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沛:不要做中共的奴才—以人权的名义抵制奥运

作者:徐沛

这个标题得谢谢(刘路)的《不要做国家的敌人—评高智晟(谈论)》。

李建强又一次令我边摇头,边发笑。要知道我在二零零四年六四纪念日曾撰写《国家敌人》,讲述已成为历史的东德共党曾用此罪名镇压反对派,与迫害反对派的罪名「阶级敌人」、「颠覆国家政权」等如出一辙。李建强如此随意地将共产党惯用的「罪名」扣在头上,可见李建强不比吃中共饭的奴才逊色。

而我二零零六年三月则特意在《谁有「毛」病?(袁红冰—刘路)》中剖析了李建强现象,也曾希望他「能够反思自己接受的愚民教育,象我们一样打碎中共的思想枷锁,否则,只会象高智晟家乡的公鸡一样颠倒黑白,该叫时不叫,不该叫时叫个不停!」可不,他这次又在颠倒黑白,叫个不停。他引用电影《天安门》的一段话来指责高智晟们含「共产党的基因」、有「斗争思维」,可是高智晟们从来没有象「天安门之子」或「天安门母亲」一样在抗暴反共群体中挑起争端、打击异己。高智晟只不过象他的支持者一样看透了中共,不再上当受骗,这本来是他的过人之处,但却导致他一再遭受李建强似的「天安门之子」的明枪暗箭。

李建强的反映表明高律师象我们一样抵制奥运确实击中了中共的七寸。希望之声报道了高律师抵制奥运不久,我就收到共特以胡佳的名义发送的如下邮件:

>From: “胡佳” <[email protected] >>Subject: 高智晟被绑一周年首次发声析北京奥运>Date: Sun, 2 Sep 2007 15:57:55 +0800

我当然不会打开附件,胡佳对此则表示:「他们看到高律师最近的发言非常恐慌,所以就伪造我的信件,并且肯定夹带软件病毒。这是常用的卑鄙手段。」 

而高律师抵制中共举办奥运符合任何一个正常人在获知中共国的现状后必然采取的态度。更何况上万中国失地「要人权不要奥运」的呼声随着人权圣火的传播正在传遍全球。德新社在人权圣火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八日抵达柏林时特别加以报道。报道中提到的人权圣火传递大使之一的前东德田径运动员盖博尔就在此次集会上发言说,「知道在发生了什么的人,不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的在那里参加比赛。只要镇压和迫害还在发生,就不应该允许任何体育盛会在北京举行。」

德国大报之一的《法兰克福汇报》则在相关报道中透露盖博尔在接过火炬时明确表示:「谁在北京高兴地庆祝奥运,谁就该知道他是在和杀人犯一起庆祝。」只有李建强这种维护中共权力,而非人民权利的「维权律师」才会站在中共立场上斥责他人抵制中共举办奥运。

李建强被人怀疑为共特就因为他总是站出来倒打一钉耙,攻击令中共惧怕的人物和事项。《九评共产党》和其引发的三退大潮,高智晟等支持法轮功反迫害的英雄好汉无一不被他诋毁,然而三退人数却继续逐日增长,二零零七年九月已达到两千五百万人次。「全球退出中共服务中心」的大招牌正在纽约唐人街引人瞩目!

我对李建强斥责高律师抵制中共举办奥运不感到惊奇。我感到惊喜的是他因此在一个象中共论坛一样以「只禁贴法轮功三退九评活摘为主的文章」为规则的论坛也成了「过街老鼠」!《我们反对奥运,是因为我们渴望奥运》(高峰)和《评刘路疯狂「批高」》(任大姑)等文是我目之所及的对他此番表演的有力驳斥。

我向来不屑与小人纠缠,只乐于赞赏英雄,在此想把人权捍卫者曹顺利(1961-2014)致奥委员会主席的公开信介绍给大家,用事实支持高律师抵制奥运的勇气。

曹顺利曾在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发表《北京市司法局高智晟事务所行政处罚听证会—场外实况》,以此判断,高律师了解她,虽然高律师在简短的采访中提到的几个冤民里没有她,毕竟被提到的叶国柱兄弟是奥运拆迁的受害者。曹顺利的信中写道:

