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芳女士的律师会见权不容剥夺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据民生观察报道,上海人权捍卫者被上海警方羁押超过一年,得不到代理律师的会见,家属也被严格禁止与外界联系。律师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会见无果,进而提起司法监督与控告,但也如石沉大海。如此,陈建芳女士在狱中的基本律师会见权被剥夺,与外界一切联系被中断,致使外界至今无法得知其生死。

 

陈建芳女士和丈夫是2019年3月20日从上海的居所被当地警方抓走陈建芳失踪多日后经友人多方打听查询才获知这一消息。陈建芳的丈夫在当年4月3日被取保候审但陈建芳于5月22日,上海警方涉嫌”的罪名逮捕;8月30日陈建芳被以同样的罪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9月案件被移送至上海市第一

 

陈建芳被抓捕至今从未获准律师会见,外界也无法得到任何直接的信息。在陈建芳被抓捕后,其丈夫不仅受牵连被无故关押,女儿的工作和生活也受到严重影响,一家人被警方威逼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与任何人谈论陈建芳的案子。

 

一年来,陈建芳的委托律师数次前往上海,向办案单位、检察院及提交与陈建芳本人被抓捕之前签定的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函,要求依法会见当事人陈建芳,均遭警方推诿拒绝。

2020年1月,代理律师就陈建芳被剥夺律师会见权、上海当局侵害陈建芳诉讼权利提起控告,至今两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没有收到任何答复。

 

陈建芳曾是居住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沉香村460号的农民。2005年上海当局在一没有当事人签字,二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其全家赖以生存的土地及住房非法征占、强拆,至今没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劳动力,也没有最低生活保障。为此陈建芳被迫踏上上访维权之路。 

 

2009年3月27日,陈建芳在发放《人权状况调查表》时被一个自称是浦东新区政府派的人打伤,经鉴定为轻伤,凶手至今逍遥法外。因参与维权活动以及更多情况下的捍卫人权工作,陈建芳先后被中共当局非法劳动教养一年零三个月,遭受刑事、行政、司法共9次,取保候审2次,被绑架和非法拘禁(关黑)至少300次。当局有关人员甚至公然对陈建芳发出威胁:“走在路上被汽车撞死”。

 

陈建芳一开始也是相信法律能讨还公道于是从地方逐级到北京上访结果问题不但得不到解决,相反得到的却是被抓、被关和被打。由此引发她的思考:为什么这个社会不停地发生打砸抢,政府为什么无日不在制造冤假错案。最终,使她认识到这是制度的原因,制度这个大问题不解决,个人的问题不可能得到解决。只有以人权自由法治为根本的制度会给人提供公平正义的保障。于是陈建芳投身于推进中国人权进步的行列,成为一个坚定的人权捍卫者,为此她多年来不懈致力于宣传人权价值与公约,在北京与曹顺利等人权捍卫者一道向中共有关部门递交人权信息公开申请,在上海联合访民学习人权法规。因此,也多次遭到上海当局的拘押迫害。

 

作为一个长期遭受各种打压的人权捍卫者,陈建芳预感自己有可能被以某种罪名刑事追诉,因此提前写下委托律师辩护的委托书,当然是有法律的。然而,上海执法部门在陈建芳被拘押一年多中,拒不允许律师前往会见,而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合议庭在长达三个多月的时间内不确认受委托律师为陈建芳辩护的资格(其实法院根本就没有权力确认辩护律师的资格)进而不向律师提供起诉书、不安排律师阅卷,并且导致辩护律师无法会见陈建芳中共上海执法当局如此行径,已经严重侵害了陈建芳获得律师辩护的诉讼权利,也严重侵害了代理律师作为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

 

当然,长期来中共当局对待人权捍卫者、异议人士,即一切不臣服于权力的人士,都采取这种公然剥夺律师会见,使当事人诉讼权利丧失,从而肆意制造各种罪证,对当事人予以构陷入罪的伎俩。看看整个“709大抓捕”事件中被拘押的人士,在关押直到判刑期间,都没有得到自己委托的律师会见,更没有得到自己委托的律师参与庭审辩护。

 

应该看到,从中共十八大新的当权者登台后,屡屡掀起的针对人权捍卫者、人权律师、宗教信仰者等等群体的打压,均采取了完全抛开法制,不顾司法程序,肆意剥夺羁押的律师会见权、通信权、医疗权等等基本人权,将拘押者完全置于没有任何司法救助与保障的状态,从而肆意构陷,任意罗织罪名,来予以打击报复。

 

中共当局如此枉顾法制,高祭起法院姓党的旗帜,公然将法律置于党权之下,使法律丧失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本质,而沦落成极权寡头统治的工具。中共当局如此行径,是公然背弃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的承诺,公然践踏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条款,是公然挑衅文明世界,肆意开历史倒车。

 

因此,民生观察严正要求中共当局立刻悬崖勒马回到法治建设的轨道上,切实保障陈建芳女士及一切被羁押的人权捍卫者的律师会见权及司法救济权,切实兑现宪法保障人权的承诺。

 

民生观察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