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协不认黑名单受害人继续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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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协把陈书伟列入黑名单,即只要陈书伟申请律师实习,相关责任人同时收到提示,24小时内必会动用相关力量,采用软暴力方式劝阻解聘陈书伟,迫害陈书伟无法参加律师实习,又让陈书伟无法对深圳司-法部门的迫害提出

 

陈书伟对黑名单提出,但深圳律协、深圳司-法-局、广东司-法-厅都不予承认该俗称“黑名单”制度的存在。陈书伟为此继续行政复议深圳律协。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陈书伟,男,汉族,1972年10月15日出生,住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3609号深圳湾生态园9栋B座8层10号房,文书送达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红花路龙屋邮政所,邮编:518052,电话:18025308888;

 

被申请人:深圳市律师协会,住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层,法定代表人:林昌炽

 

复议请求:

撤销被申请人2020年9月9日作出深律字[2020]82号《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第三点“《政府信息公开5》所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并责令被申请人限期依法重新作出答复。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一旦在广东省政务网上平台申请律师实习,被申请人相关责任人即时收到提醒,马上动用力量,偷偷摸摸地使用软暴力,逼使律师事务所解聘申请人,与伟大领袖毛主席所教导的要用阳谋而不耍阴谋完全背道而驰。申请人为了是何事何因把申请人列入俗称的“黑名单”中,向被申请人发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5》,申请以复制形式公开有关申请人的该“黑名单”信息。被申请人2020年9月9日作出深律字[2020]82号《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第三点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5》所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申请人存在该信息而坚持耍阴不公开,故依法提出复议,请求依《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请求所求。

此致

深圳市司法局

                            申请人:陈书伟

                            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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