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上访人员刘正有维权及受迫害经历

刘正有,男,出生日期:1952年3月10日,户籍地: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路738号,身份证号:51030419520310231x

上访原因:刘正有原是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红旗乡白果村16组村民 ,1993年,自贡市政府以建立高新技术开发区为由强征土地,建造商品房,1995年刘正有等人开始向各级政府反映,并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不予受理。2000年初,在未达成征地协议的情况下又将刘正有的三层楼房强行炸毁,拉走全部财产未予赔偿,导致刘正有上访不休。在上访十余年后不幸于2020年2月28日病故。

维权历程:2003年被国内媒体《新闻周刊》评为十大维权人物之一;2006年,获得瑞士日内瓦“全球居住权与反迫迁中心”授予的“住房权利卫士奖”。

2006年6月16日上午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被警方拦截,不准其参加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会议。18日凌晨获释。

2008年6月18日被以涉嫌利用邪教组识破坏法律实施为由1年。。

2009年11月12日刘正有被自贡市汇东新区分局刑事拘留,2010年8月20日,被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他的未婚妻胡玉兰也被判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元,并于判决当日获释。

刘正有于2011年11月11日刑满释放。

刘正有的辩护人郑建伟律师在微博这样写道:刘正有给了冯桂琴33000元,冯桂琴答应拿去社保局帮刘正有办理养老保险,到底刘正有欺骗了谁?第一次看到拿33000元诈骗18000千元的诈骗犯。

酷刑迫害:刘正有期间血压临近死亡线(高压220,低压160),随时有生命危险,但官方不准其取保,也不准其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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