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孝顶律师遭法警辱骂诅咒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8月9日上午,维权律师朱孝顶在广东湛江市看守所内以视频方式参加一起案件的开庭工作。庭审的过程中,因朱孝顶为依法据理力争,被工作人员所嫉恨,几番唇枪舌剑之后,在场的就在庭审中多次当众公开辱骂,辱骂的内容包括:“叼你老母、你这个王八蛋应该拉出去枪毙、朱孝顶律师马上就会被感染新冠病毒立马死翘翘,没命回北京”等等。据朱孝顶反映,庭审中法警公然辱骂咒诅律师这一事件,全过程在湛江市看守所内参加开庭的31名都听到了,可以找到证人证言,以及视频录音录像,庭审结束后,朱律师来到门举报这些法警辱骂、诅咒、恐吓律师的违法行为,要求公安部门依法惩处甚至拘留他们。

 

 

朱律师表示,及其工作人员尊重权利是司法公正的需要,假如律师放弃挑错,不主动发现错误或发现错误却缄口不言,那么,不仅是律师渎职,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而且还会加大司法者办错案的风险。

 

 

随着社会的发展,司法者公正司法的能力和质量在不断前进,然而进步无止境,应该看到当前仍然存在必须重视和改进的问题,尊重和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不足就是其中之一。国家已颁布了多部法律,各司法机关也制定了多部规定、意见,明文肯定辩护律师的作用,明确律师的执业权利,要求司法者尊重律师,支持、配合律师依法执业。尽管如此,仍有一些司法者对律师不友善、不礼貌、不尊重,对律师执业不支持不配合,态度生硬行为粗暴,甚至激烈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

 

  

司法公正,必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民众判断司法是否公正,既看司法活动在实体和程序上是否合法,也要看司法者行为是否文明,而如何对待律师,影响着民众对司法活动的合法性与司法者行为文明化的感受。所以司法者,一定要运用法治思维,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合法、理性、文明、友善地对待律师,强化诉讼中律师的知情权、辩护权、申请权等各项权利的制度保障,严格落实律师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这方面工作出色的司法者应该再接再厉,继续提升水平和质量;工作尚有缺陷的司法者,应该兴利除弊,大力改进自己的工作。

 

 

司法者应该与律师联手构筑法治大厦,共同完成正确适用法律,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正的任务。这就要求司法者,必须转变思想观念,摒弃陈旧意识,学习和强化法治思维。从理论上明确认知律师制度和律师执业活动对国家法治建设的意义;理解司法者与律师都是法治社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同属于国家的法律共同体,应该建立“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促进”的新型关系的道理;认识到出现让律师难以保持职业尊严,不能行使合法权利的社会生态和司法环境,既是法治建设的败笔,也是司法者的耻辱的常识。具有司法为民情怀和公正司法追求的司法者,一定努力使理论与实践、理性与情感相融合,真正接受现代法治理念,承认律师挑错对公正司法有益有利的事实,尊重和善待律师,维护律师的权利,理智地培养在律师挑错的情况下办案的履职习惯,并在此基础上,养成欢迎律师挑错的自觉情感,坚决抵制、惩处辱骂、咒诅、恐吓律师的司法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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