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上访人员李桂芝维权及受迫害经历

姓名:李桂芝,女,出生日期:1955年8月13日,户籍地:省定兴县李郁庄乡古庄营村136号,身份证号:130626195508137867

上访原因:2005年李桂芝的儿子任海峰警校毕业后分配到涞水县交警大队工作,2006年3月31日李桂芝接到交警队电话,称她的儿子因车祸死亡。随后警方迅速火化了任海峰尸体。警方的反常举动让李桂芝认为儿子是死于谋杀。因为儿子临出事前把他们单位里的黑恶内幕对她合盘托出,并对此愤愤不平。为了查出儿子死亡李桂芝开始上访。

 维权历程:2008年3月19日被保定市委员会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劳教1年。

2012年7月1日被地方政府非法拘禁在一家宾馆,同年7月17日在亲属协助下出逃。

2012年8月7日因到非信访场所信访被涞水县公安局

2012年8月11日被保定市劳动教养委员会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劳教1年。2013年6月8日期满解除劳教。

2015年10月28日因在北京抛撒上访材料诉冤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10天。

2016年1月24日被涞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3日被涞水县法院以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河北省涞水县法院判决书中显示:李桂芝在天安门广场华表附近抛撒传单,起哄闹事,破坏社会秩序,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酷刑:因屡次遭截访者殴打导致右眼失明,右耳失聪。曾被装进警车后备箱押送回河北。被北京警方人员拖拽,腰被拉伤,后背磨破皮。不让她走也不让她动,不让上厕所,最后尿到裤子里。在劳教所有病得不到治疗,还被强制劳动,以致走不了路,探望她家属被拖走。上厕所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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