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成已被转至垦华监狱服刑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本网获悉,日前北京活动家张宝成,已被转到位于天津茶淀的北京所属垦华监狱服刑。

据了解,2022年3月2日,张宝成被转到位于天津茶淀的北京所属监狱垦华监狱服刑。

 

此前,应该是在北京天河监狱(外地罪犯遣送处)中转1–3个月。

 

张宝成的通讯地址是:天津市京山线茶淀站103信箱-10

 

另外,张宝成的代理律师彭剑表示,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垦华监狱警察给他打来电话,说张宝成要给他写信,警察向他索要了通信地址。垦华监狱在天津市地界,若在北京就方便会见了。

 

据悉,张宝成,北京人,是一名中国人权活动家,曾参与“茉莉花运动”、新公民运动的“教育平权”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声援陈建刚组建人权律师团”、“声援许志永”、“声援郭飞雄”、“抗议中国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事件”等活动。其政治理念为“反对一党独裁,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社会民主制度”。 

 

1978年,被中共以“有历史根源的散布反党言论、破坏毛泽东思想传播”判处劳动教养3年。2006年,被以“销毁罪证罪”,判刑3年。 2013年3月31日,在北京西单休闲广场进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演讲,被中国政府抓捕,判刑2年。在服刑期间,曾遭受酷刑逼供,获释后多次被拘留、拘禁、拘押调查,家庭长期被监控、通讯被监听,被抄家5次以上。

 

2019年5月27日,在北京被中共以“涉枪罪”抓捕。次日,以“寻衅滋事罪”被拘留,关押于北京丰台区。同年7月4日,以“寻衅滋事、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被逮捕。9月2日下达换押证。9月23日,关押地转至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2019年12月30日,张宝成被北京市人民第二分院起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起诉书称:张宝成通过互联网发布抹黑中国国家领导人、反党反政府、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辱骂司法机关、损害中国国家形象等共计2000余条信息,建议以寻衅滋事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追究张宝成刑事责任,从重处罚。

 

2020年4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告知律师,张宝成案延期至2020年5月3日审理。4月2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告知律师应检察院建议张宝成案恢复审理,审理期限重新计算。

 

5月27日下午,律师打电话给北京第一看守所,问询会见当事人张宝成事宜。看守所答复:期间减少会见的数量,现在只能电话预约到8月11日。若案子开庭,提前2、3日特殊安排会见;或是疫情结束恢复正常会见。律师已经5个月没有见到当事人张宝成了。

 

6月16日,律师接到北京二中院通知:因疫情,张宝成案中止审理。7月14日,卢廷阁律师向北京第二中级法院递交“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7月17日,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回复:不予取保。理由: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具有一定社会危害。

 

7月29日,卢廷阁律师在北京第一看守所会见了张宝成,这次会见,距前一次会见相隔7个月。得知:张宝成每日的放风时间仅仅只有5分钟。

 

8月18日,张宝成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律师彭剑、卢廷阁当庭做了辩护,法庭当日未判决。

 

8月25日,张宝成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转到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原因不详。

 

9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通知:延长审限3个月,到12月29日。

 

11月6日,北京第二中级法院通知律师:11月10日宣判。

 

11月10日,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宣判,张宝成获刑3年6个月,其中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被“以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判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合并执行3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一日,即自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11月26日止。张宝成当庭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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