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爱斌 被 #变更强制措施 为指定居所 #监视居住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江苏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因陪同访民到无锡公安局锡山分局洞庭派出所拿传唤证,被副所长戴峰派人殴打致鼻梁骨折后又被抄家刑拘;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沈爱斌提起刑事报案,指控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东亭派出所副所长戴沣涉嫌故意伤害等;在被刑拘一个月后,沈爱斌被变更强制措施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近日律师前往会见了沈爱斌。

 

2025年10月27日,沈爱斌因帮助访民浦兴娣索要传唤证在派出所遭警察戴沣殴打,后一度昏迷送医确诊鼻梁骨折,头部外伤 ;

 

10月30日,沈爱斌被无锡警方上门抄家并带走;10月31日,其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羁押于无锡看守所;

 

11月4日,沈爱斌在无锡市看守所提起刑事报案,指控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东亭派出所副所长戴沣涉嫌故意伤害等。

 

11月30日,沈爱斌被送回家中,变更强制措施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12月2日下午,律师前往会见到了沈爱斌。

 

沈爱斌家门口有派出所人员携带执法记录仪不间断看守,家门口增加了好几个摄像头,沈家变成了一个大号监室。

 

律师会见在派出所的一间会议室内,律师指出监视居住期间比照看守所内安排会见是非法的,正常访客派出所不应该禁止。

 

沈爱斌得了感冒,在看守所内打针治疗,回家却没有任何治疗措施。他的生活现在政府不管,也不让他下楼活动,这样在家中监视居住还不如看守所。

 

据悉,沈爱斌,江苏省无锡人,退伍军人,原中共党员,曾任无锡市锡山区城管局大队长,后成为公民记者和人权捍卫者。因维护自身权益以及多次参与营救访民的行动,他曾多次被捕入狱,维权过程中多次遭到打压迫害。

 

附:沈爱斌《刑事报案信》(任全牛律师代为公开)

 

刑事报案人:沈爱斌,男,1973年10月5日生,公民身份证号:320201197#……,住无锡市梁溪区广益佳苑#号#室,因遭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枉法以寻衅滋事罪刑事立案,现被刑事拘留于无锡看守所105监室。

   

犯罪嫌疑人:戴沣,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东亭派出所副所长,警号:221928。

 

涉嫌罪名: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滥用职权罪。

 

犯罪事实:

2025年10月27日下午5时许,戴译在东亭派出所大厅无任何法律手续抢走报案人和沈晓玲的手机,随后指使下属将报案人殴打一顿、经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南院)诊断、报案人被殴打致双侧鼻骨骨折,左侧鼻骨移位(塌陷),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报案人的伤势已构成轻伤????二级,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滥用职权罪追究戴沣的刑事责任。

  

报案请求:

1.请无锡市看守所和无锡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依法将《刑事报案信》移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无锡市监察委员会和无锡市公安局,并将移送文书回执送达报案人;

  

2.请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无锡市监察委员会和无锡市公安局依法对报案事项确定管辖,并将受理、审查、立案和查处结果依法告知报案人。报案人在看守所期待公正结果。

 

事实与理由:

2025年10月11日中午,我(报案人,下同)朋友浦兴娣在锡山区政府旁的公厕门口被犯罪嫌疑人戴沣带人将其押走,关押22小时,释放时有传唤证但不给浦(浦兴娣简称,下同),后浦投诉,10月21日在东亭街道政法、信访、戴沣和浦见面时,戴沣当场同意答应10月22日将传唤记给浦,可10明22日并未将传唤证给浦。  

   

