关情况,督促家属落实日常监管和治疗措施,对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实施强制治疗”。这里也只是规定“对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才可以实施强制治疗。 从《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来看,都要求对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如果监护人不送医治疗的,才可以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委会,居委会送医实施强制治疗。 而杨景林不存在“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情形,也不是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 二、被上诉人没有证据证明杨景林存在上述应当强制治疗的情形。被上诉人机电学院和攀枝花第三人民医院提供的证据证明不了杨景林存在应当强制治疗的情形。 首先,机电学院工作人员姚力、胡明晏、熊小龙、胡勇出具的书面说明《关于从北京接返杨景林及送医治疗等有关情况的说明》没有证据效力,顶多算是案件当事人一方的陈述,不属于证人证言。即便算是证人证言,但由于这些人没有出庭作证,依法也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退一步讲,如果这个书面说明属实,比如,杨景林确实在随身包里装有水果刀,但随身装一把水果刀这样一个事实也不能证明杨景林“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一个人外出包里装把小果刀很正常,况且杨景林有别人要害他的疑心,他带刀防身也在情理之中。但带刀的行为绝对推理不出来“已经拿刀危害了他人的人身安全”的事实,和“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危险”的事实来,试问,这么多年过去了,杨景林不论是在外面还是在医院有无端攻击过他人的行为吗? 至于殴打儿子杨千,原因很简单,他对他儿子杨千和机电学院等单位的人到北京接他回来,不让他上访感到生气,他又不能打其他的人,他只能打自己的儿子出气,这和无端伤害他人有着本质的区别,这能成为强制治疗的理由吗? 其次,二被上诉人提供的其他证据比如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治安大队京( 函字【2009】第(2149)号《建议函》、安定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临江路派出所《关于对杨景林稳控工作的意见》以及攀信联办【2012】97号《关于协调处理杨景林生活医疗保障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这些证据也不能证明机电学院将杨景林强制送医,第三人民医院强制治疗具有合法法。 北京天安门地区分局治安大队的《建议函》有“落实管控措施以及需要住院治疗的及时治疗”这样的内容,但是是否需要住院治疗由谁安排,也不是天安门地区分局权限内的事情,况且,这个《建议函》根本没有杨景林在天安门地区滋事肇祸的内容。 临江路派出所《关于对杨景林稳控工作的意见》中有“由贵单位将杨景林送至专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医治”的内容。但由于杨景林不符合“严重肇事肇祸”的情况,临江路派出所也无权决定将杨景林强制治疗,临江路派出所越权要求机电学院将杨景林强制治疗的行为本身不合法,机电学院执行临江路派出所的违法意见,其结果当然也是不合法的。 攀枝花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攀信联办【2012】97号《关于协调处理杨景林生活医疗保障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指定机电学院作为杨景林的监护人显然没有法律依据系违法行政行为。机电学院根据违法越权的《会议纪要》代行监护权,限抽杨景林的人身自由,控制支配杨景林的财产显然也是违法的。 三,没有证据证明杨景林的家人不原意承担监护职责。 杨千不愿意签字将父亲送至精神病院强制治疗,并不是不愿意履行监护职责,只是认为没有必要强制治疗,在外面一样可以吃药打针进行治疗,况且是否进行强制治疗的权利在杨景林本人,因为杨景林是否有严惩的精神分裂症尚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确定,退一步讲,如果杨景林缺乏行为能力,不能自主决定住院治疗,是否对杨景林进行住院治疗的决定权在杨景林的家人,而不是机电学院或者公安局、派出所,或者什么联席会议之类的组织。相反杨景林的家人多年来无数次奔走于机电学院和第三人民医院之间,要求行使监护人职责,要求结束强制治疗,但二被上诉人无视法律规定,无视杨景林及其家人感受,为了维稳的需要,一直非法限制杨景林人身自由达10年之久。机电学院和第三人民医院从未主动找杨景林的家人沟通过,二被上诉人关于杨景林家人拒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说法纯属说谎,是一家之言,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实。 四、如果二被上诉人对杨景林的治疗是出于人道主义,那为什么那么多存在精神障碍没钱医治的人二被上诉人不伸出援手,把他们都弄到精神病院强制治疗呢? 如果杨景林确实需要住院治疗,那么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对杨景林治疗了10年,治疗的结果如何呢?为什么现在杨景林在家没有接受第三人民医院的治疗还能正常的生活,也没有发生自杀,伤人的行为。杨景林有强制治疗的必要吗?恐怕限制杨景林人身自由,不让杨景林上访反映问题才是对杨景林强制治疗的真正原因吧。 五、在这里需要告别说明的是,2009年9月9日杨景林是否确实患有精神分裂症是存在疑问的。 被上诉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实杨景林患有精神分裂症,当时对杨景林做出的鉴定的罗明等人当时并没有精神病司法鉴定人资格。杨璐嘉向四川省司法厅申请的信息公开显示,当年对杨景林做鉴定的人没有精神病鉴定人资格,被上诉人提供的由攀枝花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局1995年联合下发的攀检(政)【1995】17号《关于调整攀枝花市精神疾病司法技术鉴定小组成员的决定》是违法越权的决定,几个地市级的国家机关无权对司法鉴定人资格做出行政许可。根据司法部2005年9月29日颁发的《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才有权决定司法鉴定人的行政许可,因此,罗明等人因没有法定的司法鉴定人资格,他们做出的鉴定是非法的无效的。 综上,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完全无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的宪法原则,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地认定二被上诉人对杨景林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住院措施合法,系枉法裁判,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判决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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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全民说真话日纪念李文亮去世

作者: 尤陆沉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假如一个社会的支柱是在谎言中生活,那么在真话中生活必然是对它最大的威胁——-哈维尔     

一句真话比整个世界的份量还重——-索尔仁尼琴

2020年2月6日是李文亮医生的殉职日,次日(2月7日),律师刘书庆在微信公开倡议以他的殉职日作为“全民日”(《南华早报》2021年1月26日),嗣后们联合发了倡议声明。这件事在我看来很值得说说。

不夸张地说,这一行为如同人权律师节的建构,都一定程度表征着参与社会变革的一种范式转换。

“全民真话日”是直接向民间喊话,而不再是惯常地向机关呼吁、吁请,这既体现出一种对权力的失望,也意味着一种自主性的生长。

当权力堵塞一切民间对良治社会建构的努力,权力体系成为一个完全僵化封闭的系统,再面向权力说话既是无意义的,也在折损自己的尊严,这时候背过身去面向民间,摆脱权力中心的既有范式,自我设置议题并主导议题的进程,意义重大。

在一个极权国家,非常孱弱,对国家走向的影响与权力相比,隔着几个量级,权力就像一条大河,而个体不过一洼浅水,这条大河汹涌澎湃泥沙俱下,裹挟着几乎所有的资源,而一个国民无论你亲近它还是疏远它,都会被它影响,那些亲近它的人借机汇入其中 ,扬其波而逐其流,成为弄潮儿,那些疏远它的人也会被河床的流沙所带动,因为没有另一条独立的河流可以选择,一洼浅水无论多么不情愿,最终要么干涸要么被裹挟进入这条大河。

但是如果民间意识到我们完全可以自主地汇聚成一条与大河并行的河流,哪怕它是一条又窄又浅甚至随时可能断流的小溪,我们都可以部分的逃脱被裹挟的命运,不被淹没在那条权力大河的洪流中,从而彰显出自己。

民间只有具备自我设置议题主导议题的能力,民间的努力也才能真正留下一点建构性的遗产,这是一种不关乎政治权力的社会性遗产,对一个良治社会的生成会起到独有的作用。

如果民间不能尝试自己设置议题主导议题,而只是采取一直以来的模式,围绕着权力的运行发声,发现权力违法作恶的热点,大家秉持良知,秉持悲天悯人的情怀围观批评见恶就上,舆论压制和反压制你来我往几个回合,然后批评的话语穷尽,话题开始沉寂,然后被下一个新闻热点转移掩盖,循环往复,看上去很热闹,从中也能管窥体制的僵化和丑陋,几乎每个良知者都怒火中烧,但权力完全不为所动,即便收敛改变也只是个案,没有任何制度性进步,如果回头审视来路,发现全是些碎片。民间良知者遍体鳞伤身心俱疲甚至不间断地折损却没有真正改变什么,甚至境况反而每况愈下,民间的批评非但没有给权力套上任何枷锁,反而让他们恼羞成怒,提醒他们弥补上极权制度的漏洞,进一步收紧民间的生存空间。

每念及此,直叫人心生悲凉。

这不是说以后就要放弃公民责任,放弃对权力的监督,而只是想说,民间应当对此进行反思,应当把相当一部分精力转移到自我设置议题主导议题上来,一旦民间对此形成相当的共识,民间才算真正成熟。

