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唐云淑诉公安局长与市长一案昨天开庭⁩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重庆访民唐云淑诉讼重庆市人民唐良智,重庆市两江新区分局刘树模两责任领导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一案于2020年11月17日上午9点30,在重庆沙坪坝法院开庭审理前来参加旁听的有:、肖正义、赵亮、江伟、刘亚旋、郭兴梅、危文元、肖建芳、蔡帮英、徐廷芬、邹群、王治芬、张翠英等公民朋友参加。

 

重庆公民唐云淑因为父母丈夫被人杀害 ,房屋财产三栋房屋被重庆市的黑恶势力腐败分子暴力强拆摧毁、贪污,在申冤二十多年的过程中,长期被重庆市的腐败分子绑架殴打黑关,打击报复。杀人抢房屋财产的人无罪,告状申冤的反而还有罪?参加旁听人员冉崇碧也有罪吗?

 

案发时间在2018年3月8日13时左右在四川广安火车站及重庆市的大竹林消防队附近,唐云淑被一群十多人,重庆市公安局的张苏冀 、刘彬、丰都县公安局的吴海涛、丰都县政府的舒胜、丰都县龙河镇政府的林森、王斌、龙河镇的岳洪波、徐红、曾桂林等人非法绑架唐云淑去丰都县蓝湾私设黑监狱在软禁期间对唐云淑进行殴打,非法软禁关押到同年3月30日才释放,唐云淑多次报警无人管,然后向重庆两江新区公安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绑架唐云淑的监控录像资料,至今不依法公开,唐云淑又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重庆市政府也不依法公开,各相关部门都保护非法绑架的工作人员,拒绝公开来绑架唐云淑的监控录像资料的相关政府信息,然后唐云淑不服就起诉被告到法院,沙坪坝区法院。

 

2020年11月17日9:30在17法庭由冯晞审判长来审理此案,开庭至11:04结束,宪法规定民高官,必须见到官,官员必须无条件的支持民高官,也必须出庭,除特殊情况与公务繁忙可以委托他人出庭,整个开庭到结束没有看到市人民政府市长与公安局局长出庭。在开庭自辩中法官数次打断唐云淑自辩,唐云淑没有完全表达出自己无罪的事实,也没有完全说出公安局局长与市长的渎职行为,两领导负责人不作为,乱作为的事实根本没有诉说完毕,也没有完全表达出来就被法官打断不许说了 ,唐云淑在最后法庭笔录上签字时,看到笔录没有自己所说的话,书记员没有如实记录唐云淑的辩护意见,法官没有对二被告的行政负责人刘树模局长和唐良智市长不出庭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审查,二被告行政负责人没有提供不依法出庭的相关证据,审判长要继续开庭。原告唐云淑申请审判长回避,在没有法院院长做出决定的情况下审判长继续担任此案的审判长延续开庭?是否合法合理?

 

当时旁听人员说法院这样审理程序不合法属于违法。冯晞审判长说他们一直都是这样办案。还叫法警把旁听人员冉崇碧带出法庭,进行非法关押,冉崇碧直到晚上凌晨也没有释放回家,法警说了要把冉崇碧弄去15天,说她拍了照,唐云淑给冉崇碧打电话确认是否拍照了,冉崇碧她说她没有拍照。唐云淑与参加旁听的其他公民多次拨打110报警请公安机关解救冉崇拜,沙坪坝区天星桥派出所的警号为105322的开着渝B2869的车出了警,但是该警察说他们管不了法院,一会转身就走了,态度也不好。

 

今天参加旁听的公民有冉崇碧、肖正义、赵亮、江伟、刘亚旋、郭兴梅、危文元、肖建芳、蔡帮英、徐廷芬、邹群、王治芬、张翠英。法官们如果是公开、公平、公正来审判每一个案子,为啥怕人民录音、录像、拍照呢?我们向人大建议立法,凡是法院开庭,除了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一律公开准许录音、录像、拍照。依法监督法院公正审理每一个案件。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11月17日上午开庭带走冉崇碧直到18号24小时已经过去了,冉崇碧还没有释放。

 

本网站将继续关注参加旁听的维权公民冉崇碧、冉崇碧在开庭审理中没有拍照、即时有拍照法警以预警告并要求删除相关照片即可、开庭审理是公开的信息,不是机密文件、如果是机密文件被拍照了、在没有造成影响的情况下、也只有警告删除照片、也不会触犯法律、冉崇碧属于无罪的情况下法院法警抓铺冉崇碧进行拘留是错误执法、法院知法犯法、乱用职权、这样执法怎么维护法律尊严?

 

2020年11月18日下午14,48分本网站公民记者拨打了唐云淑电话了解到的情况是冉崇碧还没有释放,法警说要把冉崇碧弄去拘留15天,在此本网站强烈谴责重庆沙坪坝区法院法警过度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犯法的行为是错误的,沙坪坝法院应该立即释放冉崇碧回家。

后续情况如何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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