2025年10月27日下午,浦约我利陆阿姨陪她一起去东亭派出所索要传唤证,我们到达时民警正在陆续下班,沈晓玲说浦与我三人在东亭派出所,就也到东亭派出所报案,称“有不明身份的人一直跟踪尾随她。”东亭派出而民管出警并将跟踪尾随人员信息记录下来。然后,浦就让沈晓玲不要先走,等她拿好传唤证一起走,于是浦就带我和沈晓玲在门卫登记好后走到派出所大厅,当时已经下班,大厅空无一人,我们就在看墙上的民警公示栏,找熟人朋友,一会儿过来一保安,问明情况后把浦带到大厅旁一玻璃门的房间内,墙上写着“调解室”字样,当时戴沣正在里面,浦进去几分分中气愤地走出来,我问她怎么了,她说戴沣不肯给信唤证,这时戴沣跟着走过来,浦就对他说:“你为什么不肯把信唤记给我,你说好给我的。”戴沣对她说:“传唤证不给你了,已经给你答复了。”浦又对他说“你要给我书面答复,你不能以口头答复代替传唤证。”这时,我就说了句:“警察同志,根据法律规定,传唤证应当给当事人的。”戴沣听了我的话,回过头对我说“你是谁?”我回答:“我是沈爱斌”,他听后瞪了我一眼,立即走了,到里面的房间去叫人了,一会儿大厅出现几名身材槐武的壮汉,没有穿制服,来就无故对我们进行推搡。

 

我见浦没拿到传唤证,不明身份的人对我们推搡,我就让浦走,不要停留、我就往外走(从大厅里),走到门口,没出门,看到戴沣从门外走进来,当时我左手垂着拿着手机,戴沣与我面对面走来,我看到他在盯我的手机,以为他在怀疑我有拍摄行为,就微笑着以开玩关的口气说“我今天没有拍摄哦”,我话还没讲完,他突然一个箭步冲过来抢走我的手机,我没有丝毫防备。现在想想,发现当时戴沣就是在门口守着想抢我手机,是有预谋的抢劫行为。抢走手机后,戴沣就立即跑到调解室(玻璃门,没锁)翻看我手机相册内容,我在门外叫他还我手机,说我手机涉嫌个人隐私,他一概不理,我就拉开门,要求他停止违法抢劫和查看手机内容行为,他叫过来的那些便衣就把我推开。我就向那些便衣为什么抢我手机?为什么违法查看我手机内容?那些便衣无言以对,我在大厅抗议抢走手机,并与那些便衣理论,一会儿我又拉开门,要求戴沣要么还我手机,要么给我扣押清单,他一概不理,仍然在仔细翻着我手机内容,那群便衣又将我推开,并在大厅对我推搡,这时戴沣走出来,我对他说:“如果我有违法行为,请你口头传唤我,我配合你。”他还是不理,我又对他说那你把手机还给我,不给我就给我扣押清单。”他看着我还是不理我,想走,我就一把抓住他胸口衣服,问他要手机,但又一想,大厅里都有监控,他抢了我手机也赖不掉,就主动松手了。这时,在我抗议并与戴沣讲话时,沈晓玲在大厅门口右侧用手机拍摄并听她讲:“依法治国,在阳光下执法。”我看到戴沣给旁边的便衣使了个眼神,他和便衣一起冲过去,将沈晓玲按倒在地,抢走她的手机,我见状,发现在那里根本无法可讲,根本不会有公正,就对浦说快走吧,传唤证要不到就算了。”我就往外走,那些便衣围住我们,对我们进行推搡,刚走到大门口,突然有人冲过来对我面部两拳,然后将我的将我的头往下扭按,把我身体压弯后又用手肘猛烈击打一下后背,整个动作迅猛凶恶,完全是把我往死里整的招数,凭我在部队的经验,可以确定,这是一个经过专业训练的打手,应该是部队出来的。我被这突然的袭击打倒在地,顿感鼻里有一股热乎乎的东西往外流,我站起来用手一摸,血往下直流,用双手捂也捂不住,满手的血顺着手臂往下流,在我起身时,我看到旁边站着一个人,我站起来双手捂着鼻子时,他还站到我面前盯我,我认为就是这个人打我的,这时,我往大厅里看了看,戴沣就站在门口,他两侧站着两排便衣,沈晓玲见我流血不止,在喊救命、救命!我看着戴沣,希望他能立即派车送我去医院,但他站在那看着我血流满面,我就回头对浦说,别指望他们了,我不能死在这里,快走吧。”这时我走路开始困难不稳,浦和沈晓玲就从两侧搀扶我走出派出所,我往外走时已经晕得要倒,走到外面就昏迷过去,浦报了120,然后120将我送到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南院),在急诊抢救室做了CT和DR,结果出来后,确定我头部没有出血,双侧鼻骨骨折、左侧鼻骨伴移位(塌陷),五官科医生立即到床位会诊,说要做鼻骨整形手术,并让我后天(10月29日)挂杜主任的专家号、确定手术治疗方案。由于借的钱用完,10月28日下午医生开的药已无钱支付,我从下午5时许开始拨打110,要求打人单位为我支付医药费,直到晚上24时许,均无人理会,无奈之下,29日凌晨1时许我出院回家,借到钱后,下午2时许又到医院挂了五官科杜主任的专家号,在等待就诊的空闲时间,找五官科其他医生间情况,其他医生(熟人)说:“公安已打过招呼了,其他我不好说。”大约下午4点多杜主任接诊,但却说不要做鼻骨复位手术了,只给我开了些药。然后,我就拿影像缴费凭证到自助取片和报告机上扫码取片和报告,机器提示“您的片子和报告已被取走”,再扫码显示“您没有要打印的胶片”,而我根本没取过,就被别人取走了,我就找护士,护士觉得不可能,说:“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只有你们病人的条码才能取片,其他人是无法取走你的片子的。”“不仅如此,别人还要帮你缴费才能取片”在我再三向她表明我确实没有取后,她通过后台人工密码进入,手动操作帮我打印出胶片和报告。

