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人王甘霖在邳州遭遇老虎凳酷刑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2022年6月16日,川籍知名媒体人王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在市法院不公开。在陈述阶段,王甘霖当庭陈述他在指定居所期间遭遇强制坐。同时,此案另一涉案人张仲民也当庭曝出,他也遭遇了长达一个月的老虎凳酷刑。

2020年11月16日王甘霖失联。据江苏省邳州市人民起诉材料显示,2020年11月16日,被告人王甘霖在河北省邯郸市被邳州市公安局民警抓获,一同被抓获的还有其员工张仲民,涉嫌罪名均为非法经营罪。2021年10月15日,邳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因其辩护人提出管辖异议被迫休庭。

 

有媒体报道称,王甘霖因一篇监督报道引发牢狱之灾,在被江苏邳州警方关押19个月后,于2022年6月16日,王甘霖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在江苏省邳州市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次是第二次开庭审理。

 

在当天的庭审中,在辩护人发问环节,王甘霖陈述称,自2020年11月18日被指定居所居住期间,他连续三四天被邳州警方强制坐老虎凳,双脚双手被铁环固定,身体不能动弹,难受无比,每天坐老虎凳的时间长达12个小时。

 

同案的张仲民也陈述称,他从早晨7点到晚上11点都坐老虎凳,每天坐老虎凳长达17个小时,身体和精神都崩溃了。并且,这种连续坐老虎凳的状态,持续一个月之久。

 

据有关资料,“老虎凳”是旧社会的一种特有刑具,通过对双腿和膝盖关节施加人体无法承受的压力以达到折磨、拷问受刑者的目的,名列古代十大酷刑之一。新中国成立后,已明确废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采取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或者变相肉刑的恶劣手段,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因此,辩护人认为,该案被告人王甘霖、张仲民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以及在此之后心理强制下所作的讯问笔录,均属于刑讯逼供或变形刑讯逼供所得的非法证据,应予排除适用。

 

早前有报道称,王甘霖案是因跨省舆论监督,遭监督对象打击报复而起。

 

目前,该案辩护律师已正式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将被告人王甘霖、张仲民在2020年11月18日之后的13次讯问笔录、7次讯问笔录,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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