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严重的 #校园霸凌 犯罪揭示着 #极权体制 的罪恶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编者按:连日来占居热搜高位的河北邯郸三初中生残杀同学事件,再度引发人们对校园霸凌犯罪情况的讨论。校园霸凌犯罪在世界各地都有,但如中国这般高发而普遍存在确属罕见。究其根由应是等级特权弱肉强食的极权体制,造就了等级特权的社会心理及以强凌弱社会风尚,进而浸染出学龄少年霸凌逞凶显能习气。因此,要扭转中国校园霸凌严重状况必须改变极权体制,根植普世价值,形成包容异己敬畏生命风尚,养成尊重人权平等博爱习气。)

 

 

一、邯郸极端校园霸凌犯罪案——三初中生残杀同学

 

据央视新闻报道,3月17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联合工作组发布情况通报:3月10日,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案件发生后,肥乡区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破工作。3月11日,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现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将对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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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披露更多细节:3月10日,邯郸三名初中生将同班同学王子耀骗至蔬菜大棚内,将其活活打死后将遗体填埋于坑内,最后用铁锹残忍敲碎死者面部。警方称,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犯罪案件,三名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意极大。为了掩埋尸体,他们先后两次在废弃大棚中挖坑。

 

另据网络消息称,犯罪嫌疑人在残暴杀人后表现得异常冷静,该吃饭吃饭,该上课上课,等到警方上门时还躺在床上玩游戏,全程没有慌张,甚至通过撒谎误导刑侦方向,心理素质极佳。

 

有家长发信息说:这个被杀的孩子是我儿子的同学,他挨欺负的事班级同学都知道,这三个小孩总找他要钱,不给钱就打。这三个小孩是学校的一霸,被他们欺负的学生远不止这一个孩子。没想到这回搞出了人命,真是太令—-

 

三人的卑劣行径引来网友的集体愤怒,人们感慨“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二、触目惊心的校园霸凌犯罪

 

据调查研究中国校园霸凌犯罪报告显示,中国各地校园霸凌的比例不低,且地区间有较大差异。Cheng 等研究者(2010)在 2003 年对北京杭州、武汉和乌鲁木齐的九千多名中学生进行了调查。 25.7% 的学生报告曾在过去一个月遭到霸凌,其中有 10% 的学生被霸凌的时间超过 20 天。其中,北京市的校园霸凌比例相对较低,为 20%,其他三座城市的比例在 32% 左右。

 

Wang 等研究者(2012)在 2009-2011 年对广东省四座城市八千余名中学生的调查显示,20.83% 的学生报告曾经历霸凌。其中 18.99% 的学生是受害者,8.60% 是霸凌者,6.74% 既霸凌别人也遭受霸凌。

 

中国人民大学实施的中国教育追踪调查(CEPS)中,有 2013-2014 年对全国随机抽取的 28 个县区 112 所学校约 2 万名七年级和九年级初中生进行的调查。调查中,约有 11% 的学生报告,在其最好的五个朋友中,有打架情况。

 

Zhu 和 Chan 两位研究者(2015)对西安市三千多名 15-17 岁中学生的调查发现,54.9% 的学生过去曾受到过霸凌,其中 44.6% 的学生在调查前一年遭到霸凌。另外,对校长的调查显示,19% 的学校在调查前一周发生了至少一次学生打架斗殴事件,约 6% 的学校发生了校内或校外的帮派活动。约 19% 的校长认为,学校所在社区有很多青少年不良行为。64.55% 的校长认为,学校所在社区的青少年不良行为减少了,28.18% 的校长认为比例变化不大,7.27% 的校长认为比例增加了。 

 

从知网上搜索与校园欺凌有关的文献发现,中国最早关于校园欺凌的研究出现在2002年,但2002年至2014年的论文数量基本无增长,呈现平稳趋势。2015至2022年论文数量增加显著,呈急速增长趋势,且2016年校园欺凌研究成果是2015年研究成果的10倍之多。由此可见校园欺凌问题是近几年出现的一个热门话题,且热度持续升高。