 

CT报告显示,双侧鼻骨骨折、左侧鼻骨伴移位。

  

10月27日被殴打我就拨打110和120,到医院后我也拨打多次110,没有警察出警处理被殴打的警情。

 

10月29日拿到CT报告,当晚我对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发现鼻部损伤构成轻伤二级的第一项就是“双侧鼻骨骨折”。为此,虽未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二级的伤势结果已确立,任何人无法改变和掩盖。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戴沣将我殴打并构成轻伤二级伤势的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戴沣抢劫我和沈晓玲手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因其在上班时间实施上述行为,又构成滥用职权罪。其次,戴沣未经法定程序翻看我手机内容,又构成侵犯公民隐私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请求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无锡市监察委员会和无锡市公安局对报案情况进行审查,确定管辖权,依法对报案情况进行立案查处,并将受案、立案、查处、移送等程序性事项以书面方式告知报案人。正因戴沣将我殴打致轻伤二级,导致我立即遭到反扑迫害。

 

无锡市公安局内戴沣的保护伞,为帮戴沣掩盖和逃避刑事追责,立即指令梁溪公安分局将10月27日戴沣殴打我的情况蓄意歪曲为我们三人(我、浦和沈晓玲)寻衅滋事罪,并于10月30日将我抓捕,10月31日将我刑事拘留到无锡市看守所。

  

根据《刑法》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第293条第1款规定的寻滋事罪的四种犯罪行为:

即(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重的;

二)追逐、拦藏、围堵他人,情节严重的;

三)任意占有、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严重损失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将除上述四种行为之外的任何行为认定为寻蚌滋事罪的犯罪行为,且还必须符合最高法、最高检发布的《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实》,而是戴沣赤裸滥权枉法犯罪的铁证。

 

此致

无锡市人民检察院

无锡市监察委员会

无锡市公安局 

 

                             报案人:沈爱斌

    2025年11月4日于无锡市看守所

#中共 无法回到“ #胡温 模式”—— #极权 的终点之四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今日中国的萧条与困顿,让很多人怀念起了胡温时代,怀念那时的经济高速增速长、社会宽松氛围、国际环境友好,因此今年“经济上行时期的美”这个对2000年代至2010年代的怀旧词还成为中国网络上的热门词条。既然习近平时代的严密控制标志着旧体制的自我终结,为了避免政权走到终点,习近平之后,中共是否有可能回到胡温时代的政治逻辑?是否有可能恢复那种以技术官僚为中心、以经济增长为依托、以有限多元为缓冲的治理结构?毕竟为了挽救行将覆灭的命运,中共完全是可能在在严重危机时在生存驱动下进行转向的。

 

答案是不可能,中国、中共都不可能再回到胡温时代,因为问题从来不是习近平的是否独裁,而是制度逻辑的断裂使然。一个政治结构一旦失去调节自身失误的能力,过去的模式就不可能再被复制。极权不可避免地走向终点因为其面对的不是“时代更替”,而是体制自我瓦解掉缓冲机制之后的裸奔状态使其不得不进入崩解。