一旦设置一个议题,就要持续耕耘跟进,假以时日,就会发现在权力之外,民间或许已经为良治社会的建设打了几个深桩,树立了几个里程碑。

一个不需要权力认可允仍的议题,民间完全可以自在自为的完成。它做它的鸿篇巨制,我们做我们的小成本,对改变他们不再心存执念。我们把主要精力用在讲好自己制作的小故事。

在我看来,“全民真话日”这个倡议就是这样一次尝试。它不需要调动多少资源来做,事实上民间也没有多少资源,民间只能是小成本制作,民间需要的就是坚持,就是用心培育。

这个倡议虽然没有进攻性,但体现了一种温和的决绝,体现了民间的主体性意识的觉醒,它所倡议的内容根本不需要权力的认可。

而且这个倡议的内容也并不会让参与者处于特别的危险中,多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可以担任公民记者的角色,有时只要随手一拍就足矣,看到各种灾难各种违法及时发出信息,只是发出一则信息,这个风险是可控的,即便存在一定风险,相比于无视灾难而可能引起的更大的灾难最终可能殃及自身,这种风险也是值得的。

倡议并没有向民众提出一种多高的道德要求,而且也没将倡议绝对化,它必然受传统、习俗、人情世故的制约,它把置于人性之下。从倡议文本来说,它没有从道德的角度去论述人应当讲真话,而是从功利的角度论述人应当有共同体意识,每个人都可以做吹哨人,不要等到雪崩的那天才意识到自己作为一片雪花也是有责任的,当然这种责任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责任,而是一种社会责任。如果每个人都逃避这种社会责任,这个社会共同体就会,个体也必然面临更深的奴役,但从法律意义上,人有逃避这种社会责任的自由,这属于消极自由的范畴。所以讲真话无论何时何地,也只能是一种倡议,它不能成为一种强制性的要求,否则它就是压迫性的,而压迫性远比不讲真话可怕的多。

他们倡议讲真话,但文本篇幅所限没有对何谓真话展开论述,那么什么才是真话?

对一个而言,他没有能力占有很多信息,他掌握的信息可能仅仅是碎片,也很难期待他能有多深刻的思辨能力,对于眼见耳听的纷繁芜杂的信息,也难以指望他能去伪存真,所以一个普通人更可能处于盲人摸象的尴尬境地。

但这些人愿意传递信息很重要,哪怕其传递的仅是碎片甚至可能会被证伪。而且在我看来,这些人就是在说真话。我们倡导的真话有点类似于实话,它的真不体现在其内容与客观事实的契合,而是一种内心确信。当然对于非亲眼所见而是传来的二手信息,人们应当养成更审慎转发的习惯。

而且真话并不仅限于事实信息,它也涵盖表达真实的情绪,表达真实的好恶,表达真诚的批评与赞扬。因此,公民践行言论自由的权利,对进行批评也属于讲真话的范畴,可以作为讲真话的一个子集。

甚至,在相当大意义上,倡议讲真话重点不在于真话而是讲真话这个行为,与讲真话对应的一般不是讲假话、讲虚伪的话,而是沉默和冷漠。

从应然角度,一个具备基本法制的国家,更不用谈法治国家,对一个国民都应当容忍上述这种真话。不能对一个普通国民发布自以为真的信息(特别是亲眼所见的信息)课予很高的真伪性审查义务,只要不是故意编造,哪怕最终证明为假也应当容忍。当然,民间根本无法影响权力的恣意,说真话比曲意逢迎肯定多一份风险,但是如前所述,每个人都不是孤岛,发现堤坝出现管涌而不出声,整个堤坝都可能被摧毁,最终可能付出更惨的代价。

综上,“全民真话日”这个社会议题由民间设置,由民间主导,代表一种民间主体性意识的生长,是民间参与社会变革的一种范式转变,让孱弱的民间逃离权力的洪流裹挟,自为自在的培育成长,从而彰显出自己。

尤陆沉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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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郭飞雄案、长沙富能案谈中共的“革命人道主义”

作者:卞逾明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先生,要去照看他那病重的妻子。

结果,在机场,被拦截了,再然后,便沓无音信了。大概率是被中共的有关部门给关押到某个秘密的地方了。

和朋友给通电话时,朋友谈到了中共的这一不人道的行为。除了郭飞雄之外,一个多月前,公益机构“”被抓捕的三个人中,吴葛健雄的家庭遭遇了重大变故:他母亲突发重病、继而病故。然而当局罔顾其父的再三申请,拒绝吴葛健雄回乡见母最后一面。

“人道?”我在电话里问,“什么时候听说过中共也讲人道?”

朋友说:“不是还有‘’吗?不是还有‘社会主义人道’吗?”

是了,中共确实也谈过人道,谈过人道主义。但他们的人道,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他们认为,人们一般所说的人道,是抽象的人道,是认为用之四海皆标准的“普适的、资产阶级的”人道。而共产党人只认为,这世界上从来就没有这种“普适的”“抽象的”人道主义。

共产党认为,人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存在,离开了一定的社会关系,就不存在所谓的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和《经济学手稿(1861—1863年)》中,两次在批评蒲鲁东的时候,都驳斥过所谓“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并不存在奴隶和;两者都是人”的说法。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时候,也从来不是从资本家和工人“两者都是人”的角度来讨论问题。(该段内容引自中共理论家胡乔木文章《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

下面我用通俗的语言来作一个解释。

在中共看来,人只是一定社会关系中才具体地存在,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资本家和工人”、“奴隶和公民”不可能“两者都是人”。同样,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人民和敌人”也不可能两者同时都是人。在社会主义社会,只有对共产党有帮助的“人民”才能算得上是“人”,而“人民”之外的,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都不能算是“人”,而是要在“人”之前加上一个字,即是“敌人”。

那么,什么是人民呢?什么是敌人呢?

在不同的社会阶段,标准是不相同的。今天的“朋友”甚至“同志”,随着革命的“需要”,明天可能就是“敌人”了。同样,昨天的“敌人”,由于革命处于不同的历史阶段,也有可能成为“朋友”,即人民的一部份。

所以,在中共的眼里,从来就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人民”和“敌人”,只要根据革命的需要昨日的“人民”或以认定为“敌人”,昔日的“敌人”,也可以认定为人民的一部份,即“朋友”。

除了对外部“敌人”不用讲“人道”,就是在自己内部,与当权者意见不一致的人也是一样。

据徐向前的回忆录说:当年中共在苏区“肃反”,杀人实在杀不过来了,就用机枪扫射。1932年春,大批的抓人、杀人,达到高潮,红二十五军原有1.2万人,43天的肃反过后,仅剩下了6000人。其中,仅在 1933年3月,一次就逮捕 3900人,马上就杀掉2500人。

1983 年,江西有23万8千多肃反被杀的人被官方追认为“烈士”。

中共建政后,进行了一系列的镇反、三反五反、反右之后,外部不同意见基本消灭得差不多了,然后开始内部的斗争:从庐山会议斗争彭德怀、到文化大革命打倒刘少奇,只要与当权者毛泽东意见不同的人,即便只是一时“站错队”,均被无情的打倒,遭受非人道的折磨。文革之后,依然如此,从1989年的“六四”屠杀,到本世纪初对人士的残酷的血腥镇压;从到西藏,再到最近的香港,他们何曾对不服从自己的人讲过什么“人道”?而中共纪检、监察部门对“党政干部”的“双规”、“留置”也频频闹出酷刑和人命,也早不是新闻。其实这些同样都因为,在中共的那里,凡外部不服从者、内部“站错队”者,就根本不能算是“人”,既然不能算是“人”,也就无所谓“人道”可言。

郭飞雄一直以来,都是以“异见人士”而存在。而吴葛健雄和富能,也是“噪音制造者”。这些人,当然就是不迷信中共那一套独裁理论,不盲目服从中共集权统治的,这些人,在中共的眼里,根本就不能算是“人”。怎么可能与郭飞雄、吴葛健雄这样的人谈“人道”?

所以,别听中共谈“人道”。在中共的眼里,暂时听从他们的人,暂时算是“人”;不需要或者不听从的时候,则不能算是“人”。而对那些反对他们或者有不同意见的人,则坚决不能算是人了。既然连人都不算,有什么要求“人道”?

卞逾明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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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沛:解读艺术家严正学的出狱之作

作者:徐沛

我这辈子接触不少,他们的艺术品,包括对我都不无启发。其中两位西方名家因为推崇东方文化爱屋及乌而爱护我和我的诗作。艺术家巴雅士(James Lee Byers 1932-1997)身患癌症后还一再请我去日本餐厅,说是他想吃吃不了,让我帮吃……他过世后,我在与一位德国同行谈起他时,突然明白,巴雅士视生活为艺术,他生前那些让我莫名其妙的行为岂不都算他的艺术?现在回想起来,他在我不知不觉中就消除了我思想中的好些框框条条。

而德国艺术家印门朵夫(Jörg Immendorff 1945-2007)得了肌肉萎缩症后还为我的诗集《悟空》创作了几十幅版画,结果让我的第三本德语诗集扩展成了集诗歌、版画和装帧为一体的艺术精品。就因为有印门朵夫这样的外国人赞助,我才可以义务抵挡的红色宣传和渗透。

各有使命

无论如何,谁都没象严正学那样让我惊叹和震撼,虽然我对这位艺术家的了解极其有限,邮件来往也只有一次。

二零零六年,我因郭飞雄遭排斥而查出余杰在大陆名列专著《文坛剽客》排行榜第二,象吴弘达一样同属能把谎言说得义正词严的伪类后,为支持高寒等笔会成员罢免余杰及其同伙,特意撰写《从罢免谈起—余杰和丁子霖之我见》加以声援。也是笔会成员的严先生对此文的反馈为:“徐沛女士深入浅出剖释,为我敬仰,余杰作为自毁其德!严正学08/05/2006”

 

三年后,高寒被独立中文笔会开除,严正学再次从中共魔掌中生还,余杰则依然在挑拨离间,对中共“小骂大帮忙”……而已因余杰们的恶劣行径遭到质疑和分裂的独立中文笔会此次又因李建强(刘路)而受到破坏。毕竟严正学以为他是笔会派去的,而这个伪律师却与中共一明一暗对英雄进行了痛不欲生的迫害!