 

为全面了解校园欺凌现状,2019-2020年,华中师范大学教育治理现代化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在我国山东、广东、湖南、湖北、广西、四川等六省进行实地调研,分别对省会城市、地级市及县级市的中小学进行抽样调查,样本涵盖东中西部地区130余所中小学的1万余名学生,问卷中对校园欺凌有关内容进行了专项调查。

 

课题组对全国六省的调查数据显示,校园欺凌的发生率为32.4%。与以前其他课题作的调查相比,课题认为,近年来校园欺凌发生率总体呈降低趋势,但发生率仍旧偏高。

  

与2017年中国应急管理学会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的调查报告相比,课题组认为,各形式的欺凌行为发生率有所降低:关系欺凌发生率为10.5%、语言欺凌发生率为17.4%、身体欺凌发生率为12.7%、网络欺凌发生率6.8%。

  

同时,课题组调查结果显示,校园欺凌的“恃强凌弱”特征愈发明显,且父母在欺凌的发生率中影响显著。

  

在学生个体特征上,流动儿童欺凌发生率与普通儿童相近,但留守儿童受欺凌的概率显著高于普通儿童。课题组分析,留守儿童缺乏父母日常照料,在校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容易遭受欺凌。由于青少年时期的男生精力旺盛,多存在“拉帮结派”现象,男生的欺凌发生率显著高于女生,身体健康、成绩较好的青少年受欺凌的概率更小。

  

在学生的家庭特征上,父母离异或再婚家庭子女受欺凌概率显著更高,而丧偶家庭子女受欺凌概率相对更低。课题组分析,大多离异或再婚家庭背后的原因是父母情感破裂,其子女往往缺乏某一方关怀,父母支持相对较少,因而更易遭受欺凌,而大众对待丧偶家庭子女往往持有“怜悯”“关爱”等心境,因而其遭受欺凌的概率更低。此外,父母学历越高、家庭经济条件越好的家庭,子女遭受欺凌的概率越低。

  

总的来看,校园欺凌事件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成了更易遭受欺凌的对象,给其身心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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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据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2023年6月1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当天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从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分别为37681人、55379人、49070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分别为54954人、73998人、78467人,总体呈上升趋势。

 

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占比上升。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分别为5259人、8169人、8710人,分别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9.57%、11.04%、11.1%。这也从一个侧面印证着中国学龄儿童校园犯罪严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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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课题组2020年至2022年针对3108名未成年学生的调研显示,53.5%的学生遭受过校园欺凌,其中占比较高的现象包括东西被偷(52.8%)、被取笑或捉弄(37.2%)、被辱骂(33.7%)、遭教师体罚(28.3%)、东西被人故意损坏(20.2%)、被人歧视(19.1%)、不许上课(15.4%)、被人孤立排斥(14.1%)、受到暴力威胁或恐吓(13.2%)等。

“面对这些校园欺凌,63.6%的学生一旦发生就会向老师、校领导或家长报告,也有8%的学生隔1天至3天再报告,4.7%的学生隔一段时间再报告,20.3%的学生如果再发生同样的事情再报告,1.5%的学生会等别的同学身上发生再报告,还有1.9%的学生从不报告。”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负责人、副研究员张晓冰告诉记者。

 

 

 

三、校园霸凌的严重社会危害

 

 

校园欺凌指受害者被一个或多个学生故意、反复、持续地作出负面行为,对受害者造成身体上及心理上的伤害或不适应。是中小学生之间经常发生的特殊攻击行为,可分为关系欺凌、言语欺凌、身体欺凌、网络欺凌等形式。

 

校园欺凌,不同于发生在学校里的短暂暴力行为,而是一种“长期的、持续的、隐秘的、难以直接察觉的”精神伤害,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施暴者通过欺凌发泄心中的怨恨,以此消除自身挫折感,或是利用暴力行为证明自己的存在,获得成就感;而受害者往往不知道如何求助,一些孩子被欺负后不敢吭声、反抗,害怕欺凌者实行报复,同时也不想惊动家长,把事情闹大,可越是这样越容易被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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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霸凌)

