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潘小莲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姓名:潘小莲,女,出生日期:1971年4月8日

户籍地:宜黄县梨溪镇梨溪村光荣组32号

居住地: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身份证号:362527197104082227

 

上访原因:2010年7月,潘小莲在广东经商时被抢夺财物,报警不予处理,潘小莲遂投诉警方不作为。后因债务纠纷与债权人发生肢体冲突,潘小莲被惠州市惠城区警方5天。潘小莲不服此处罚申请复议后,惠州市公安局撤销此处罚并给予国家赔偿。潘小莲认为不能一赔了之,应当追究错案责任,遂申请复查复核,2012年2月广东省公安厅对此做出信访事项终结决定,潘小莲对此不满多次进京上访。2013年户籍地开始对她实施稳控。

 

维权历程:2015年10月28日其到中南海警察抓获,29日地方将其接回后宜黄县公安局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拘留10天。之前曾被两次拘留。

2016年3月15日被宜黄县公安局以敲诈勒索罪,2016年10月12日被宜黄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1年,并处罚金1万元。2017年3月14日刑满释放。

2017年7月15日被从北京劫回地方,9月17被宜黄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所涉罪名不详。

 

江西省宜黄县法院出具的判决书中显示:潘小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无视国家法律,多次以同一信访事由前往北京重点地区非正常上访,并以此要挟政府,索要政府钱财人民币1万元,数额较大,以构成敲诈勒索。

 

酷刑:看守所逼迫她超强度劳动,手已经变形,由于伙食极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