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9.12鞭炮案要求公安归还财产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林兰英、唐兆星、在发生于2018年9月12日的福州9.12案中遭冤判,分别获刑1年10个月、3年、3年。至今三冤民都已刑满释放,本案也已经基本结案。可经办本冤案的福州市局仓山分局已过3年,就是不将手机等暂扣物品以及抄家抢走的财物予以归还。为此林兰英、唐兆星、林应强今天控告仓山违法办案,要求归还他们的合法财产。

 

女冤民林兰英控诉,她在福州9.12鞭炮案发生当天早上,因为身患大病心脏搭桥、、低血糖而身体不适,正在医院治疗。得知同乡的严心声当天出狱,她不顾病体去迎接。没想到被公安抓走,她更是莫名其妙获刑,而且身上的一部手机和钱物都被搜走。当被关至刑满回家时,她才获悉:十几个公安,在2018年9月16日闯进她家里,破门而入抄家,翻箱倒柜又撬锁,17部手机,告状材料,还有一条金项链(重六钱多),三个金戒指(两个重二钱多,一个一钱多)也不翼而飞。更加严重的是,穿便衣的公安破门而入时动静太大,把林兰英老公吓得半死,致心脏病发作,经抢救住院花20万医药费才捡回一条命。

 

冤民唐兆星也控诉说:他人被抓走坐牢,手机、电动车、钱物也被扣。等刑满回家一看就傻了,他原先的住处被抄家,且被砸的面目全非。就连家具、家电、生活全没了。他见状马上报警,可几天不见当地警察出警,根本就是不管。

 

当然,林应强和林兰英、唐兆星遭遇也一样,身上手机等财物被公安搜走,家里也被抄家,手机平板电脑,告状用材料也都不翼而飞。

 

按照法律有关规定,非涉案的钱物及家里的财产是合法的,是受宪法、刑法、民法典等法律保护的,应该及时归还。但时至今日,仓山公安就是不归还林兰英、唐兆星林应强三个案件当事人的合法财物。

 

另据悉,经办案件的仓山公安在抄家时都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对抄走的物品做逐项登记,甚至未出示搜查证。显然,仓山公安是在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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