 

校园霸凌对中国社会的严重影响,可以从庞大的在校中小学生数量看出。 中国大陆2020 年0-5 岁儿童9443 万人,6-14 岁义务教育阶段儿童1.59 亿人,15-17 岁高中学龄儿童4427 万人。

 

2021 全国小学招生 1782.58 万人,在校生 1.08 亿人,毕业生 1718.03 万人。 全国初中招生 1705.44 万人,在校生 5018.44 万人,毕业生1587.15 万人。  2022年,高中阶段在校生2713.9万人,较前一年增加108.8万人;招生947.5万人,增加42.6万人。全国共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9752所;在校生1784.7万人,招生650.8万人。

 

由上面统计的数据可知中小学在校人数近两亿人,如此占居中国总人口七分之一的学生,在校园的健康安全情况显然直接关系着中国社会整体的安全。

 

学校学生心理状况也从一个侧面反映着校园状况。《中国国民心理健康发展报告(2019-2020)》有关数据表明:2020年中国青少年的抑郁检出率为24.6%,其中轻度抑郁17.2%,重度抑郁7.4%。高中阶段重度抑郁的检出率在10.9%-12.5%。这意味着高中生的重度抑郁高达十分之一以上。《中国国民心理健康发展报告(2021—2022)》指出,约14.8%的青少年存在不同程度的抑郁风险,其中4.0%的青少年属于重度抑郁风险群体,10.8%的青少年属于轻度抑郁风险群体。

 

2022年6月29日,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健康时报、抑郁症研究所等单位联合发布《2022年中国抑郁症蓝皮书》,蓝皮书通过用户调研、文献研究、专家评定分析等方法,汇聚分析大量数据,数据表明:中国抑郁症人数9500万,每年约有28万人自杀,其中40%患有抑郁症,抑郁症复发率高达72%。在抑郁症患者群体中,50%为在校学生,其中41%曾因抑郁休学,有46%的抑郁症学生没有寻求任何帮助。其中18岁以下的抑郁症患者占总人数的30%;50%的抑郁症患者为在校学生。

 

还有青少年高自杀率也从一个方面反映出中国校园儿童面临的严重问题。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21年发布的《中国青年发展报告》显示,中国17岁以下的青少年儿童中,有3000万人受到各种情绪、心理行为问题的困扰。研究数据表明,青少年的自杀率要比成人高出近3倍,且大约60%的青少年自杀事件与抑郁症有关。

 

《生命时报》等诸多媒体报道,“据北医儿童发展中心发布的《中国儿童自杀报告》,每年约有10万青少年死于自杀。”青少年自杀者中,中学生约占51%,亦即有5万多个中学生自杀身亡,主因就是抑郁症。

 

以每年5万多个中学生自杀身亡计算,平均到每天就是137个中学生自杀,每个小时就是近6个中学生自杀,也就是每10分钟有1个中学生自杀。这是不是非常严酷的现实。

 

从庞大的在校学生基数及其居高的抑郁病患与自杀率,都显示着中国学龄儿童在校园面临着严重的问题,而其中校园霸凌犯罪显然就是直接而重要的因素。

 

校园暴力危害巨大,并具有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校园暴力具有复杂性和隐蔽性,受害者可能受到威胁而不敢向老师、家长和有关部门反映,甚至会发生反复遭遇暴力的现象,造成严重后果。分析发现,校园暴力的恶劣影响主要集中在 4 个方面。

 

(1)严重影响青少年的正常学习生活。遭遇校园暴力侵害的青少年往往会长期生活在暴力的阴影中,导致学习成绩严重下滑,有的甚至不得不进行治疗或

者休学。

 

(2)降低未成年人的安全感。众多调查研究均表明,校园暴力事件对青少年造成了一系列的心理健康影响,主要包括“安全感大大降低”“做事更加谨慎”