 

“胡温时代”确实还有相对温和的政治氛围、有限但存在的社会空间、官僚体系尚有专业主义、执政逻辑仍保留“发展压倒一切”的基本理性,国家与社会之间有一层若隐若现的“温带”。那是一个中共还会“装”,还会“算”,还会“听”,甚至还会“退一步”的时代。但胡温模式本质上是一种中共的统治缓冲状态,而不是一种制度类型,其存在依赖于官僚体系仍然具备执行与反馈的能力;经济保持高增长,可用利益交换维持稳定;党内尚存在不同意见与内部制衡的空间;社会仍拥有一定的自组织能力,能作为“非正式安全阀”;国际环境仍依赖中国、愿意容忍其扩张式发展。而在今天,这五个条件全部消失。

 

经济基础断裂,没有增长,就没有缓冲。胡温时代国家靠高速增长形成“利益同盟”,官员晋升靠 GDP,地方发展靠土地财政,民众改善靠产业红利,中产扩大靠房地产,国际合作靠市场诱惑,换句话说,“大家都有奶喝,所以矛盾可控”。而今天增长急跌,人口结构逆转,地方财政枯竭,房地产泡沫破裂,产业外迁,中产萎缩,国际供应链重构。没有增长,统治需要靠恐惧和压制维持,这就是 “从利益统治向恐惧统治的被迫转型”。当体制失去买通社会的能力,它就不会再选择温和路线。胡温不是不想回,是经济基础不允许回。

 

官僚体系的“去专业化”。胡温时期,官僚系统还保持一定的专业主义,政策制定有技术评估,执行层仍重视数据与效果,经济部门敢讲真话,地方政府愿意试点、改革,体制内部存在“技术官僚逻辑”。习近平时代已将技术官僚彻底边缘化,其原因不是某个人的偏好,而是技术官僚与新的政治逻辑已经不兼容。技术官僚依赖事实,但习近平时代依赖叙事;技术官僚重规则,但习近平时代重忠诚;技术官僚要分权合作,但习近平时代需要集中指挥;技术官僚需要专业治理,但习近平时代需要政治治理。专业治理需要权力的松弛,而政治治理需要权力的高度集中。今天的官僚体系主要任务变成政治忠诚表态,技术性官僚被边缘化,自上而下的压力链条拉满,风险全向官员个人转嫁,官员普遍选择“躺平式不作为”。一个体系越强调忠诚,它越失去能力。胡温模式依赖的,是“还能干活的政府”。而现在的逻辑鼓励的是“少干活、别出事、看上面”。这就是 “行政系统的系统性哑火”。没有“能办事的官僚”,就不可能有温和治理。这样一种政治结构无法容纳技术官僚,也无法容纳胡温式治理。

 

党内制衡结构被全面清零。胡温模式不仅是一种政策风格,也是一种权力形态,核心是集体领导制。当权力分散时,官僚体系能够通过协调维持稳定。当权力集中时,整个政治结构就不再具有开放性。胡温时代的权力结构是“九龙治水”,各常委手中有权;权力横向分散;政策决策需要平衡;下属领域内存在一定专业性自治;党内有非正式的派系制衡机制。这不是民主,但它产生了权力稀释与冲击吸收机制。习近平时代所做的一切,不是创造一个新体制,而是终结了旧体制。集体领导制的制度基础已经被彻底拆除,建立高度集权的强权政治,但它是极其脆弱的政治。因为一旦最高层判断错误,整个系统没有缓冲器,没有分流器,只有一个出口:错误会直接传导到全体社会。胡温模式依赖权力制衡,而现在权力已经无法制衡,连“内部提醒机制”都消失。这不是领导人选择的问题,是结构已经不可逆地变化。胡温时代出现的分权—平衡—协调逻辑已经失效,中国政治回不到那个阶段了。

 

社会结构断层,中产阶层从参与者变成出逃者。胡温时期,中产阶层的态度是“体制不完美,但我还能往上走。”“社会有矛盾,但我还能安身。”于是他们选择“建设性服从”。但现在房地产锁死他们,教育内卷消耗他们,就业下滑羞辱他们,养老体系威胁他们,移民潮席卷他们,政治高压压制他们,于是他们的态度变成“不要改变,我只想走。”“不要参与,我要自保。”中产阶层从“维稳力量”变成“沉默逃离”。这是后极权崩塌的典型征兆。胡温时代的社会温和来自一个巨大前提,有一个愿意相信这个国家的中间阶层。而这个阶层正在迅速退出。没有社会中层,就没有胡温模式。