严先生的“罪行”无非在于他是个有良心和担当的艺术家,他“给自己定下了这一世上独一无二的行为艺术作品的主题和形式:以公众关心的典型事件为主题,以诉讼为形式,从而将一系列社会问题的改善和解决的方法,像艺术作品一样展示于世人,让人们去思考,同时通过这一创作过程中的司法实践促成社会的进步。”

这是与我同代的女艺术家严隐鸿对父亲的认识。二零零七年四月初,我在获知她为父亲的呼吁后,就有心声援,无奈那时我正在新西兰。四月下旬回到德国后,转眼就己两年半,而一切恍如昨日。

我收到严正学出狱后致笔会的第一封公开信后,立即回信向他表示“稍微有点头脑的人都不会正眼看待刘路,更不会相信他对您的诬蔑。请看我的一篇相关文章(谁有“毛”病?(袁红冰—刘路)),请您千万保重!”

刘路带有明显的中共特色,这是我在第一次读到他名下的文章就得出的结论。从二零零六年到零九年,我至少在三篇文章中揭露刘路的共特事实。遗憾的是,刘路这三年多来却一直能在民运阵营中挑拨离间,骗人害己,居然骗到了中国民运的大本营纽约。他还被指控从纽约设计企图谋害那时还在泰国申请难民的曾节明一家。

严正学真不愧为能荣获“颠覆国家政权”贵冠的第一位中国艺术家,他一走出监狱,就创作了震撼人心的行为艺术,用血书把共特钉上了耻辱柱!

颠覆暴政

五四以来,中国的艺术家越来越少,到了中共篡夺政权后,艺术家们遭受了残酷的迫害,死的死,残的残,身在中国大陆的艺术工作者无不被摧残甚至被阉割。严正学也曾被迫以画毛像为生。

我由衷地敬佩严正学就因为他不仅是位特立独行的艺术家, 还敢于在暴政下捍为人的尊严和权利。他用生命创作的艺术品不仅独特,且有道义,他担当起一个非人社会的良心,是位心甘情愿为公益呕心沥血的艺术家。

这位在共产专制下为了自由四处流浪的艺术家曾是驰名中外的圆明园艺术村的村长。一九九三年,他起诉公安局暴力侵权, 创作了旨在检验中国法制真伪的“行为艺术”,检验结果是爱子突遇车祸而亡,他自己遭受酷刑和囚禁近两年。等他走出监狱时,聚居同一村庄的同行们已被中共当作不稳定因素驱逐殆尽。印门朵夫在一九九三年首次去举办展览时走访过圆明园艺术村,就是那次回来后他才对我产生了兴趣,并通过一位日本艺术家找到我。遗憾的是,那时我还不知道严正学,也不知他们是否有缘相会。

可惜从事艺术工作的大陆人不少,但象严正学那样明白和勇敢的艺术家难觅,否则,蜚声中外的圆明园艺术村不会就这么轻易地被中共破坏。有位文字工作者表示在他投奔艺术村前,“村长是严正学,据说由于他不了解国情,被逮进局子去了。”最后他评论到:“在咱们这里,警察的工作就是打人。这就叫国情。要是严正学理解这个国情,就不会消失了。”

是啊,在中共的谎言和暴力专政下,大陆人包括知识人多半失去了反抗的本能和勇气。他们象行尸走肉一样地活着,而不知道人活着就该捍卫尊严,追求自由,寻找真理。象严正学一样秉持“士可杀不可辱”和“士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的艺术家实在希罕!

中共不择手段获得是二零零九年法兰克福国际书展的主宾资格后,我一有机会就宣讲:在中共的统治下,只有愿意接受中共强奸和阉割的文字工作者才能被派到书展来代表中国作家,真正的作家不是在监狱,就是在流亡。 而德国汉学者很少注意到中国作家。

所以,我这个从来不去书展的闲云野鹤,那年决定亲自到书展为被囚禁遭迫害的严正学们发声。

德国的一个人权组织在我的建议下租了一个四平米的展台,把它布置得象个监牢, 我则以严先生为榜样搞行为艺术,象囚徒一样坐在这个假监牢里抗议中共对大陆各民族精英的迫害。

严正学在一九九六年走出监牢后立即举办画展。他在画展开幕式上表示,“我是个艺术家,政治家铁腕操纵下的种种举措,对我只是一种生活的体验。两年来我在牢里写下的50万字的日记,画下近百幅的画足以表明我没有白活!孤独的监禁使我只能和自己的心灵对话,而艺术家的不幸正是艺术的大幸。”

二零零九年严正学一走出监牢就控诉李建强(化名为刘路、康平和张清扬等)如何以“人权律师”之名诬陷和坑害他和别的狱中作家, 虽然十六年前的“车祸”又降临严家人的头上 。老天保佑,此次严太太只是脚部受伤。

虽然中共才大气粗,能够收买西方政客、形形色色的行尸走肉,包括在西方拿了的大陆人包括独立中文笔会成员,但严正学等同行的存在让我丝毫不怀疑中华儿女在不久的将来就能解体中共,颠覆暴政。我也希望严正学能明白导致“中国犬儒知识分子如过江之鲫”的不是中国古文化,而是中共党文化。以余杰为代表的伪类全不是中国文化的继承者,而是五四狂人的后继者。

以中华古文化为荣的我还在法兰克福书展与热比娅夫妇以及各民族的文化精英一起共同申讨中共暴政,代严正学们讨还公道 。  

莱茵河畔  2009年9月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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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博客

山东于喜上访遭拦截

文章来源:

2017年7月在没有达成拆除意向的情况下,省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将于喜实际居住、出租给别人经商的160间,面积2800平米的板房、砖房拆除,给于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18年12月21日,济南市历下区法院确认,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姚家街道办事处拆除行为违法。如今两年过去了,姚家街道办事处并没有就自己的违法拆除行为给于喜造成的损失给予任何的补偿。

 

据了解,2017年7月8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姚家街道办事处拆除了济南市历下区姚家小学北邻大院的板房及砖房。该宗板房及砖房是2009年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为建设姚家雁翔苑而搭建的施工临时用房,用于施工工人的临时宿舍。2012年雁翔苑小区施工完毕后,因修建道路需要,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整体作价给相关施工单位使用,因此并未拆除。涉案板房及砖房被拆除时,原告于喜在此居住。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姚家街道办事处未提交拆除涉案板房及砖房的相关文书。

 

于喜称,自己通过买卖分别从李明计、刘根林处购买涉案房屋160间,面积2800平米,从而获得涉案房屋所有权。房屋买卖的相关证据材料,因在拆迁过程中被告未进行公证登记将原告房屋内物品搬出,并将原告进行人身控制,从而导致相关证据灭失,且派出所相关报警记录及历下区公安分局姚家派出所责令改正通知书均能证明原告为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

 

于喜刚刚将房屋购买到手之后,并没有人觊觎这块地方和房屋。随着济南市城市化建设推进,这块地方居然成了风水宝地,就有人看上了。曾有人联系于喜,商谈房屋转让,于喜认为对方出价太低,没有谈成。

 

当地有人也看上了这个地方,于喜夫妇经过商议,准备有偿出让给当地人一半房屋,共同用于租赁经营,但,当地相关势力却不同意,坚称房屋和土地都属于当地村民所有,要求于喜无条件搬出,遭到了于喜夫妇的断然拒绝。之后,大院门锁屡屡遭人破坏、堵塞锁孔。于喜夫妇二人曾数次遭人毒打,导致于喜听力严重下降,于喜被打成脑震荡后遗症,夫妇二人被打后住院治疗。遗憾的是,打人凶手并没有得到惩处,于喜夫妇的医药费也无人承担。

 

于喜夫妇称,当年,于喜分别给李明计、刘根林二人打工,二人拖欠了于喜八十余万元报酬,后经商议,李明计、刘根林分别将160间、2800平米板房、砖房转让给了于喜,抵偿于喜的薪酬。后,转让房屋给于喜的二人中,一人故去,一人转往他地经营而失联。

 

房屋被强拆以后,于喜夫妇一次又一次找各级党委、政府,要求姚家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赔偿却始终无果,无奈之下,夫妇二人只好前往上访,遭到拦截劝返。

 

2017年11月14日,于喜第四次赴京被姚家街道办事处信访办主任李静和派出所杨志伟所长劝返,称办事处主任王荣文愿意跟于喜面谈,协商解决于喜反映的问题。于喜到了街道办事处等了两个多小时后被告知,王荣文主任开会去了,一时半会回不来,让其回去。于喜表示,在等待过程中看到王荣文主任办公室有人进进出出,并没有看到王荣文主人离开,于喜认为地方政府一次又一次失信,一次又一次忽悠、欺骗自己,随即站起想扯开嗓门对负责接待的办公室白主任表示强烈抗议,可是,多次张口,却发不出任何声音了,就此,于喜变成了“哑巴”!