以及“不敢轻易相信他人”。广州市的调查数据显示,由于近期发生了多起校园恶性伤害事件,82.9% 的受访学生对自己的安全也感到担忧[5]。

 

(3)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全人格的养成。研究表明,校园暴力对包括施暴者、受害者、旁观者等所有的相关群体都会有很大的影响。校园暴力中的受害者往往会具有消极的自我认知,缺乏自信,对自己的智力与社会交往能力的评价与同龄人相比偏低,这种对于自信心与自尊心的影响往往伴随终身,可能会出现自杀倾向或报复社会倾向。而施暴者往往表现出盲目的优越感,缺乏理智,脾气暴躁且易怒,严重者会导致心理扭曲甚至心理变态,形成成年后的稳定心理特征而诱发犯罪。校园暴力还给旁观者带来了负面的示范效应,一些旁观者会采取娱乐或者模仿的行为。

 

(4)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校园暴力在严重影响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埋伏下巨大的社会隐患的同时,对社会价值观和社会秩序都具有相当大的破坏性,受到社会包括各类媒体的高度关注。

 

 

四、导致校园霸凌犯罪原因及破解困境

 

众多研究机构通过调查分析校园霸凌犯罪,归纳校园欺凌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家庭教育不当

2.监护缺失

3.有些孩子攻击性强

4.学校教育存在问题

5.青少年不宜场所违规运营

6.网络媒体上充斥着不健康的文化资讯

 

 

2019-2020年,华中师范大学教育治理现代化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总结破解校园欺凌面临四大困境:

     

(一)法律界定之“空”

  

法律是保障公民基本权益的武器,亦是依法治校的根本依据。当前我国针对青少年保护的法律主要有三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义务教育法》,但其中都未明确界定校园欺凌。

  

有位全国人大代表曾言,当前校园欺凌事件频发的原因主要在于立法的缺失,正因为现行的相关法律中没有就校园欺凌问题进行明确的界定,以及相关预防和惩戒机制的缺失,最终导致群殴、辱骂、威胁等形式的校园欺凌事件频频在校园内上演。

  

课题组分析,这一方面是由于法律尚待完善,但另一方面也因为校园欺凌难以监测,不好界定。青少年活泼好动,与同龄人之间经常产生细微矛盾冲突,这种冲突只有产生相应特征后才会转化为欺凌,由于没有专门的核定标准,相当一部分学校只是将欺凌视为普通矛盾进行处理,且欺凌行为中语言欺凌发生频率最高,不仅难以界定,更难以进行监测。

  

今年,教育部在官网就校园欺凌提案答复称,将从法律层面建立校园欺凌防控机制,学生欺凌防治有关内容已纳入相关法案修订草案之中。

  

(二)法制观念之“薄”

  

校园欺凌频频发生且难以破解怪象的另一原因在于学生法制观念的薄弱。

  

课题组分析,欺凌行为多发生在10-16岁的青少年群体中,由于未成年学生群体阶段性发育的特点,他们的心理发育与生理发育通常会出现短暂失衡的状况,导致心理成熟的程度不足以支配和控制其身体的行为。因此,他们经常会出现遇事不冷静,易冲动、易爆发的情况。且此阶段学生往往专注于课堂学习,普法教育严重短缺:一方面,欺凌者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构成欺凌,或是内心清楚但不以为然,认为自己还只是学生,最了不起的惩罚就是不读书罢了。往往在他们的内心中,“欺凌成本”小到可以忽略不计,但殊不知他们已经在触碰法律的红线了。另一方面,受欺凌者在遭受欺凌时通常会不知如何处理,加之欺凌者往往会威胁其不允许告知教师或家长,出于内心的恐惧及法律意识的淡薄,陷入了越不敢说就越容易被欺负的“欺凌陷阱”。课题组的调查数据显示,遭受欺凌后选择“藏在心里”的学生经常遭受欺凌的概率为45.2%,而选择“跟父母说”的仅占比11.7%,“跟老师说”的仅占比14.3%。

