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富能案”程渊妻控告国安获无罪回复

文章来源:观察 更新时间:2019-11-30 18:20

本网获悉,”涉案人之一程渊妻子施明磊安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违法一事,日前收到长沙的书面答复,称长沙不涉嫌违法。

7月22日,长沙安全局分别在深圳及长沙两地抓捕程渊、刘永泽(刘大志)、吴葛健雄三人,被控以“”,位于长沙的湖南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三人同属名为“长沙富能”的公益法律机构,程渊为负责人,刘永泽和吴葛健雄为工作人员。

而同日,程渊妻子施明磊被长沙国安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实行“监视居住”,同时扣押电脑、手机、银行卡、社保卡、身份证、驾照等工作生活的必需物品,并连带扣押施明磊的私家车车匙,给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8月5日,施明磊致信长沙市检察院,控告长沙国安违法对其“监视居住”以及扣押物品等恶行。控告信发出后,长沙检察院一直未有答复,期间,长沙国安继续骚扰、恐吓施明磊,并称其违反“监居”规定,威胁将其抓捕归案。

10月,长沙市检察院曾安排人员去到深圳约谈施明磊,不过言谈内容并非控告信一事,而籍机以施明磊违反所谓的“监居”规定实行恐吓,言辞及话术与长沙国安人员无异。

根据施明磊收到的答复函显示,长沙市检察院巧妙运用花样,将原本施明磊控告长沙市国家安全局的事实改为以“信访”处理。答复函称,长沙国安在“侦查”过程中对可能涉嫌犯罪的施明磊“立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扣押相关财务的“侦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因此不涉嫌违法。

“长沙富能”案已经超过四个月,而截至目前为止,长沙国安尚未批准三名当事人的辩护律师进行正常会见,而施明磊受牵连被扣押的所有物品均未获归还,因银行卡被冻结而一度陷入经济困境,被迫出门工作赚取生活费,而车匙被扣押令出行费时费力,令母女二人生活异常艰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