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思位案二审已诉至 #成都 中院其身体状况极差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2025年5月13日律师会见了卢思位,其上诉程序已到,在征得卢思位的同意后,家人将判决书完整转发。关于案件卢思位作出了四点声明。另外,家人得知卢思位的身体状况极差,包括家人买的不让送进、无法进行体检、看守所里伙食太差等等情况。

  2025年4月18日,四川成都律师卢思位被控涉嫌偷越国(边)境案,在成都市成华区法院开庭审理。  当日数十名不明身份人员占坑旁听,证人被堵在家里不让出门,外国使领馆人士被拒绝进入法院旁听。法院当庭作出宣判11个月刑期,并处罚款。 卢思位认为这个判决是继吊销他的律师执业证后对他的又一次迫害,也是对人权律师的又一次绞杀。卢思位不服法院判决已经提起了上诉,案件目前已经进入成都市中级法院二审,卢思位上诉主要的理由有四:一,四川公安对其的非法边控是其冒险出境的起因,因为他们非法边控,卢思位有自救的权利,对此自救行为不能以非法论处。二,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没有通知辩方申请出庭的成都的几个政治出庭,没有查明这些政治警察对卢思位日复一日的非法跟控、骚扰、拦截的事实,而这也是案件的起因。三,一审法院认定其跟傅某某的所谓的勾结,不是事实,卢思位从中国出境到越南,是其个人自行的决定,既没有咨询傅某某,也没有寻求任何人的帮助,所以不构成规定的“勾结境外组织和个人偷越国边境”的构罪情形。一审判决书所列证据的第七项,媒体采访内容,是其在老挝被挡之后家人求助,判决书掐头去尾故意误导表述成“请其帮助卢思位从出境”,此与事实严重不符;第十一项证据中,判决书所称的“‘傅牧师’说如果出了中国国境可以想办法安排其去妻女所在国”,不符合事实,不是其笔录的原话,一审判决书篡改了他的笔录。四,卢思位认为本案的办案人员明知他无罪却构陷侦查、起诉、一审判决他有罪,并且重判,这些办案人员构成了徇私枉法罪,其已经提起了控告。  另外,家人得知卢思位的身体状况极差!他现在皮肤病比较严重,看守所不让送家人买的进口药,而看守所提交的药效果很不好。里面卫生条件很差,他现在除了本身有银屑病之外还感染上了其他的皮肤病湿疹、“干疮子”等,每日很难受,希望看守所能够让家属送有效果的药进去治疗。卢思位要求到大进行体检,其患有甲状腺癌以前做过手术,每年需要按时复查两次,本应去年十一月份和今年五月份复查,现在已经过了两次复查时间了。看守所里伙食太差,严重不达标,每顿都是一个菜煮萝卜,里面只有几片肉,已经吃了七个月的萝卜了,身体很差。卢思位的妻子张春晓表示,“自己原计划在思位出来之前给他租好房子,被他拒绝了。思位说,他现在已如浮萍……想到他8月5日走出看守所的大门,却已无家可归,无亲人可见,心如针扎……”  据悉,卢思位律师于2023年7月28日在老挝被捕,关押2个月后被遣返回中国,在新都看守所关押1个月后取保候审获释,之后在指定的居所被,处于有限自由状态。  2024年7月19日,卢思位被成都警方传唤,被告知其案件已由成华区公安局移送至成华区进行审查起诉。  2024年10月10日下午6点左右,卢思位在家中被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警察强行带走。  同年10月10日19时,经检察院批准,卢思位被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分局以涉嫌“偷越国境”罪批捕,羁押在成都市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