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李小燕

文章来源:观察

姓名:李小燕,女

出生日期:1964年6月21日

住址:黑龙江省市新兴区新合五委

身份证号:230902196406211521

 

上访原因:李小燕和丈夫刘井德是黑龙江新兴区新合街道五委职工。1994年8月28日,时任东风煤矿设备租赁站设备员的刘井德在二井井下回收电机时,被电机砸伤左小腿至开放性。因厂方未作出工伤认定,更未弥补其损失,导致李小燕为此多年。

 

维权历程:1999年8月23日,在家中被维稳人员及单位人员抓走非法拘禁20天。期间,她9个月大的小儿子被维稳人员抱走,由于惊吓过度,在七台河市子宫医院打针时死亡,李小燕一家至今未见到孩子尸体。

2011年3月,她在公安部信访室门外钱、耳环、金项链及现金被地方人员抢走,她被非法拘禁24天。

 

2013年8月12日被北京市朝阳分局行政拘留5日。

 

2013年8月24日到中南海上访,回乡后被七台河市公安局新兴分局以扰乱中南海地区正常秩序为由行政拘留10日。

 

2014年1月5日因到中南海上访被当地行政拘留,1月10日派出所人员把她送到佳木斯三院精神病院,同年2月13日 释放。

 

 

酷刑迫害:在佳木斯三院精神病院,几个人把她推进了病房,进去就把她衣服扒光,绑在床上,十几个人给她灌药,用完药她就觉得热、脑袋大、昏、上不来气、一天三次灌药,每次20多片,疼的她感觉肠子都断了,还尿血。家人到医院看望李小燕,医院不让相见。

在精神病院吃饭只有白菜跟馒头,还被放到垃圾桶里,没有碗筷,有时候是看守的人剩下的给她吃,她那会已经快疯了,上完厕所拉屎后,就拿屎玩,都傻了!吃药吃的脑子跟肾脏都受不了了。

因上访被多次毒打、绑架、非法拘禁、还被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