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尹慧敏行政诉讼案庭审情况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9-11-28 07:28

2019年11月20日,长宁区尹慧敏诉上海市长宁区分局、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行政治安处罚一案,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众多维权人士前往旁听遭拦截阻扰。

 

据悉,尹慧敏诉上海市长宁区分局分局长(法人代表祝新军),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法人代表顾洪辉)行政治安处罚案开审,该案于当天下午14时,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两位被告皆未到庭。

 

13时30分,上海公民是按秩序进入铁路运输第十五法庭参加旁听的,庭审前10分钟时,审判长符德强提前进入法庭走下旁听席与旁听人员打招呼。

 

尚未开审,尹慧敏一方的旁听人员孙洪琴仅仅说了一句“符德强是枉判法官”,就被符德强多次指使法警和保安赶出了法庭,非法剥夺了公民的旁听权。见证人有当日到庭旁听的:葛开英 ,陈伟华 ,徐佩玲, 陈国英, 黄月华, 彭妙林 ,彭俊, 赵健 ,徐小妹, 段春芳 ,江琴和美国籍丈夫,徐蓓蕾,张亚娣,王才发和金女士。

 

张亚娣,王才发和金女士在进入法院时遭到一群保安和法警的拦截和驱赶。法警称里面的人已经坐满了,不允许再进入,尹慧敏在门外与法警和保安对恃,并告诉法警“你们不让我的旁听人员进入,我就罢庭,叫你们院长下来评理。你们的院长我认识,是我的责任单位长宁区法院的前院长陈亚娟。”尹慧敏与法警僵持在铁路运输法院的大门外约15分钟后,法警才准许3位被拦截在门外的旁听人员进入。

 

另外,还有两位女士是尹慧敏的朋友,丁颖皓和董蓓蓓于13时45分到达法院东门口处,被法警们拦截在铁路运输法院的大门外没能进入法庭旁听。

 

庭审中,符德强问尹慧敏回不回避,尹答,保留法官回避的权利,理由是因为她的旁听朋友孙洪琴未开审就被赶出了法庭。尹要求记录在案,结果,庭审笔录上只有尹保留法官回避的权利,后面的一段朋友被赶出法庭的话被省去。这次的庭审笔录故意将字体设置得很大,字与字之间的空隙也很大。记录的内容都很简单。尹慧敏这一边记录的,仅仅是证据无真实性,无合法性,无关联性。几乎每一条质证的证据都是用这几个字打发的。

 

审判长符德强还包庇被告,企图隐捏尹慧敏当天庭审递交的3份证据材料,即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书和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信息公开答复“训诫书不是立案移交单,不能作为地方公安处罚上访人的执法依据”这是最权威性的裁定和定论。符德强要求尹慧敏写仅供法庭参考,但尹慧敏是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的,但是符德强,强迫尹慧敏写“仅供法院参考”。对于尹慧敏提交的2007年第一被告长宁分局于2007年4月制作和出具的一份假的无公章,无案号,无承办人签名,字迹模糊不堪的伪造的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以法庭质证。让人怀疑,符德强这是企图毁灭原告的证据。

 

庭审过程中,法官符德强压制原告尹慧敏陈述事实,不允许尹慧敏当庭发表质证意见,庭审记录断章取义,拒绝尹慧敏书面申请的网上公开庭审直播直录,拒绝了尹慧敏要求书面答复的请求。庭审结束后符德强又拒绝原告尹慧敏复制庭审笔录,尹慧敏发现庭审笔录断章取义,对原告尹慧敏陈述的事实记录简单空洞无物,尹慧敏在庭审笔录上只签到第4页,尹慧敏坚决要求复制庭审笔录后再次遭到拒绝,于是,尹慧敏拒绝继续在庭审笔录上签名,弃笔离开法庭。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违反最高人民法院直播直录的规定,和当事人可以复印庭审笔录的规定,企图继续炮制冤假错案。

 

在离开法庭前,尹慧敏在法庭上对着长宁区区政府的工作人员和书记员等人说:“我即使输是输在权上,没有输在理上,反正签了字也是输,你们早就准备好了枉判了,你们去枉法裁判好了!”尹慧敏离开法庭时有6位保安和法警相随,将她送出了法庭。

 

据了解,尹慧敏早年因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将其前夫的刑事重婚案转为普通离婚案,法官徇私舞弊帮助犯罪嫌疑人脱逃重婚罪和遗弃罪而上访维权。2007年,尹慧敏和前夫的一起财产权属纠纷案中,长宁区法院枉判共有住房尹慧敏唯一的女儿有居住权,将其女儿的住房份额非法剥夺,导致过错方尹慧敏的前夫(重婚罪和遗弃罪的嫌疑人)既逃脱法律制裁又多得益。法官张振东在庭审中帮助尹的前夫逃脱重婚罪和庭审中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执行法官董幼华和俞鸣琪,执行案抚养费久拖不执行,造成尹慧敏母女严重的生活困难,还找借口将尹慧敏送进了长宁区所关押,导致尹的父母严重的住院。上海三级法院(徐汇区法院、上海市一中院、上海高院)医疗损害纠纷案枉判枉法裁判;行政案一审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和二审上海第二中级法院枉法裁判后申诉到上海高院久无音讯,刑事上诉案未庭审宣判,既无传票也不送达判决书。

 

上海长宁区法院和长宁区公安分局与上海市精神病院相互勾结,尹慧敏的父母是因长宁公安分局多次滥用职权拘留关押尹慧敏而造成严重的精神病患者,住进上海精神病院22个月,后被上海精神病院医生无出院手续送回家丢弃在家门口。紧接着尹慧敏的父母先后在上海徐汇区中心医院医疗事故双亡。父亲高血糖被输葡萄糖滴液并发症3天死亡,母亲一肺炎症没有治愈被赶出医院转重症肺炎死亡。尹慧敏对父亲的死亡进行了。2012年1月4日诉讼到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徐汇区法院帮徐汇区中心医院开脱久拖不立案,在尹多方控告后,于2013年1月8日立案,上海三级法院在上海徐汇区中心医院严重的过错事实面前,未支持尹要求文字鉴定(病历中重要的数据被涂改等等)质证认定医院有严重过错事实的诉求,徐汇区法院以尹慧敏不同意医疗损害技术鉴定为借口枉法判其败诉,上海一中院和上海高院袒护被告和一审法院维持原判。因为怕法院继续枉法断案,她最终没有进行诉讼,尹母躺在冰库里至今已经数年之久。

 

在维权控告和申诉期间,尹慧敏多次被始作俑者上海长宁区法院勾结长宁区公安分局异地拘留恶整,多次突破规定“开后门”强制收监,将身患传染病肝炎和多种慢性疾病的她施以酷刑手铐脚镣体罚、虐待和刑讯逼供,对其实施法西斯暴行。

 

此次,尹慧敏将上海市长宁区分局、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告上法庭,法院却非法剥夺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法官符德强更是企图继续制造冤假错案。

 

尹慧敏电话:1500079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