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阅卷难是因割法院的肉吗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2020年4月27日,上海屈华律师和律师,因接受安徽吕先三案中第一被告人徐维琴和第二被告人邵柏春的委托担任其二审辩护人,来到高院,要求复制该案视频但遭到拒绝。

 

据屈华律师发文称:难是因割的肉吗? 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会见,阅卷,出庭等是其常规工作。特别是在当下的时期,会见、阅卷、要求开庭审理二审,更比以往难上加难。

 

今日,我因接受安徽省吕先三案中第一被告人徐维琴的委托担任其二审辩护人再次要求复制本案视频证据。这已经是今年我过完年后冒着疫情风险第四次来到合肥。

 

今日与我同去要求复制视频证据的还有从山东来的刑辩大律师冯延强,他是担任本案第二被告人邵柏春的辩护人。此前,我已经复制了本案纸质证据,通过本案涉嫌共同犯罪的原吕先三律师的二审辩护人周泽大律师报料,此案在侦查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需要对非法证据进行排除。为查明案情,本案视频证据是非调不可。

 

下午,安徽省高院本案承办人金华元接待了我与冯延强律师,安排我俩在10楼会议室等候,还耐心的为我提供了一审判决书和二审中的新证据。可是对于要求复制视频证据的问题,先是以周泽律师此前复制了全案视频资料在网上报料为由,只准我俩分别复制自己委托人的部分,经我们据理力争后默许,其后又以领导将视频证据拿走暂时联系不上为由劝我们外出等候,表示会在下班前联系我俩。但现在已经是19时30分了,不知道他们下班了没有?经过多次电话主动联系也无人接听。

 

难道律师阅卷是割法院的肉吗?肯定不是。律师与法官均是法律共同体的成员,目标都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官完全可以凭借律师卓有成效的工作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即律师是法官的盟友,法院完全没有对律师防范的必要。也许是金法官真的还在忙,我多想啦。

 

真心希望社会正义最后守门人的法官坚守良知和法律底线,排除干扰,依法办案,万勿以枉法裁判方式构人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