 

目前,于喜仍然在接受中医治疗,至于能否恢复语言功能,就连医生也没有很大把握,但,于喜夫妇二人仍然抱着一线希望继续治疗。

 

于喜夫妇年近半百,很难找到工作。于喜本人被人殴打后听力下降,加上失去了语言功能,不仅参与正常的社会活动有极大不便,就连找工作都遭人歧视。于喜表示,去工地上干零活常被工地带班负责人驱赶不叫进入工地,就是进入工地大都是被驱赶离开。于喜夫妇上有七十多岁岳母、下有六七岁的儿子需要照顾,夫妇二人租房居住,加上夫妇二人看病、服药,各项开支不菲,让曾经风光过的于喜深感压力山大。

 

于喜坚信,地方政府的过错,应该由地方政府给自己赔偿损失。初中文化的他,自认为屡屡被地方政府戏耍、敷衍,地方已经没有了给自己解决问题的诚意,只有进京上访才能触动地方官员的神经,才能有对话协商解决问题的机会,所以,他们夫妇攒够了一定的费用,就一家三口集体进京上访。对于进京上访所遭受的磨难,于喜夫妇表示无以言表。

 

于喜自述称,2019年3月11日22时许,他夫妻二人携孩子持当日K46次车票欲乘车去北京,被多人当做访民拦截。在车票被收走、多人挟持之下,自己非常紧张,下楼梯时不慎从七八米高的二楼直接跌落一楼,当即昏迷不醒。病历载明:耳颞部流血,手指划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后脊背L2。为此,于喜在医院观察室观察十多天,瘫痪在床三个月不能直立行走。

 

关于地方相关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对于喜一家而给于喜造成的伤害赔偿纠纷,目前依然在诉讼之中,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关于这场行政诉讼,于喜并没有聘请专业律师代理其诉讼,这主要是因为于喜经济困难,无处筹措资金,确实已经请不起律师了。另外,固执、执拗的于喜有自己的看法和想法,并且坚持根据自己的想法进行诉讼,在他看来,相关机关、单位、部门的截访行为给自己造成了伤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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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胡贵琴申诉被羁押、监视居住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2021年2月5日,渝北区访民胡贵琴向市渝北区人民提起,要求依法撤销重庆市公安局对胡贵琴的“拘留决定书”及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

  胡贵琴介绍,在2020年5月27日,申诉人胡贵琴到北京信访被重庆维稳警察追至北京施暴,后胡贵琴又被非法遣返重庆市。到达重庆市后,警方又持传唤证(未告知申诉人因违反何事)将胡贵琴带到重庆康美派出所关押37小时。之后重庆两江新区公安分局在没有告知胡贵琴涉嫌的事实依据和依据(申诉人以及家属至今连拘留证都没有见到过)的情况下,又将胡贵琴强行押送到重庆市沙坪坝区看守所拘留、羁押,直到2020年6月4日才将她释放。胡贵琴获释后,重庆大竹林派出所民警告知胡贵琴称“你已经被监视居住,不得随意出行”。 胡贵琴反映,在2016年9月28日,胡贵琴居住和经营的门市以及家中一切生产资料和生活设施,突遭非法组织强行摧毁,造成了她和家人的巨大财产损失。胡贵琴的居住权和生存权遭剥夺至今已有5年,期间胡贵琴穷尽司法途径维权,但至今犯罪分子依然逍遥法外,胡贵琴的合法诉求无人理会。2019年11月23日,胡贵琴被迫进京上访,但却在北京丰台区高家场46-3地区遭重庆维稳警方截访,截访期间重庆警察孙宇(警号:113735)还暴力殴打胡贵琴,导致其身体受伤。 据悉,重庆访民胡贵琴家住重庆市渝北区,因其住房及商铺在三年前被强拆而上访,当时胡贵琴家里的空调、冰箱、衣物、被盖等一切财产都被非法摧毁(非司法强拆),房屋被摧毁后胡贵琴无家可归,遂开始进京上访。 胡贵琴上访后多次被非法截访、殴打、,其中最严重的一次是在2019年11月23日被暴打,当天胡贵琴在北京办事,在她路过北京西城区中纪委办公楼旁时,警察要求检查时,配合警察检查身份证后被扣下,被同时拦下的还有她的同行访友重庆赵亮、周良珍。下午4时许,重庆市驻北京信访工作组将胡贵琴、赵亮、周良珍带到了北京市丰台区高家场46-3重庆市驻北京信访办工作组。随后,胡贵琴被一身穿警服(警号是113735)的壮男以问话为由,将她关在办公室,让其坐下后,一句话不说就凶残地拳打脚踢控告人头部、胸部等部位,事后该警察强行将胡贵琴手机内存里的证据材料、以及与家人朋友外出旅游近一千张照片从相册中全部删除,该施暴警员声称,胡贵琴不该将自己被抓的消息发到网上去。 2020年5月27日晚10时30分,胡贵琴又被重庆市两江新区康美派出所以涉嫌“寻衅滋事”传唤,随后胡贵琴失联数日。5月30日,胡贵琴的家人通过110报警及公安督察寻找胡贵琴的下落,5月31日当地派出所答复说胡贵琴已被刑拘。   附:胡贵琴资料 申诉人:胡贵琴,女,汉族,身份证号码:510224197301231368,联系:13668050510。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大竹林街道慈竹路34-4-2-1。 申诉人不服渝公两江(治)行传字[2020]2号传唤证将申请人传唤到重庆市两江新区康美派出所后送沙坪坝区看守所羁押至2020年6月4日,释放后采取对申诉人监视居住至2020年11月28日,该行为涉嫌对申请人实施打击报复且该行为违法,依据《宪法》第四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特此申诉。 请求依法撤销:1、渝公两江(治)行传字[2020]2号传唤证;2、沙坪看释放字[2020]150号释放证对应的拘留决定书;3、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渝公两江(治)解监视字[2020]2号对应的监视居住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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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男子匿名举报污染被暴打

文章来源:

河南周口村民邵红兵匿名举报工厂,却惨遭被。打人者扬言:举报一次打一次!

 

据媒体报道,邵红兵是周口扶沟县固城乡土河村人,如今整个人的脸部和眼部全部肿起来了,医院诊断颅脑损伤,根本就不像一个正常人,这都是被人给打的。说起邵先生的遭遇,其母亲痛哭流涕,泣不成声,家人彻底崩溃。邻居们也感到非常的气愤。

 

邻居们说打人者还放狠话威胁说,村里面的人看到一个打一个,举报一次打一次,当时三四个人围着邵先生打,打完了还叫下跪,这完全就是黑恶势力啊,这肇事者到底是谁这么豪横,一切还得从1月20号的一个举报说起。

 

邵先生说距离他们村500米的地方有一家豫祥肠衣综合加工厂 ,每天晚上天黑之后工厂就会排放污水到河里面,而且这污水还散发出阵阵的臭气,熏得他头晕恶心,所以才打了局投诉电话。1月26日,邵先生就收到了反馈电话。

 

反馈电话是环保局一个159号码开头的人打过来的,给邵先生打来电话说,工厂的负责人在他们那里,双方要不要见面。邵先生当时同意了见面,对方就把电话给挂了。举报环境污染问题,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应该受到保护,可让邵先生没想到的是同村的村民和自己家的亲戚接二连三地找上门来。

 

邵先生说本村的一个叔叔过来找到自己也说这件事,说大家都认识,不要再打举报电话了,之后舅舅也来劝。邵先生说既然大家都劝自己,心里就已经拿定主意这件事自己不会再管了,再臭也不管了。就在邵先生准备放弃举报,息事宁人的时候,麻烦就找上门来了。

 

邵先生说事发当天大概下午三四点的时候,工厂的负责人给自己打来电话说让他到厂里来看一下,没多想他就一个人去了,结果去了之后就被几个人按在地上打。家人赶到之后赶紧把邵先生送到医院并报了警。邵先生说打自己的那个人外号叫李老虎,自己和对方没有任何的过节,之前也不认识,目前警察已经介入了调查。

 

邵先生的说丈夫被打之后的一个多星期,经常是头疼头晕,成天恶心,天黑睡觉老是浑浑噩噩,然后被惊醒,到现在这件事也没有一个人给一个说法。关键是匿名打举报电话,咋就被泄露了呢?村民们说只要打举报电话,厂里的人就知道是谁打的举报电话,就直接找泄密的人。

 