  

(三)教师惩戒之“困”

  

与其他欺凌事件不同,校园欺凌主体大多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均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保护范围之内,且欺凌行为存在着“界定难、取证难、处理难”问题,难以进行刑事或者行政处罚,依法只能予以训诫。

  

学校在面对欺凌事件时,处于政府部门与家长之间的“夹心”位置,同时承受两方面压力。由于缺乏教育惩戒权,缺少法律顾问和专职心理教师,学校欺凌治理权能有限。一方面部分教师出于班级团结、工作绩效或学校声誉考虑,不及时上报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校园欺凌的进一步恶化。另一方面由于欺凌事件的处理缺乏法律依据,稍不注意便会造成“惩戒滥用”,教师也不能打学生,如果教师打了施暴者学生,那么他的父母会认为老师滥用权力,而当学校遇到此类事件时没有惩处的标准,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进而陷入惩戒之困——尽管《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规定,应当给予欺凌行为严重惩戒,给予了教师一定的惩戒权,但对于具体的欺凌行为定义及惩处仍有待完善。

  

(四)校外教育之“缺”

  

课题组调查数据表明,校园欺凌多与原生家庭具体状况存在关联,家庭的干预能够显著降低校园欺凌的发生,但实际上家庭有关校园欺凌的教育严重缺失。

  

学生的父母往往忙于工作,对子女的关心大多停留在学习成绩上。另一方面,家长通常会告诉子女在校“别被欺负了”,但是很少有家长告诫子女“别欺负他人”,往往只有子女遭受到他人欺凌后,家长才重视对子女的欺凌教育。

  

此外,校园欺凌虽名冠“校园”,但其发生并非局限在校园内,校园周边亦为欺凌行为的高发地,但极少有校园周边的社会群体参与到欺凌行为的教育及预防之中,校园欺凌的校外教育严重缺失。

  

 

五、破解校园霸凌犯罪的参考举措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治理现代化课题组提出校园欺凌治理的四字要诀:

  

(一)排查用好“细”字诀

  

教育部曾多次强调,各地应当“建立健全校园欺凌治理长效机制”,但部分学校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经验不足,缺乏科学的排查工具和手段,且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校园欺凌现象时有发生。

  

校园欺凌治理的基础在排查。课题组建议,细致的排查工作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其一,建立校园欺凌排查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敦促学校开展各类自查活动,基于学校的自查结果进行复查,并开展不定期抽检。在排查过程中不能漏掉任何一个可能被欺凌的学生,形成专项调查报告并及时公布。其二,完善校园欺凌排查基础设施,在学校各处死角安装监控设备,引进智能监管平台,一旦监测到疑似欺凌行为的发生即刻发出预警,并留存现场监控视频。

  

(二)惩处用好“严”字诀

  

当前少年司法领域配套建设的缺位,导致发生学生欺凌时惩戒手段不多。未成年人保护和未成年人刑事惩戒之间缺乏过渡惩戒机制,由于不到刑事责任年龄,往往只能以当事学生道歉、学生家长民事赔偿等方式从轻处理,惩戒力度不够。校园欺凌的惩戒不严,导致欺凌行为发生的成本较低,无法加强欺凌者自身的顾忌。

  

课题组建议,校园欺凌事件处理中必须确立“零容忍”原则和及时性原则。应明确规定学校和教师对任何校园欺凌事件必须予以解决而不能搁置或推脱,以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和最低伤害原则为指导,建立校园欺凌治理的激励与问责机制,激发教师对校园欺凌治理的主动性。要求教师将欺凌事件细节及处理措施和处罚结果记录在案,同时向上级报告事件调查与处理情况。采取帮扶与严惩相结合的方式:对于情节较轻,并未对受害者造成严重影响者,应公开道歉、认真检讨并适当补偿;对于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学校应当予以停课、开除处分,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之中,更有甚者必须坚决依法惩处。

