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案两套房产被封 家属称活不下去了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江苏省市董明明因经营民间借贷业务,被盐城以涉黑为由抓捕,一审被亭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1年,全部被没收。2020年6月4日,当地法院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将家属正在居住的两套予以查封,家属表示已经活不下去了。

 

据法律有态度发文称,江苏盐城董金林一家的生存正面临严峻考验。董金林患有阿尔茨海默氏症,慢性脑缺血,三级很高危,多发性腔隙脑梗死等八种疾病,是董明明的父亲,因董明明经营民间借贷,赶上了国家扫黑除恶运动,被拔高凑数成了黑社会,董明明被判处有期徒刑21年、没收全部财产。

 

印象中这场扫黑除恶运动,被扫的“黑社会”大多数都与民间借贷有关。这是源于民间借贷的特点导致的,经营民间借贷的都是个人,他们没有银行那样专业的贷款审核能力,也没有银行那样雄厚的资金和抗风险能力,借出去的钱很多都难以收回,往往不得不进行自力讨债,讨债过程中难免发生争执或者跟随要账(但是这种情况的发生都发生于借到钱后就失踪或者到还款期不还钱违约的债务人)于是就容易被扣上黑社会的帽子。

 

董明明就是这样成了扫黑除恶运动的牺牲品之一。

 

2020年6月4日上午,江苏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董金林一家送小孩上学和外出买菜不在家时,将分别由董金林与老伴居住的清华学仕园27幢203室和儿媳妇居住的盐城市新都街道办事处凤鸣缇香22幢203室两处住处贴封条并查封。

 

董明明本来就是用借的钱从事民间借贷业务,董明明被抓后,欠下一屁股债。董明明与妻子王菲有一个5岁的孩子,王菲名下无财产,更无房产;王菲是独生女,王菲的父母也没有房产,父亲因为女婿董明明的事,懊恨突发疾病过世,母亲体弱多病全靠王菲照顾。王菲文凭低,没有固定收入,又要照顾多病的母亲,还要抚养5岁的。董明明的父母也已年近60,本身也就已经没有了收入来源,董金林还患有多种疾病,需要定期去医院复查治疗。

 

董金林一家老小回到家后看到封条一下子就懵掉了,门进不去了,饭也没法做了。这一家老小本就因为董明明的案子支离破碎,生活艰难,现在再没收居住,无疑把他们逼上绝境。董明明的母亲吴妹珍打电话给法官哭诉,“你们一审二审都一直跟我们说没有收、现在却突然贴封条没收掉我们的住房,这样做我们真的没勇气活下去了!”

 

其实早在董明明案件侦查和期间,这两处房屋就被查封过,只是没有贴封条。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董金林一家曾多次与法官沟通,说明房子是董明明父母出资购买、实际所有权为董明明父母的情况,也提交了房产相关资料。盐城市亭湖区法院做出判决,查封的凤鸣缇香22幢203室和清华学仕园27幢203室两处住宅经审查没有被判决没收。

 

审判法官方飞权庭长对董金林一家说房子法院没有判没收,就是车辆是作案工具没收上缴国库,法院没有查封执行任何房产,方飞权法官在盐城宣读判决书会见董明明时,也明确告诉董明明房屋没有没收,车辆是作案工具,上缴国库。董金林一家找执行庭法官询问房产情况时,执行庭蔡锦法官也说他没有收到任何文书说要查封没收房子,也没有执行文件,他手里只有要求没收车辆的执行文件。判决生效后,法院对房子进行了解封。

 

所以,本以为房子不会被没收的董金林一家,在看到封条的刹那,心情可想而至。

 

清华学仕园房屋是董明明2010年劳教时,董金林出全资购买,董明明当时未成年且自2009年开始就在劳教,没有任何购买能力;董明明的劳教信息在盐城市中级法院(2019)苏(09)刑终285号判决书中有明确记载。这套房子实际为董明明父母所有,一直也都是董明明的父母在居住。 

 

凤鸣缇香房屋也是董金林出资购买,当时是董金林的老伴瞒着董金林把购房款拿给了儿子董明明,由于当时是董明明操办购买,被董明明登记在自己名下,当时董金林还大发雷霆,与妻子打了起来。最终考虑到董明明与王菲的第二段婚姻,且王菲有了小孩,就提供给董明明夫妻和小孩子居住,董明明的母亲带小孩的时候也会去居住。

 

这两套房子的实际所有人其实都是董金林老两口,只是用董明明的名字办理的登记,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两套房子才被认定为董明明的个人财产,被没收。

 

董金林老两口以及妻子王菲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

 

且不去讨论董明明案的冤屈与否,仅就没收财产一事,法院的做法也是严重错误的。涉黑案没收财产的目的是“打财断血”,摧毁犯罪的经济基础。没收居住房屋已经超出了打财断血的目的,特别是房屋实际由董明明父母出资购买,实际所有人为董明明父母,就更不应该简单粗暴的予以没收。

 

还应当充分考虑服刑人员服刑期满释放后的生活问题,服刑人员出狱时,没有技术、没有文凭、与社会脱节,如果没收两套房产,会使他们连个生活居住的地方都没有,难以生存,是把人往绝路上逼,往再犯罪上逼。

 

杀人不过头点地,“打财断血”不能打到家属活不下去,所有的刑事没收财产的执行都应当将枪口抬高一厘米,给人留一条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