「1999年50周年前夕,……公安机关……便以国庆50周年是敏感期为由,……在9月20日,将我送进了监狱,2000年10月1日,他们又以同样方式和理由再次把我送进了监狱。 每次走进监狱,都发现牢房爆满,原来仅关押六七个人的牢房,国庆间却挤进了十五、六个人,这些在国庆期间被抓的人,大部分都是无辜的,有的是因为向政府主张自己的权利,有的是因为向政府说明一些事情的原委,有的是因为贫穷或失落染上了不良的嗜好和习惯。他们本该在社会上得到政府的关怀和照顾,政府应该帮他们解决面临的问题,使他们得到公正,或摆脱困境,但是平时政府漠视她(他)们的要求和处境,在敏感期到来时,却把她(他)们当做不稳定因素和社会的隐患,送进了监狱,把他们的自由和尊严当作祭品,献给国庆节。

2003年9月23日《南方周末》登载了一篇报道,记述著一位来北京的青年,在国庆五十周年前夕被收容,从此失去下落,再也没有回到亲人身边,他的母亲苦苦的寻找了4年后,依旧不见踪影。这张报纸我一直收藏至今。因为它记录了敏感期给一个无辜的人和他的家庭带来的不幸和灾难,我和这位青年有着同样的经历。我自己也是这些受害者中的一员。同时也能深深地感受到那位母亲历时四年的寻子之情。」曹顺利试图以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结果却两次被在敏感期投入监狱的悲惨遭遇再一次证明在中共的独裁专制下法治根本就不可能。曹顺利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外国人身上并在公开信中加以表达:

「给您和奥委会成员写这封公开信,希望你们了解我在两次国庆节时的经历和感受,希望在您和奥委会成员的关注和努力下,避免把变成国庆50周年或其它政治敏感期的翻版,避免政府以敏感期为由,随意限制和剥夺的权利,甚至以不惜制造冤案,把我第三次送进监狱方式,为奥运会清场。

「希望在您和奥委会成员的关注和努力下,避免奥运会像国庆50周年那样,在一些无辜的人心中留下永远也抹不去的阴影,成为他们人生中的一场噩梦。不要让在北京点亮的奥运圣火,燃烧着无辜者的泪水和权利,不要让运动员踏着无辜者的自由和尊严竞争比赛,走向奖台。不要让一些平民百姓,怀着对狱中亲人的忧虑和惦念度过奥运会的每一天。我一直难以想像,如果明年奥运会举行期间,我被关在监狱里。看着挂在监狱墙上的电视,在看运动员领奖时,我应该为他们感到高兴,还是为奥运会感到悲哀。

同时,这封信也透露了中共为了奥运会进行的面子工程:

「我的住所在北京北二环和中轴路的交界处,离中轴路不到100米, 中轴路是去奥运会主会场和马拉松比赛的重要线路, 目前,政府正在不惜重金,在街道两边进行大规模的市容整修,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路边的店铺装修一新,民工们目前正在起早贪黑,对我住所旁边的楼房进行包装,每天进出家门,看着挂在窗外的条幅和正在忙碌的民工,总让我有一些感慨,在奥运会举行的前夕,那些路边店铺的小门脸都比我的权利更加重要,长期以来,我的权利被剥夺和践踏,我也不断的进行揭露和抗议,直到现在,也无人问津,在奥运会举行前后,我还面临着更大的危险。与此同时,政府却在不惜人力,物力,财力,加紧整修和包装路边那些不太美观的店铺门脸和楼房,这样的奥运会应称为人文奥运,还是面子工程?」

曹顺利的遭遇清楚地告诉我们,如果连每年一次的「国庆」都是中共的敏感时期,都会令曹顺利遭殃,那么中共费尽心机争来的奥运岂非更令中共敏感,更使中共对百姓惧怕不已而大抓特抓?中共滥抓滥杀百姓不是秘密,难道李建强不了解中共滥抓滥杀百姓的常识?常识和良知告诉我们,为了让曹顺利们不再被投入监狱,我们也有充足的理由抵制奥运!