 

国际缓冲的消失,世界第一次拒绝“扶持中国稳定”。胡温时代,中国是全球增长引擎,中国站在全球化的有利位置,吸收资本、技术与市场,以世界秩序的缝隙为自身提供发展路径。美欧的态度是“只要你不太过分,我们愿意兜着你。”“稳定的中国对全球有利。”“你的发展符合国际秩序利益。”这是一种外部安全阀。但今天,地缘政治对抗全面升温,技术封锁加剧,供应链去风险化,中美脱钩提速,重返阵营对立时代,世界不再愿意承担中国的风险。外部缓冲消失,内部高压上升。在这种环境里没有任何体制会走温和路线。

 

从意识形态看,中共反而“害怕”再回到胡温模式。为什么?因为中共内部已经形成一种深刻的“政治恐惧”:“胡温时代太松了”“民间社会太活跃了”“媒体太自由了”“NGO差点酿成颜色革命”“微博活跃差点冲击政权叙事”“市场化太强导致资本过于独立”“中产阶级强大会要求权利”所以,在当前权力生态中,胡温模式被视为一种“差点导致政权危险的状态”。因此,在中共内部,胡温模式不是“理想的黄金时代”,而是“必须避免的教训”。这种认知已经成为主流,特别是国安、网信等安全系统认为回到胡温时代 = 自杀。那么中共还有什么动力或愿望这样做?没有。中共既没有动力,也没有愿望回到胡温时代。

 

胡温模式并不是“自由化”模式,它是典型的后极权的技术性统治,不挑战权力核心;不改革体制基础;通过更高效率来降低尖锐矛盾;对民间保持有限温和,而非真正开放。这种模式的前提,是 党还能通过“管理”来维持统治合法性。当时的逻辑是“社会问题不是制度问题,而是管理问题”。于是有“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社会管理创新”“稳定压倒一切但稳定不要过度”……这是一种“把体制视为可修补机器”的心态。

 

而今天的逻辑已经变成“制度不能错,人民不会错,错的一定是反华势力。”管理性理性被运动式政治替代,可控风险被预设敌人替代,简单的技术治理被意识形态化的“斗争”替代。这不是领导人风格问题,是体制面对危机时只能选择更原始的工具。后极权的技术主义,到习近平时代变成早期极权的政治动员式统治。这是倒退的假繁荣,也是危机的前夜。

 

胡温时期存在一些“潜在底线”,例如司法虽弱,但社会仍有空间;审查虽严,但互联网仍可讨论;国企壮大,但民间资本仍可发展;意识形态虽僵硬,但不侵入日常生活;外交虽保守,但避免与大国对抗。而习近平时代的特征是司法政治化,媒体全面国有化,网络全域封闭化,民企被政治化整合,意识形态扩散到教育、文化与日常生活,对外战略走向“竞争与对抗”。制度底线不是暂时改变,而是被永久性重新定义。制度底线一旦移动,就无法再移回去。而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来看,胡温模式依赖的“结构弹性”已经消失。这意味着胡温时代的“松弛空间”已被彻底关闭。中共从“胡温模式”到“习近平模式”,本质上不是路线变化,而是体制退化。胡温模式是体制最理性、最温和、最能与现代世界兼容的最后时刻。它的消失,不是因为有人推翻它,而是因为体制自身无法承载它。胡温模式是一种过渡时代的产物,它依赖的是增长、开放、分权、社会流动和国际合作。但这些条件已经全部消失。

 