村民们说现在工厂还在往河道里面排放污水,如果净化河道,是不会污染到这种程度的。就现在用河里面的水浇地,小麦根本就不能存活,根本就不能灌溉农作物,根本就不能用这河里的水种庄稼。最重要的是河水被污染,排放的废气,村里人都被熏得出不了门,气味比死老鼠还难闻。

 

村民们对于恶意打人事件很愤怒,纷纷签下联名信,誓为邵红兵讨个说法。对于这件事,环保局负责人说这个159的号码是一个执法队长的号码,但是执法队长没泄露。现在最大的问题是老百姓已经不相信他们说的话,希望公安系统和其他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如果是环保局的人泄密,该开除就开除,该判刑就判刑。

 

关于被污染的河道,环保局负责人表示他们也正在进行治理,已经引起了足够的重视,加大了整治力度。至于说废气晚上排放的问题,负责人说如果排放就让村民给他打电话,他会第一时间赶过去,听到这样的说法,村民们说谁敢打电话,万一又泄密了咋办?最终负责人表示一定会调查清楚,给村民一个交代。

 

这件事情说起来已经不是单纯的打人事件了,这已经属于刑事事件了,举报工厂污染环境,本来就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同样作为执法机构,应该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保密,而不是马上就把举报的人给卖了。如果举报的人知道自己被卖了,以后谁还敢站出来,谁还敢反映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严惩打人凶手,给村民们一个交代!

 

法学从业者张先生认为,举报人个人信息的泄露是寒蝉效应的具体体现,个人信息保护应当受到管理者和执法者的重视,相应的行政法律规范中也应当增添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条款和惩戒条款等。

 

很多专家、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从黑社会性质犯罪的角度对该案件进行了解读。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制方面来谈谈这一案件,举报者被打,意味着其向政府相关部门举报的信息被泄露了。

 

一般而言,政府工作中的信息不允许泄露是有工作纪律和规定的。就目前来说我国并没有一部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定于刚刚颁布的《民法典》当中。而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中也没有相应的专门性条款来规定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内容。

 

只有在2010年环保部发布的《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一条规定:各级承担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应当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加强保密检查,并积极开展保密宣传。作为国务院部门发布的规章,效力层次较低,受重视度不足。

 

然而,近年来个人信息因泄露造成的事故愈发增多。例如:山东考生徐玉玉案件、本案周口污染举报者被打案件等。个人信息其蕴含的价值和利益是其应当受到保护的基石。主要包括:社交价值、隐私价值、安全价值。

 

未来要建立的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范,最好能够贯穿各个领域,起码要在各个领域的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个人信息应当受保护,并且要建立相应的符合本领域的个人信息工作方针或者指南等。

 

对于那些违反工作方针的工作者应当对其进行惩罚,对于违反工作方针,造成个人信息泄露以及其他延伸性恶果的更应当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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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犯云飞被强制传唤24小时

文章来源:

民生观察2020年2月5日消息:3号上午,陈云飞邮寄了23张第二批给狱中良心犯的明信片。并在推上详细说明了这批明信片用了三天,走了三个地方等情况。

        2020年2月4日下午4点刚过,陈云飞正在大街人行道上行走。突然窜出四五个便衣彪形大汉挡住,要其配合他们接受例行检查。在陈云飞的请求下,一民警拿出成都市金牛公安分局的警官证晃了晃。他们问陈云飞姓名,问查看。一个警官问另一个警官,是不是陈云飞本人。警官回答,就是他。随后他要了身份证号,核对后就说:“我们找你,你知道什么事吗?走,跟我们上车,到我们再核实一些情况。”

      陈云飞称:车上,他们问2号下午2-4点,在哪里干什么?我飞开玩笑答,“这是秘密,我不能告诉你,但你放心,绝没有乱纪行为。” 他又问,你把两个未成年人带出书店,到哪里去了?他们是故意装问,我也不隐瞒直接就说,带他们逛了楼上的体育培训中心和,估计十几分钟然后一个说妈妈找,我就送她下楼到她妈妈铺面上去。另一个说回家拿作业补课,我送她到小区门口。他又问,还有呢?我说没了。他说,你不老实。我笑着回答,此处省略5000字,由你们警方想怎么发挥就怎么发挥,上次判我四年,还不是你们违反“刑法基本原则”判我四年刑吗?

         到派出所,进得办案区的审讯室,搜出我的随身携带物品,把我往上一铐就不理我了……大约四五十分钟。我向值班辅警提出请求喝水。他让等着。又过了半小时,来一男一女,女的问我基本情况及登记我随身携带物品。我说,请先给我一点水喝好不好?女的马上大声吆喝了一句“老实点,配合我们调查犯罪事实!说,你身份的基本信息”声音特别的大,我也生气地答:“我要喝水,我犯什么罪了?就是犯罪分子也该人道地对待。你这么大声,这么恶要干什么?”女的没再着声,男辅警骂骂咧咧地说了一句“喝水,你就等着吧”,然后他们扬长而去。晚快七点,辅警给我一75克的面包。大约晚九十点,一辅警又将本子拿来要我签字,我也告诉他,请求喝水。他叫辅警给了杯水。我边喝水边签了字。在拿走我手机前,他要我打开手机密码,我拒绝了他,并说,如果私人我可以打开给你看,但现在我拒绝你,再说我手机经常被警方抢走,密码他们都知道。

       6:30左右,一辅警给我送来一个面包,上面显示4元一个,一瓶矿泉水。我没要矿泉水,因我怕喝凉的拉肚。这算是晚餐。

       零点十几分,两警官来将我提审到另一个房间……

       提审一开始,他们就说我涉嫌猥琐罪,传唤我。我火一下马上直往外涌,但我还是尽量控制对他们说,我们无冤无仇,你们是为完成工作,那么为了防止我们之间的不愉快,我只说四句话,我昨天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我与的交流、调查、交友是正常行为,我没有伤害任何人也从没有想要伤害任何人,一切以你们的监控及小朋友说的为准。现在拒绝回答任何问题,你们所有提问,我会跟律师说,我会在法庭上说。我也不会在你们笔录上签字。零口供也不影响你们对我的打造。这样节省时间,免得费话及不愉快。接下来,警官自言自语边问边记,我都拒绝回答。后来他们又提出在温江农民扛着锄头赶我是怎么回事?我马上笑答道:你们无论怎么污蔑、丑化我,我都不理,正如陴都古城镇派出所所长跟当地访民宣传“你们怎么跟陈云飞耍?他在温江在跳广场舞时,摸女生的奶奶。”我在温江的事我已记录下来,寄放在朋友处,我之所以没及时披露,我是想看警方还要怎么打造我,看他们怎么要挟我。

       问询一会就结束,我又回到囚禁我的审讯室老虎凳上。

        4号上午到10:30,在我的一再请求下,一辅警给了我一个一两的肉包子,因为我不吃肉,这也算是开荤了。

        13:30,在我求助派出所所长给我点饭吃的一个多小时后,一辅警才给了我一个75克重的面包。我问值班的辅警,你们对所有的在押人员都这样的生活待遇吗?他说是的,都一年多了。

      15:30左右,一辅警找我聊他们的所谓疑惑,我都跟他一一解释:跟她们聊什么,跟她们推荐什么样的书,为什么要做九年调查,为什么带他们去楼上的体育培训中心及小规模动物园。大约聊了四十多分钟后,我又被带到零点过的审讯室。他们仍需要给我做笔录。我坚持拒绝,不过我们可以聊天,我把你们要提的问题一一回复,你们做笔录与我无关,我不会无聊地签你们的字。但我要提醒你,你们的打造一定要有分寸,别在法庭上又闹国际笑话:有准备犯罪的,会将自己的姓名、留给你们所说的受伤害者并存在手机上的吗?这样这次聊天也很快结束。

        16:30过,他们拿来暂扣的物品钱币等。说我可以走了,不过这事没完,要保持手机畅通,随传随到。我告诉他们,除非有书面传唤我才会来。我向他们索取这次的书面传唤,他们说没有。我提出要他们送我,他们说车紧张,让我马路对面赶车。我本来要坚持我怎么来的,就该怎么回去,但考虑母亲在家中一个人不知道情况怎么样呢?就委屈地打消这念头。刚出派出所大门口,就见成都市公安局国保领导,有亲自指挥亲自部署的气势。他也看到我,我正要打招呼,他赶紧匆匆躲开我而去。我也没管这么多,忙着过马路,给母亲打电话。听母亲在电话那头,一听我的声音,她马上就哭出来声来“你在哪里嘛?”我赶紧说“我马上回来给你做饭”,匆匆地挂了电话,赶车回家。回家后我给朋友们报平安,并表示随后披露细节…

       写完此稿,我赶紧给自己发了一张明信片,我不知道成都警方什么时候又要让我进监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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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玮平律师妻子陈紫娟:当我的丈夫常玮平被控煽颠以后

我的丈夫中国人权律师,代理多起信仰案件、拆迁案件、平权案件(HIV,性别、LGBT)。因参加“厦门聚会”,2020年1月被陕西警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2天,期间受到严重酷刑,后取保。2020年10月22日,再次以“涉嫌政权”罪名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至今杳无音讯。