  

(三)预防用好“法”字诀

  

校园欺凌的防治中应当树立“法治第一”的观念,但当前有关校园欺凌防治的法律层级较低,未细化有关责任,司法保障制度不够完善。

  

课题组建议,应整合目前已有学校防治校园欺凌的规定,将其提升至专项立法。在反校园欺凌法的制定中,应包含立法目的、范围、基本原则,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家庭保护责任与义务,政府与社会的保护责任与义务,教师惩戒权力等。

  

同时,课题组建议,可参考国外已有经验,建立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司法保护制度,确立监护人的第一顺位责任,未到达刑事责任年龄的青少年,设立“社会劳动令”,要求其进行一段时间的社区劳动,其间进行感化教育。另一方面,应当大力科普法律法规,提升学生法律意识,将有关法制教育的课程纳入中小学的教育课程计划中。此外,制定防治校园欺凌政策时可加强对于弱势家庭背景学生群体的政策关注。

  

(四)杜绝用好“合”字诀

  

校园欺凌的治理任重而道远,杜绝校园欺凌也并非某一主体的任务,而应由社会各界联结,共创“无欺凌教育”,让每个孩子都生活在阳光之下。

  

课题组建议,家长需要和孩子保持顺畅的交流和沟通,多关注子女在校日常,既要教导孩子如何在不舒服的环境下处理问题,也要让子女明白,必须为自己欺凌别人的行为承担责任。最新颁发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特别强调了家庭在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预防校园欺凌的重要作用。而教师应以身作则营造公正、互相尊重的师生关系,在处理学生事务时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支持和引导学生开展积极、健康的同伴交往活动。学校要健全学生发展支持体系,为学生提供防范欺凌侵害的主题活动。社会组织可开展面向青少年的线上援助,既向受欺凌者提供问题解决方案及心理创伤治愈,力争减轻欺凌给学生带来的身心伤害,也向欺凌者提供心理援助——研究显示,欺凌者往往存在一定的情感缺失及心理障碍,为其提供援助亦是降低欺凌发生率的重要一环。

  

此外,家庭和学校双方应当积极探索防范及应对机制,学校要发挥好主导者角色,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网络等多种途径将校园欺凌的早期识别、化解方法、事后干预等信息和资讯及时传递给家长。教师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学生在校表现,主动与家长商讨解决校园欺凌的对策。家长需积极主动地与教师合作帮助学生抵御校园欺凌的侵害。多主体联结共同治理,向校园欺凌说不!

 

 

详情请参看:

 

1、邯郸初中生被杀害案追踪:18日凌晨进行了尸检 律师团队已现场取证

(https://news.cctv.com/2024/03/18/ARTIaliyQLiYQX3doNePb7QW240318.shtml)

 

2、低龄未成年人犯罪上升,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下降,数据升降说明了什么

(http://news.cyol.com/gb/articles/2023-06/01/content_8EdzlxHW49.html)

 

3、调查称校园欺凌发生率为32.4% 弱势群体更易受欺凌

(https://www.chinanews.com.cn/gn/2021/11-01/9599235.shtml)

 

4、“我没挨打,却比挨打还难受”

 

(education.news.cn/20230529/ba2d0ab59c164f62befa8510db802978/c.html)

 

5、校园霸凌在中国有多严重,在全世界有多普遍?

(https://think.sina.cn/jujiao/doc–ifxzkssy0885066.d.html)

 

6、我国校园欺凌问题的研究现状

(https://www.hanspub.org/journal/PaperInformation?paperID=50367)

 

7、中国每年约10万青少年自杀 每天有137个中学生自杀

(https://wrchina.org/archives/15248)

 

8、中国教育和人口报告 2022 版

(https://file.c-ctrip.com/files/6/yuwa/0R70m12000ampy2gu4814.pdf)

 

9、2022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统计监测报告

(https://www.stats.gov.cn/sj/zxfb/202312/t20231229_19460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