许多人把习近平时代理解成对邓小平路线的背离,对胡温逻辑的反动。但从更深层次看,它不是偏离,而是那个体制在逻辑上必然走向的结局。当增长难以维持,控制会取代发展;当官僚腐败横行,政治整肃会取代制度建设;当社会多元成为压力源,收紧会取代缓冲;当外部环境恶化,封闭会取代开放;当合法性枯竭,个人崇拜会取代技术治理。这些不是个人选择,而是体制作为一个整体在衰退周期中的自保逻辑。不是习近平时代不愿回到胡温,而是制度已经没有这种功能性。制度不再能够“放手”,也无法“倒车”,只能继续滑向更紧、更冻、更僵的状态。习近平之后,无论谁上台,中国也不会回到胡温时代。不是因为体制不想,而是因为体制已经失去了回去的能力。一个政权在走到生存驱动的阶段以后,所有的“回头”都将被视为危险。当生存压倒一切,过去那种“软治理”、“灵活治理”、“技术治理”都将失去可能性。

 

胡温模式不是理想化的制度,更不是中国的未来。它只是这个体制最后一次拥有“温和治理能力”的证明。它的终结意味着体制失去可逆性,继续走向一个更深的政治断层。中共体系已经进入一种路径锁定的状态,力量只能继续集中、控制只能继续加强、社会空间只能继续收缩。所谓“回到胡温模式”,不仅不会发生,而且已经没有制度、没有人、没有经济条件、没有国际环境来允许它发生。这就是不可逆性。今天的中国走到的不是胡温时代的终点,而是整个后极权体系的终点。

#孟建柱 接访的 #精神病人 还在喊冤

作者:秩名 文章来源:网络

2005年11月10日,四川泸县福集镇马溪河村,发生血腥又离奇的杀人案。一对留守老人夜间在家中被人乱刀砍伤同时倒在血泊之中。经抢救,这对夫妻一个轻伤保命,一个重伤残疾失去生活能力。

两个月后,也就是2006年1月25日,泸县公安对外宣称:案件告破。作案人是外出西南在攀枝花市打工,与受害人是一个村、素有三代仇怨的李朝均所谋。同年7月,李朝均因故意杀人罪,经过泸县法院开庭审理,判处31岁的李朝均无期徒刑。

和李朝均一起在攀枝花打工的老婆胡明连绝不相信是李朝均搞得。因为胡明连能证实她老公李朝均没有作案时间,也不具备夜间杀人白天赶回700公里的攀枝花这个条件和能力。

从此,自信倔强和顽强的胡明连,被迫结束外出打工回到农村,被迫走上上访喊冤的道路,被迫接受政府给她贴的精神病标签。

胡明连无数次向县、市、省的各级人民政府、党委政法委、人大、检察院、法院投诉举报反映,但政府都是冷若冰霜置若罔闻。

在收效甚微的情况下,胡明连又不停脚步奔赴北京,向中央层级相关部门递交申诉举报喊冤材料。虽然得到了同情但于事无补。

在十八年的喊冤时间里,李朝均的冤案不但没有得到昭雪,胡明连反而被泸县政府及公安局关押、拘留40多次,佩戴脚链手铐两个多月。还被限制人身自由用“寻衅滋事”判刑二年七个月。再被送往精神病院,其中有两次从北京押回直接送进泸县精神病医院。不做鉴定,不告知家人,也不出示手续,就这样先后“被精神病”累计时长多达一年之久。慢慢的在听觉上接受了“精神病”这个概念词汇。

无耻的迫害没有停止。泸县公安多次到胡明连住处干扰搜查,夺取与李朝均喊冤有关的书面材料。关押的几十次中,最长一次关了一年三个月。两个孩子也受到株连伤害,大儿子积郁变狂由狂返郁成为精神病人。泸县公安仍不罢手开车在城里追碾胡明连,扬言“压死赔她三十万!”如此枉法违纪,致使胡明连儿患重病无钱治疗、家徒四壁一贫如洗、山穷水尽哭天无路。

2014年9月,是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信访接待日,很巧也接访了胡明连。孟部长信誓旦旦的给胡明连承诺:“李朝均有罪给我说法。无罪会还李朝均一个公道。一定会查清案件的。”此后胡明连的命运稍有改变。

此案是四川省内的一个典型冤案。反映了泸县农村社会生活法治环境的恶劣和泸州政法官员的枉法裁判猖狂程度。有关部门压制上访申诉,说一套做一套,情况将越来越被动,影响将越来越恶劣,后果将越来越严重。

不过,胡明连却始终相信黑手一掌难遮天,乌云蔽日难长久,李朝均案会有昭雪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