2021年的春节马上就要到了,常玮平被第二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已经102天了,他的案子被陕西警方侦办一年零二十天了。我觉得有必要把这一年多来他和家人所经历的一切做个记录。虽然我们命如蝼蚁,但我们揭露真相绝不停息。

(一)祸起聚会

2019年12月27日左右,他突然跟我打电话,很着急的说因为去厦门参加聚会,他的一些朋友被抓了,他要躲起来了,让我保重。并把他所有的银行卡寄给了我,让我照顾好家人,说了一声“爱你”之后挂断了电话。大概躲了十几天的时候,他跟我说,看大家好像都安全了,他也没做什么事,要不就别躲了,出来吧。我跟他说,还是再等等吧。没想到,说完这话两天之后(2020年1月12日)他就被抓了。噩梦开始了。

2020年1月14日上午,宝鸡高新分局给我打电话,告知:常玮平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并要了我的通信地址,要给我寄通知书。可是一直没收到。我给宝鸡警方打电话要求寄书面通知,他们回复说口头通知就可以了,领导说不寄了。再后来就不接我电话了。至今,家属没有收到第一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通知书。 

(二) 老虎凳上的十天 

2020年1月23日晚上,他突然被取保了。但是他在这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遭受了严重的酷刑。他被关在一个宾馆的地下室,连续10天警察把他铐在老虎凳上,除了上厕所,都在老虎凳上坐着,导致右手拇指、食指至今麻木无知觉。他的双腿肿了,疼的他哭,他要求就医,但是警察跟他说,他们有经验,像他这种情况,还不需要就医,死不了,被他们铐了一个月的人都没死。每天只是中午给他吃一碗面条汤,晚上给他吃一块鸡蛋大小的夹着辣椒油的冰凉的馒头,每天饿得他头晕眼花肚子疼。警察和公安局从外面花钱雇来看守他的人则故意坐在他身边吃饭喝水吃零食,常玮平被馋的要发疯。

每天晚上,那些雇来的看守他的人就在看管他的宾馆的房间里面打牌、吃饭、喝酒、抽烟,故意大声喧哗,吵得他没法睡觉。实在困极了趴在桌板上,就立刻被叫醒坐好。他坐了几天就便秘了,痛苦不堪。警察对他实施疲劳审讯,10天里做笔录16份。 

2020年1月23日晚取保候审时,他父亲说他看起来面容疲惫,脸颊深陷,眼睛布满红血丝,瘦了很多。后来玮平跟我说,事实上,雇来看守他的人就是当地的一些地痞流氓,他们对自己的看管对象犯了什么事并不知道。他们说自己一个月也就赚两千多块钱。取保的那天,那些人对他说,没想到他还能走出那个地方,一般他们的看管对象都是要去监狱的。 

(三) 取保了,但威胁恐吓并没有消失 

取保后第三天,宝鸡国宝给他打电话,要求他每天要接电话,汇报行踪,每周见面,汇报思想动态。自此,每天早上九点镇派出所就会给他打电话,让他汇报一天的计划。宝鸡国宝每周要到凤翔县来和他见面谈话。而中国的法律对取保人并没有这些规定。宝鸡国保就是要通过这些方式制造恐惧,让他不敢说出他所遭受的酷刑。

2020年3月的时候,的小学开学了,玮平要带小孩来深圳上学的前一天,宝鸡国宝跑到家里来质问他,他父母去深圳为什么没有向他们报备,没有经过他们的允许,他父母不得离开宝鸡。后来他和国保吵了一架,说:“我取保了,难道我父母,我孩子也取保候审了吗?”,最终他父母和孩子才得以离开宝鸡,但是他不能送到机场,只好请别人去送。这件事给我一个很大的恐惧,宝鸡国保不仅限制当事人的自由,他们还会非法限制家属的自由,我怕我回到宝鸡,他们也不让我离开宝鸡,而我的工作在深圳。所以,玮平取保的十个月里,我没敢回陕西。

取保期间,宝鸡国保就是不断通过这种方式给常玮平制造压力。而这种施压在2020年5月份高新分局副局长向贤宏接管后力度更大了,向曾多次到凤翔找他谈话,这段时间玮平开始变得悲观。2020年10月16日,由于心理压力极大,常玮平录制了一段视频,讲述了他在2020年1月指监期间,被高新分局酷刑的经历,并将该段视频发送到网站上去(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dvDjbHr85k)。6天以后,他被高新分局第二次抓捕。

这一次被抓捕后,高新分局依然不愿给出书面通知,10月22日抓的人,10月26日律师去交涉了三天之后,10月28日晚上18:00点高新分局给我打电话说他们要给我寄通知书,因为之前他们不知道我的地址。这是很扯淡的理由,10月22日高新分局的人已经来过我在深圳的家。终于11月1日我收到了常玮平第二次指监的通知书,也是目前为止我唯一收到的法律文书。

(四) 将家属限制成一座孤岛,让常玮平的案件秘密进行

1.对父母亲友的软禁 

10月22日下午六点多,我接到常玮平父亲的电话,说宝鸡国保到深圳的家里来了,要见我。晚上八点多,我回到家,三个宝鸡的国保坐在我家门口,两个深圳本地的警察陪同。他们跟我的谈话内容主要是问:常玮平取保期间有没有律师朋友到我深圳的家里来?以及让我同意不接受外媒采访。 

12月14日,他的父母去办案公安局举牌后,即被软禁在家,收走他父母的手机,不允许与外界联系。出门都有警察跟踪。我已经一个多月不能和他父母联系上。他父母家周围被装上了四个摄像头,两个对着他家,两个对着路口,村委会设有监控室,警察全天实时查看监控情况,只要有人出现在常玮平家门口,警察会立马飞奔出现。盘问来客,态度恶劣,要求登记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所有亲属被要求不得去常玮平家里,包括同姓宗族,只要去过的,都会被警察找。目前已无人敢去常玮平家。隔了几个村子的他大姐家也被装上了摄像头。他二姐夫本来是小学校长,却被县教育局安排在他父母家全天24小时上班,负责上报他父母的一举一动。我的父母和妹妹家门口也被安装了摄像头,我父亲出门被警察跟踪。我妹妹出家门超过两小时需要向村领导报备。玮平的姐姐姐夫都被威胁不得为玮平发声,否则影响他们工作影响他们孩子上大学考公务员。所有的亲友都被扫荡一遍。

2021年1月16日谢阳律师与陈科云律师欲前往宝鸡看望软禁中的常玮平父母,到达西安后,被陕西国保以疫情防控为由,带下由西安开往宝鸡的动车,被带到酒店中,强迫在西安旅游,当晚两位律师各自所在地国保赶到西安,他们在被非法限制自由超过24小后,由所在地国保带回,始终不被允许见到常玮平父母。身在宝鸡的玮平的多位朋友也屡遭禁声,非法拘押到高新分局多次,非法搜查手机,甚至有人被强制离开生活多年的宝鸡。宝鸡国保还全国打击,凡是有为常玮平发声的律师,都被他们找过,甚至要求律所与律师解约。让我不禁感慨宝鸡国保办案,迫害家属律师之肆无忌惮!。

2.对的威胁恐吓

一边在宝鸡对玮平的父母严加管控,一边对在深圳的我的威胁也一刻没有停止:从2020年10月22日到12月25日,两个月时间,陕西警方向贤宏等人先后9次到深圳威胁我不得为常玮平发声,否则将让我失去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 2020年10月22日晚六点左右,我接到常玮平父亲电话,称宝鸡警方到深圳的家里来了,要见我,让我回家。晚八点我回家时,见到了宝鸡市公安局庞定明、高新分局宋子新及不愿出示工作证的中年男子坐在我家门口。后他们对我录像、做笔录,让我承诺不得对外发声,不得接受外媒采访。否则,对常玮平没有好处。 

(2) 2020年10月24日上午十一点左右,宋子新及不愿出示工作证的中年男子,到我深圳家中,对我做笔录,继续让我承诺不得对外发声,不得接受外媒采访。此次谈话中,中年男子警员询问我是否聘请律师及律师的名字,以方便律师去了他们接待,我告知他们后,下午张庭源律师即收到重庆市司法局约谈电话。

(3) 2020年11月11日,上午10点左右,宝鸡市高新分局向贤宏、宝鸡市公安局杨永科突然出现在我办公室门口,叫我出办公室后,在我办公室的走廊上,威胁我不得为常玮平发声。向说常玮平是意识形态犯罪。杨说要告知我的工作单位,用单位纪律处分我,让我失去工作。

(4) 2020年11月12日,上午10点左右,向贤宏、杨永科到我办公室门口来找我,继续威胁我不得为常玮平发声。

(5) 2020年11月23日中午1点左右,我突然接到我单位警务室电话,说陕西警方找我。去了之后,是向贤宏和付勇强找我,要求我删除微博。事后证实,他们当天在找我之前还找了我工作单位的领导。 