更何况中共根本不可能停止行凶作恶,还在以奥运的名义侵犯人权,所以,我完全赞同高律师所说:「现在坚持要在中国回避一切,确保奥运开下去的这些人,无论你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你都是凶手。 」

二零零七年九月 于莱茵河畔首发

残体字版

不要做中共的奴才—以人权的名义抵制奥运

这个标题得谢谢李建强(刘路)的《不要做国家的敌人—评高智晟谈奥运(谈论)》。

李建强又一次令我边摇头,边发笑。要知道我在二零零四年六四纪念日曾撰写《国家敌人》,讲述已成为历史的东德共党曾用此罪名镇压反对派,与中共迫害反对派的罪名“阶级敌人”、“颠覆国家政权”等如出一辙。李建强如此随意地将共产党惯用的“罪名”扣在高智晟头上,可见李建强不比吃中共饭的奴才逊色。

而我二零零六年三月则特意在《谁有“毛”病?(袁红冰—刘路)》中剖析了李建强现象,也曾希望他“能够反思自己接受的愚民教育,象我们一样打碎中共的思想枷锁,否则,只会象高智晟家乡的公鸡一样颠倒黑白,该叫时不叫,不该叫时叫个不停!”可不,他这次又在颠倒黑白,叫个不停。他引用电影《天安门》的一段话来指责高智晟们含“共产党的基因”、有“斗争思维”,可是高智晟们从来没有象“天安门之子”或“天安门母亲”一样在抗暴反共群体中挑起争端、打击异己。高智晟只不过象他的支持者一样看透了中共,不再上当受骗,这本来是他的过人之处,但却导致他一再遭受李建强似的“天安门之子”的明枪暗箭。

李建强的反映表明高律师象我们一样抵制奥运确实击中了中共的七寸。希望之声报道了高律师抵制奥运不久,我就收到共特以胡佳的名义发送的如下邮件:

>From: “胡佳” <[email protected] >
>Subject: 高智晟被绑一周年首次发声析北京奥运
>Date: Sun, 2 Sep 2007 15:57:55 +0800

我当然不会打开附件,胡佳对此则表示:“他们看到高律师最近的发言非常恐慌,所以就伪造我的信件,并且肯定夹带软件病毒。这是常用的卑鄙手段。” 

而高律师抵制中共举办奥运符合任何一个正常人在获知中共国的现状后必然采取的态度。更何况上万中国失地农民“要人权不要奥运”的呼声随着人权圣火的传播正在传遍全球。德新社在人权圣火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八日抵达柏林时特别加以报道。报道中提到的人权圣火传递大使之一的前东德田径运动员盖博尔就在此次集会上发言说,“知道在中国发生了什么的人,不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的在那里参加比赛。只要镇压和迫害还在发生,就不应该允许任何体育盛会在北京举行。”

德国大报之一的《法兰克福汇报》则在相关报道中透露盖博尔在接过火炬时明确表示:“谁在北京高兴地庆祝奥运,谁就该知道他是在和杀人犯一起庆祝。”只有李建强这种维护中共权力,而非人民权利的“维权律师”才会站在中共立场上斥责他人抵制中共举办奥运。

李建强被人怀疑为共特就因为他总是站出来倒打一钉耙,攻击令中共惧怕的人物和事项。《九评共产党》和其引发的三退大潮,高智晟等支持法轮功反迫害的英雄好汉无一不被他诋毁,然而三退人数却继续逐日增长,二零零七年九月已达到两千五百万人次。“全球退出中共服务中心”的大招牌正在纽约唐人街引人瞩目!

我对李建强斥责高律师抵制中共举办奥运不感到惊奇。我感到惊喜的是他因此在一个象中共论坛一样以“只禁贴法轮功三退九评活摘为主的文章”为规则的论坛也成了“过街老鼠”!《我们反对奥运,是因为我们渴望奥运》(高峰)和《评刘路疯狂“批高”》(任大姑)等文是我目之所及的对他此番表演的有力驳斥。

我向来不屑与小人纠缠,只乐于赞赏英雄,在此想把人权捍卫者曹顺利(1961-2014)致奥委员会主席的公开信介绍给大家,用事实支持高律师抵制奥运的勇气。

曹顺利曾在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发表《北京市司法局高智晟事务所行政处罚听证会—场外实况》,以此判断,高律师了解她,虽然高律师在简短的采访中提到的几个冤民里没有她,毕竟被提到的叶国柱兄弟是奥运拆迁的受害者。曹顺利的信中写道:

