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南昌被精神病人龚新华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时间:2020年12月3日 地点:江西省市八一广场 “被”是指正常公民或无攻击性的,被违背本人意愿强制送进精神病院隔离治疗,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住院期间没有启动任何纠错机制,受害者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 “该收治者不收治,不该收治者却被收治。”是目前中国精神卫生领域存在的两大问题。相比之下,"不该收治被收治"比"该收治不收治"的问题更严重,因为后者只是部分精神病患者的权利没得到保障,而前者则让每个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都遭受严重威胁。 “被精神病”的社会危害性:1、侵犯公民权利:人身自由、财产权、名誉权等;2、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家庭关系不美满,公民内心恐惧,怕“被精神病”故对不良现象不敢指出;3、恶化医患关系:医生误诊或谋取私利,恶意收治;4、影响政府形象(针对政府送治的情形)政府公信力下降。 为了克服“被精神病”的恶行,2013年生效的《精神卫生法》加入了很多针对性的条款,在那之后如果再发生“被精神病”案件,相关人员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然而,现实非常残酷,一些地方政府及当事人的亲属,依然会利用权力与金钱打通各处关系,以貌似程序合法的方式,把他们认为的“麻烦”人士投入精神病院强制关押、整治。 2020年12月1日,本网志愿者获悉江西南昌市不同政见者,因多次发表政见演讲及贴文后,两次被南昌政府部门关进江西省精神病院强制“诊治”。2020年12月3日,本网志愿者采访了龚新华先生,他向志愿者介绍了他被精神病的经过,全文如下:   志愿者:龚新华你好!请你介绍一下你被关精神病院的经过。   龚新华:好的,我是一名不同政见者,从1996年开始,我就多次在南昌市街头当众演说我的政治观念,演讲的内容与自由民主及六四事件有关,从那以后我就被政治警察监视。   到了1999年间(具体日期记不清楚),我又一次走上街头演讲,地点是我原工作单位南昌市东湖区建筑工程公司的一个招待所门口,当时演讲的内容主要是呼吁对八九年六四学运期间抗命没有镇压大学生的军人予以平反,对部分抗命军人被判刑、被开除的给与恢复原职及。  在我演讲后不久,南昌市警方就赶来把我抓到江西省精神病院关押,地点在南昌市上坊路、省科学院附近。我被抓的时候,长期盯梢我的叫来了一位姓聂的医生,他们合力把我按住,然后给我注射了不知名药物,之后就把我押送到了江西省精神病院关押,到了医院里面,注射进我体内的药物开始发作,很快我就失去知觉了,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  志愿者:你被关了多久?   龚新华:关了三天,后来是我单位(东湖区建筑工程公司)来了两个人才把接出去的,单位的人说是经过政府部门同意才放我的。   志愿者:你被关精神病院,你的家人知道吗?他们来找过你吗?   龚新华:我被抓、被关精神病院,我的哥哥听我单位的人说了以后,很快就找到医院来证明我没有精神病,更没有暴力伤害过谁,要求立即释放我回家,但医院不肯,他们说只对送来的人负责,只有送医的人才能接走。   志愿者:你第二次被关精神病院是什么情况?   龚新华:我第二次被关,是因为我在2008年12月中旬(具体日期记不清了)的一个星期天再次上街演讲,并且在发表了一些政见贴文,结果当天就接到南昌市青云谱区政府一名自称姓李的工作人员电话,他要求我到他办公室去聊一下,而我自认为自己光明正大,没有什么可怕的,就去了。但当我到达办公室后,李姓工作人员就带着多名维稳人员对我说“你有神经病,我要送你去精神病院做鉴定。”,我就质问他说“凭什么说我有精神病?”,他又说“我不管,你在网上发帖的这些文字有问题,我就要送你去精神病院”。随后,他就拿出事先打印好的网帖给我看,并问这些是不是我发的文字,我看后说是我发的,他们就说我“你发这些内容就是精神病”,然后就动手把我绑架上了一辆汽车,并且在一辆警车的护送下,押送进了江西省精神病院关押,而且还直接交给了上次虐待我的那名聂姓医生管制。  志愿者:你发表的贴文内容是什么? 龚新华:主要是呼吁自由民主,反对专制、贪腐、社会不公等内容。 志愿者:你到了医院他们是怎么交接的? 龚新华:我到医院就看到押送我的5个人与医院登记交接,从他们的谈话中得知,这是事先就商量好了要抓来的。医护人员接手以后,把我拉到医院六楼的一间病室,然后拿出绳索捆绑我,他们说这是约束我、保护我,再后来护士就拿来了针剂给我强行注射。 志愿者:注射的是什么药物? 龚新华:他们没告诉我。 志愿者:注射不明药物,你是否担心有毒副作用? 龚新华:担心啊!我也拒绝注射,也声明我没有精神病,但是医护人员却说“你这就是精神病的表现”随后就强行给我注射了。 志愿者:注射以后你什么感觉? 龚新华:注射完毕我就感觉眩晕,四肢无力,意识模糊,想睡觉。 志愿者:你被捆绑了多久? 龚新华:捆绑了两天。 