(6) 2020年11月24日下午1点左右,接到我科室秘书电话,说陕西警方找我,让我去警务室。向贤宏、付勇强继续要求我删除微博。 

(7) 2020年12月15日上午,宝鸡市高新分局给我工作单位领导打电话,称我要去北京上访,让单位领导找我谈话。

(8) 2020年12月23日下午16:30左右,接到我单位保卫科电话,说陕西警方找我,去了之后,见到四位陕西“警察”:自称陕西省公安厅工作人员的、不愿向我展示完整工作证的、只露出“公安厅”三个字的一位老年男子、自称宝鸡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的不愿出示工作证的老年男子、向贤宏、付勇强,和两位没有向我出示工作证的深圳警察。陕西警方主要说了三方面内容:第一,我的工作很好,一般人找不到,希望我要珍惜;第二,我不了解常玮平,说他经常住在别人家里,挑拨我们夫妻关系,企图让我不要为常玮平发声;第三声称常玮平加入了一个反华组织,如果夺取政权成功,常玮平将成为中国某个部长或陕西省省委书记,我将成为部长夫人或省委书记夫人。又同时声称常玮平裹挟不深。

(9) 2020年12月25日,陕西警方到我工作单位,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非法拷贝了我的工作电脑硬盘。

除此之外,受陕西警方要求,深圳警方2021年1月14日凌晨00:20敲我家门,来表示对我丈夫和我的关心、1月14日晚上21:00,深圳警方又来向我普法,教育我发微博要言论得当。这两件事对我的家人造成了严重影响:与我同住的我的妈妈被吓的发抖,听到敲门声就紧张。我7岁大的小孩被吓到,夜里不断翻来覆去睡不着,睡着又一夜惊醒好几遍,甚至问我如果警察拿枪指着他的头他该怎么办?

综上,陕西警方的做法只有一个目的,通过将常玮平污名化,通过不断的威胁家属,让家属闭嘴。

3.对律师辩护权的非法剥夺 

除了掐死来自家属的声音,常玮平一案中,律师也被严禁参与。只要有律师去高新分局,陕西方面就一定会给律师所属司法局通报,甚至歪曲事实,说律师大闹高新分局。张庭源律师多次被重庆司法局谈话,威胁退出此案代理,他在第二次去宝鸡办理常玮平案件时,重庆市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连夜赶到宝鸡,以吊销律师证为威胁强行将他从宝鸡带回重庆。张科科律师亦被湖北各级司法局多次谈话,表示不得参与此案。付爱玲律师和陈进学律师一到陕西境内,即被广州市司法局多个电话要求马上回广州,导致他们只在宝鸡呆了一天就回广州了。

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1月23日、2021年1月28日,律师三次要求会见常玮平,都被高新分局拒绝,问及已查明案情,都以秘密为由拒绝。让我不禁感慨,只要扣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就浑身上下都是秘密。秘密二字掩盖所有事实真相。 

律师要求会见不予批准,2020年11月25日,高新分局却安排玮平父亲与他见面十分钟。这十分钟玮平不敢多说话,语速慢的如同背诵,全程只表达了一个意思,就是让他父母,让我不要在外面给他发声,仿佛他在关押时还能接触网络,对外面的声音了如指掌似的。只是在见面结束时,他凄惨大呼让父母好好活着,如同交代后事一般,可能才是唯一一句他真实意思的表达。为了让家属停止发声,宝鸡国保可以动用一切手段。我们合理怀疑玮平可能又遭受酷刑。 

4.以非法手段威胁与常玮平共事过的朋友作证指控

家属的同时,宝鸡国保跨省对与常玮平曾经共事过的朋友进行非法约谈,用言语恐吓威胁他们作为案件证人对常玮平进行指控。有一些朋友甚至与常玮平只有过一面之缘,却被非法抢夺手机对手机中的通讯录进行拍照,以此制造恐惧感。有朋友被胁迫按照国保事先写好的指控词照着念,还有朋友因为拒绝指控被带去当地派出所长时间限制人身自由。毫不掩饰他们给常玮平强加罪证的企图,令人发指!

针对常玮平遭受的酷刑和宝鸡国保多次到深圳来威胁我的事情,2021年1月6日我向宝鸡市人民提起控告,要求调取2020年1月常玮平被指监期间录像等记录。1月22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只短信回复了我一句话:经审查,公安机关均在依法办理之中。对我所提调取指监期间录像等诉求没有任何答复。中国没有一条法律允许酷刑,不知道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的哪个国家的法律?又不知道他们遵循的哪里的法律允许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可以多次威胁不得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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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年即将来临,感谢大家这一年来对常玮平案的关注和支持,新的一年,我将继续对玮平一案中,宝鸡国保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控告。希望大家一如即往的保持关注!

陈云飞:暗访九年义务教育乱收费现象遭扣押24小时及多次骚扰经过

我看到凉山一个个孩子们说没钱上学的视频,我心痛不已;成都二中学生因为收取课后补课费,留下遗书跳楼自杀;温江七中附小给学生吃霉变食物,官方说法与民间说法大相径庭。这样我想到了民间秘密调查。从2010年我诉彭州局公教私改不后,我更是多县多地区多学校的调查。当然多数时间因被跟踪遭破坏而未完成。

2019年5月下旬的一天下午,我在xxx(我住的小区隔壁小区)外碰到一个初二的溜滑板孩子,我们聊到了他们学校的课后补课的情况。他告诉我,他们学校这学期的课后补课收费是从今年5月开始的,好像每个年级收费都不一样,他们说是每月要收179元,有的年级按上学期一样,每学期收800-1000元。他因为还没收,所以单据还没拿到。为进一步落实他所说的情况以及拿到收费证据,我决定再找几个小朋友落实。

6月20日下午7:30左右,我在该小区碰到一个丁姓初二女生,我跟她聊到收费的情况。当我得知她们也收了费,我决定对她作一个详细的(包括五个方面内容:学校的课繁重不;学杂费多少及名目;课后补课时间及收费;假期包括寒暑假周六周日的补课,有否任课老师参加及收费等;学生择校费的收取情况等)为增加他的信任我也说到我的身份及名字,并表明我不是向她卖弄,我也要她保密,她同意并接受我的采访。因为担心干扰,我提议到她家楼顶接受采访,而且那里开阔。我们在聊了学校五方面内容后,她说学校可能过几天收费,我就说过几天我再来找她,看看学校究竟收多少?我还想见到收据。这正题完后,我问她学习怎么样?她说好,我出于好奇统计看了一下她右手智慧线。在问到共享单车,她还让我给他推荐每月9.8包月的全能单车app。她脸上嘴角留下一小块食品,我提醒她,她抹了一下没抹下来,我给她拿下来。我还提议,让她给我提供学校新闻信息,让她坚持写新闻稿锻炼写作。她都一一答应。整个过程不到十分钟。我们约好,过一段时间我来听听她收费的情况。于是就從29楼坐电梯下楼。她住25楼,她没下電梯而是和我一起下一楼出单元门。我还问她出去干什么,她说买学习用品。我问她钱够不够,需不需要我给她,她说不需要。然后我们就说“”拜拜”再见。我从另一边门出小区。整个过程我无任何不当行为及语言,我们也是在友好气氛中完成这次暗访。

过几天,我去找第一次碰见的男同学。在小区又碰见她。于是我提出,我想知道现在学校的一些情况。能不能耽误她几分钟,我们聊聊。她说今天作业多,不行。我见她不像上次那样配合,我就说好吧,我不强迫你。这样我们就说“拜拜”分手。我下了楼,在等那男孩时,我见她也下楼出小区大门。我猜我暗访失败了。因为以前调查也是这样,前几天刚说好要提供证据的同学,突然就说不给了,而且说老师知道了。我知道这是有司跟踪我破坏了这样的行动。

6月27日,我再次来找第一次遇见的小男孩,希望从他那里找到准确线索。7:30左右,我遇到另一个初二的女同学,于是我边走边跟她聊。一会就到了她家的十四楼,出了电梯,我同样向上次那样表明我的身份和找她暗访的想法。她爽快答应。我担心外人干扰,我提出在楼梯口,她同意。我们到楼梯口,我见外面行人还是看得见,我提出我们是不是上楼顶聊聊,她说不去。那我说简单的把楼梯口门掩掩,她说不用。这样我们就花5分钟不到就了解了大概情况。她也同意继续给我提供线索,她还告诉了她微信号,她可随时提供线索给我。完毕,我也是问她学习怎么样,她说还行,我因好奇统计原因提出看看她右手的智慧线。在她同意并将右手递到我眼前,她打开手,我见她手里有钥匙,我取过来看了一下她智慧线。整个过程就两三秒时间。完毕,我说我下次等学校收费后再来找她,她说好。这样我们就说“拜拜”分手,在她进家门前,我还问她姓,她告诉我,她姓刘。这样我就下楼出小区。

在出小区时,我又碰见两个初一女同学,我又向她们暗访,都是同样的答复。为了得到收费的单据,我需要友善地与小朋友们沟通相处。

暗访完,天也黑了下来,我正准备出小区往回赶,前面暗访过的刘姓同学爸跟踪找到我。他问我是否找过他女儿,找她干什么?我都原原本本地告诉他。他让我去小区监控室里去,我二话没说就和他进了小区监控室。