“1999年国庆50周年前夕,……公安机关……便以国庆50周年是敏感期为由,……在9月20日,将我送进了监狱,2000年10月1日,他们又以同样方式和理由再次把我送进了监狱。

每次走进监狱,都发现牢房爆满,原来仅关押六七个人的牢房,国庆间却挤进了十五、六个人,这些在国庆期间被抓的人,大部分都是无辜的,有的是因为向政府主张自己的权利,有的是因为向政府说明一些事情的原委,有的是因为贫穷或失落染上了不良的嗜好和习惯。他们本该在社会上得到政府的关怀和照顾,政府应该帮他们解决面临的问题,使他们得到公正,或摆脱困境,但是平时政府漠视她(他)们的要求和处境,在敏感期到来时,却把她(他)们当做不稳定因素和社会的隐患,送进了监狱,把他们的自由和尊严当作祭品,献给国庆节。

2003年9月23日《南方周末》登载了一篇报道,记述着一位来北京打工的青年,在国庆五十周年前夕被收容,从此失去下落,再也没有回到亲人身边,他的母亲苦苦的寻找了4年后,依旧不见踪影。这张报纸我一直收藏至今。因为它记录了敏感期给一个无辜的人和他的家庭带来的不幸和灾难,我和这位青年有着同样的经历。我自己也是这些受害者中的一员。同时也能深深地感受到那位母亲历时四年的寻子之情。”

曹顺利试图以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结果却两次被在敏感期投入监狱的悲惨遭遇再一次证明在中共的独裁专制下法治根本就不可能。曹顺利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外国人身上并在公开信中加以表达:

“给您和奥委会成员写这封公开信,希望你们了解我在两次国庆节时的经历和感受,希望在您和奥委会成员的关注和努力下,避免把奥运会变成国庆50周年或其它政治敏感期的翻版,避免政府以敏感期为由,随意限制和剥夺公民的权利,甚至以不惜制造冤案,把我第三次送进监狱方式,为奥运会清场。

“希望在您和奥委会成员的关注和努力下,避免奥运会像国庆50周年那样,在一些无辜的人心中留下永远也抹不去的阴影,成为他们人生中的一场噩梦。不要让在北京点亮的奥运圣火,燃烧着无辜者的泪水和权利,不要让运动员踏着无辜者的自由和尊严竞争比赛,走向奖台。不要让一些平民百姓,怀着对狱中亲人的忧虑和惦念度过奥运会的每一天。我一直难以想象,如果明年奥运会举行期间,我被关在监狱里。看着挂在监狱墙上的电视,在看运动员领奖时,我应该为他们感到高兴,还是为奥运会感到悲哀。

同时,这封信也透露了中共为了奥运会进行的面子工程:

“我的住所在北京北二环和中轴路的交界处,离中轴路不到100米, 中轴路是去奥运会主会场和马拉松比赛的重要线路, 目前,政府正在不惜重金,在街道两边进行大规模的市容整修,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路边的店铺装修一新,民工们目前正在起早贪黑,对我住所旁边的楼房进行包装,每天进出家门,看着挂在窗外的条幅和正在忙碌的民工,总让我有一些感慨,在奥运会举行的前夕,那些路边店铺的小门脸都比我的权利更加重要,长期以来,我的权利被剥夺和践踏,我也不断的进行揭露和抗议,直到现在,也无人问津,在奥运会举行前后,我还面临着更大的危险。与此同时,政府却在不惜人力,物力,财力,加紧整修和包装路边那些不太美观的店铺门脸和楼房,这样的奥运会应称为人文奥运,还是面子工程?”

曹顺利的遭遇清楚地告诉我们,如果连每年一次的“国庆”都是中共的敏感时期,都会令曹顺利遭殃,那么中共费尽心机争来的奥运岂非更令中共敏感,更使中共对百姓惧怕不已而大抓特抓?中共滥抓滥杀百姓不是秘密,难道李建强不了解中共滥抓滥杀百姓的常识?常识和良知告诉我们,为了让曹顺利们不再被投入监狱,我们也有充足的理由抵制奥运!

更何况中共根本不可能停止行凶作恶,还在以奥运的名义侵犯人权,所以,我完全赞同高律师所说:“现在坚持要在中国回避一切,确保奥运开下去的这些人,无论你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你都是凶手。 ”

二零零七年九月 于莱茵河畔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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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