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组织要求中国撤销“港版国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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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军队代表抵达北京人大会堂参加全国人大年度会议开幕式。(2020年5月22日)

 

国际人权组织抨击“港版”严重威胁民众的基本权益和自由,要求大撤销

美国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和中国人权捍卫者(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组织22日表示,人大计划审议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被称为“港版国安法”)将禁止香港从事政权、分裂国家、恐怖活动及外部势力干预等活动,严重威胁香港民众的基本权益和自由,因为中国政府经常利用这些模糊的概念在中国大陆处罚和平的异议活动。

人权观察中国事务主任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新的国安法将是香港民众的权益1997年主权移交以来遭受的最严重的打击”,“香港民众过去长期享有抗议、发声、竞选公职等自由权利,并为此进行了和平抗争,现在则不得不考虑可能会因此被捕和严厉的判刑”。

中国人权捍卫者表示,中国试图绕过香港的立法程序在香港强行实施“港版国安法”,将剥夺香港居民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集会和免受肆意拘禁的自由。法律一旦实施,香港亲如果挑战北京或中共,可能会面临颠覆罪名的起诉;社交媒体上的言论可能会被刑事追责;香港居民如果批评中共、批评香港或北京政府,可能会被监禁;香港抗议人士可能面临“恐怖主义”的指控;香港记者的独立报道可能会面临国家安全的控罪。

人权观察和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并批评“港版国安法”严重侵犯香港基本法。

人权观察指出,“港版国安法”经人大会议审议和通过之后,将被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这就引发人权保护的严重担忧,因为这将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未经立法程序审议就颁布实施的第一部带有刑责处罚的中国法律。

人权观察强调说,香港基本法和香港主权移交时英国与中国签署的双边条约规定,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港府有自治权力来管理外交与国防领域以外的香港事务。基本法第23条并规定,港府有权自行立法来禁止颠覆行为。这表明,就香港涉及的国家安全事务进行立法,是香港政府的权力,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国人权捍卫者表示,“北京方面采取此步骤,就是回避基本法第23条。基本法第23条规定说,香港应该‘自主立法’处理国家安全(问题)。北京方面已经明确宣布说,他们不再受条约规定的‘’的束缚,而‘一国两制’还要再过27年才失效”。

人权观察和中国人权捍卫者组织因此要求中国人大撤销“港版国安法”提案,维护香港民众的基本权益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