进了监控室,我们简单说了发生的事(估计他们也知道,因为我的一举一动都在他们监控下),要我提供证件,我告诉他们我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我可以陪他们去家里取证件。他们说我不带证件,不信任我。我又告诉他们,辖区(我当时以为这小区也是云溪派出所管辖,后来才知道是属天府派出所管辖)及区分局国保郭xx警官,他们都传唤我多次,他们知道我。这样他们报警向警官求证。

半小时到一个小时之间,派出所民警来把我带到了派出所。到派出所,警官就给我他,让我给区分局国保郭xx电话。打通后 我说了我犯“案”及被挡获的经过。他说不要急,他正在外面喝酒,一会过来。这样派出所警官就让我到审讯室,坐在老虎凳上,等国保的到来。审讯室角落里还拷着一男一女的涉案嫌疑人员。

大约过一二个小时,郭国保来了。他详细听了我介绍的情况。他说叫我耐心等待,他们还要调查对方当事人。我想,反正他们在用放大镜在找我的问题,我就安心地等他们查个透。他说他明天再来,他也把我生活给派出所警官做了交代。

不久,派出所警官来给我做笔录,我都一一配合。这不像前几次出狱后对我的传唤,我可以不理。因这可能是个坑,我必须把事说清楚。然后是签字画押。完了,又是等……

到晚12点左右,我们审讯室的三人又被带到置留室。置留室里还关押着一个嫌疑人,这样置留室有四人,除我外,他们都被戴上铐子。置留室一边是一排凳子,一边是五六个像厕所没有门的单间(只能坐,不能躺的狭小空间,离地5公分高有隔冷热层),墙上都做了软处理,因为害怕嫌疑人自伤自残。我被指定一间。我一进去,卷身躺下就睡,身子放到单间里,脚伸单间外的地上。

早近六点,置留室一阵骚动把我吵醒。原来又被关进来13个搞传销的(我是后来了解到的)。估计人手众多,铐子不够,他们都被收缩塑料带反铐着。因为他们的到来,我睡意全无。我就索性观察听他们的言行。不多久,有穿制服的来对他们逐个搜身(1.什么时候城管有此功用了?)。有女生,起初有城管想摸想搜身,嫌疑人提出异议后,他们才叫来一女城管对其搜身。随后,城管将搜到的物品各装一熟料袋拿走(2.未做登记,未开暂扣手续)。

快8点了,置留室有人提出上厕所。城管让坚持一下。在半小时之内,多人提出了上厕所请求,城管们都置之不理(3.不让上厕所,是虐待)。我见城管、协警都吃过饭了,我就向看守我们的城管提出,我饿了请求吃饭。城管答应知道了,便没了下文。这样我多次报告申请,他们也没有让我吃早饭。到九点,有警察来提讯人,我再次提出,我申请吃饭,并且告诉他是国保郭警官答应我的,三餐的吃饭让你们安排。这样他才安排我出置留室,在他们一办公室泡了袋方便面,我随便也解决了喝水和上厕所问题。

回到置留室,有人提出口渴请求喝水,城管没理他,不多久,多人提出这样申请,城管们仍然不理(4.不让嫌疑人喝水)。与我先前关进来的嫌疑人见我吃完了饭,他向城管提出,他饿得肚子疼,他想吃饭,城管们没理他,随后多人提出吃饭,都被拒绝(5.不让嫌疑人吃饭)。

从早上六点左右进置留室,后面进来的13人,一直被用收缩塑料带反铐着手,站立不让坐(6.标站体罚)。不久,有女生肚子疼得快倒地了并请求上厕所,城管们才安排大家轮流上厕所。

漫长的等待……

中午快一点了,我见民警、协警、城管都吃过饭快一个多小时了,于是我向看守的城管提出请求吃饭。起初他们不理不睬,我反复说国保答应我并安排了警官负责的,他们才向值班民警反映。下午快2点,他们才让我吃上盒饭。

置留室其他人一直被饿着,水也没解决。

下午快4点了,我提出喝水上厕所请求,一胖子城管不理睬,还故意在置留室耀武扬威地来回走动,并轻蔑地来回用眼扫视大家。有人再次向他提出喝水上厕所,他立刻暴跳如雷,说就是不让你们喝水上厕所,又怎么的?不服,去告啊,并夹着粗言秽语辱骂嫌疑人(7.辱骂嫌疑人)。有人指出他骂人不对,他更是嚣张地威胁要动手打人。我静静地看他发泄。等他平静了,我再次提出喝水上厕所,他二话没说,一顿跟我臭骂(后来我投诉他,警官才告诉我,他以为我是传销的头)。我只有呼叫警官投诉,他不让我出门,并威胁我,只要出置留室门,他都有权揍我。这样我就站到门边或窗边呼叫,向警官求救。坚持了半小时,才有警官来解决我的问题。

下午快5点了,有警官再次来提讯我。这次,我将我的调查动机、经过、结果都一一说得更为详细(我知道有司长期派人跟踪我,他们也明确地告诉我,他们在用放大镜找我的问题。这次他们更不会放过。故我将问题说得清清楚楚)。

下午快6点,两国保来找我谈话,说准备送我回家。我问他们扣押我快24小时是什么理由,他们告诉我涉嫌寻衅滋事。他们也说,家长很生气,要我在适当时间给他们道歉。我告诉他们,我没有做错什么,如这种方式他们认为影响了他们,我可以跟他们道歉。这样,晚快七点我被送回家。

回家我就将遭遇详细告诉了网友,并吩咐暂不报道,看他们后续有什么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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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没想到事情过去了一年多,2021年2月3号,警察再次将我传唤扣押24小时,理由竟然是涉嫌“猥琐罪”,虽然我明白是因为我给良心犯邮寄明信片所致,但警方却直接问讯我与两名未成年学生在书店的事,令我感觉是在欲加之罪!因此,将一年前被警方传唤扣押的经过公之于众。

俄罗斯驱逐参加声援纳瓦尔尼集会的西方外交官

来源:之音,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领袖被判三年半监禁后,人们在参加一次抗议示威。(2021年2月2日)

 

俄罗斯政府星期五(2月5日)宣布驱逐参加一些西方,理由是他们参加了声援被监禁的反对派政界人士阿列克谢·纳瓦尔尼的集会。

根据俄罗斯的说法,被驱逐的是驻圣彼得堡的波兰和瑞典外交官以及驻莫斯科的外交官,原因是他们参加了1月23日的“非法”集会。

在那一天,数以万计的走上俄罗斯各地街头,抗议逮捕纳瓦尔尼。

在俄罗斯外交部做出这一宣布之际,欧洲联盟的最高外交官对俄罗斯外长谢尔盖·拉夫罗夫说,俄罗斯政府对待纳尔瓦尼的方式象征着欧盟27国集团与莫斯科之间关系的“一个低点”。

俄罗斯外交部在一项声明中宣布这些外交官为“不受欢迎的人”,并说,他们必须在“短期内”离开俄罗斯。

瑞典外交部一位女发言人说,瑞典不接受俄罗斯提出的那位瑞典外交官参与了示威的说法。

德国总理安格拉·默克尔谴责了俄方的举措,并说,在与法国总统埃马纽埃尔·马克龙讨论了安全议题后,“我们认为这次驱逐行动是没有道理的”。

波兰外交部发表声明说,“波兰方面期待俄罗斯当局收回错误决定”,“否则,波兰保留采取适当措施的选择。”

马克龙在与默克尔举行了视频会议之后在巴黎的一次记者会上说,他“非常坚决地“反对星期五的驱逐决定以及俄罗斯逮捕和据称试图毒杀纳尔瓦尼的行动。

俄罗斯法庭星期二不顾国际谴责和国内民众的愤慨,判处纳瓦尔尼三年半监禁,将这位克里姆林宫最犀利的批评者之一投入监狱。

法庭提供的视频显示纳瓦尔尼出庭。(2021年2月5日)
法庭提供的视频显示纳瓦尔尼出庭。(2021年2月5日)

法庭裁决,纳瓦尔尼在被飞机送往柏林时未能将自己的行踪通知给监狱当局,从而违反了当初2014年的一项缓刑判决的假释规定。纳瓦尔尼是在遭到投毒袭击几乎丧命后被送往柏林接受治疗的。

纳瓦尔尼坚持说,而且国际媒体调查也显示,这次投毒袭击是俄罗斯安全机构所为,他们在这位反对派领袖去年8月在西伯利亚旅行时,在他的内衣涂抹了一种军事级的神经毒剂。俄罗斯当局否认这一指控。

星期二,纳瓦尔尼被判刑在莫斯科和圣彼得堡触发了新的抗议,在这之前,过去两个周末来一直有大规模示威活动,导致1千4百多人被捕。

为了压制反对派,俄罗斯警方殴打了很多和平抗议者,并对一些人使用了催泪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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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夫罗夫对俄罗斯警方应对抗议者的做法进行了辩护。他争辩说,俄罗斯警察使用的武力比不上西方国家一些警察对示威者采取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