志愿者:捆绑两天那你吃饭、上厕所怎么办? 龚新华:吃饭的时候他们也不肯给我松绑,而是叫来护工给我喂饭,我斜躺着吃饭很难受,就叫护工给我松绑,说我自己吃,但是他们坚决不肯;喝水的时候他们会让其他精神病人给我喂水,这些真正的精神病人大都神志不清,时常把水水泼洒在我的脸上、身上、床铺上,让我睡在上面很难受。小便的时候,医生也不给我松绑,而是让其他病人拿来尿壶给我接尿。那些接尿的病人们神志不清,手脚不便,他们一次次的把尿液撒漏在我的裤子和床上,把我身上搞的异味很大,湿漉漉的裤子和床单我睡着特别难受,我叫医生护士给我更换他们也不换。大便的时候,医护人员就派来几个人给我松绑一会儿,但他们会站在卫生间门口看着我,等我解决完毕他们立刻就把我拉上床再次捆绑起来。  志愿者:你这次被关了多久? 龚新华:关了两年四个月。 志愿者:你平时有精神病吗?你的家族有没有精神病史?你入院前有没有暴力伤人的情况? 龚新华:没有,没有,我从来都没有精神病,我的家人都没有发现我有精神病,我的家族近亲属也没有精神病史,我更没有暴力伤人的情况。 志愿者: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已经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你如果没有暴力伤害的情况,当地政府人员凭什么强制关你进精神病院? 龚新华:我认为,这是地方政府为了“稳定压倒一切”而实施的非法维稳措施。现在大量存在的层层截访或“被精神病”,都是地方官员为了自身官位与利益,也为了上级“以政绩谋乌纱”、“以平安保乌纱”的目的,而无所顾忌、无所不为的结果。虽其行为出格、手段违法,但上级又怎么会对为己谋官保职的部属动真格查处、问责?于是,在扭曲的公权力面前,对不驯服者“被精神病”,对“以权致病”也就不足为奇了。 志愿者:你被关两年零四个月,期间可以在医院里自由走动吗? 龚新华:不能,关在精神病院里比坐牢还痛苦,坐牢还有放风的时候,但在这里没有,而且我还被单独禁止下楼活动。还有,在监狱里有检察院监督狱警,但在精神病院里医护人员可以随意呵斥、推搡、电击病人,病人们就是案板上的肉,任人欺凌,还投诉无门。尤其是在对待那些所谓的不听话的人,医护人员经常折磨他们,吓的我都不敢不配合诊治,因为我知道虽然我没有精神病,但是如果我不配合诊治,反抗他们打针喂药,我就会被折磨。 志愿者:“强制收治”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除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之外,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不能非经法律程序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虽然“强制收治”说是为了“治病救人”,但它是以剥夺人身自由为前提的。既然需要剥夺人身自由,那就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程序,比如对疑似精神病人进行司法鉴定,若非司法鉴定也要经过司法机关的认可,而且是否强制收治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批或备案,不经过司法机关这一关,“强制收治”都带有非法拘禁的性质。你被剥夺人身自由长达两年多时间,期间有没有司法部门或警方出具法律文书? 龚新华:没有,没有任何法律文书就关了我两年零四个月,并且也没有做过疑似精神病人的司法鉴定。  志愿者:你被关精神病院两年多时间,期间的住院诊疗费用应该是很大一笔开支,这笔钱你和家人出了吗? 龚新华:没有,我和家人都没有出钱,应该是押送我进去的政府部门出资的。 志愿者:你最后是怎么出来的? 龚新华:关了两年多的时候,一天突然听到楼下有很人在呼喊我的名字,我想下去看看,但是医护人员不准许,后来一位护士告诉说“你可能就要被释放了”,我问为什么?那护士说“现在经常有网民来医院声援你,这些喊口号的网民还被警察抓走了几个,你的事情闹大了,怕影响不好,所以估计你就快出去了”。果然,没过几天我就释放出来了。 志愿者:你获释以后生活就正常了吗? 龚新华:出来的前半年,因为突然断药了,我的身体反应很大,经常性的眼花、昏昏沉沉,无法正常求职、生活。 志愿者:你被关精神病院这么长时间,你获释后有没有去维权? 龚新华:有,我曾经咨询过律师想起诉官方,但是医院不给我病例,我拿不到证据。还有,我还多次举牌控诉,也多次参加全国的事件,但南昌警方又以我涉嫌 “寻衅滋事”为由刑事我,还超期羁押我八个月,最后以取保的形式释放的。除此之外,南昌警方还经常监视、跟踪、骚扰我的生活,在2017年8月9日,我为了避开南昌警方的长期骚扰,就前往广州一朋友处暂住,结果当日即被南昌警方找到并抓回,我问警方为什么抓我,警方不予告知,我猜测,可能是当年十月福建要召开金砖国际会议,还有“十一”国庆将至,以及“十九大”临近,南昌地方官员考虑到维稳风险,就非法抓我,稳控我。 志愿者:时间有限,今天的采访到此结束。谢谢你接受我们的采访! 龚新华:也感谢网友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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