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案的家属和律师呼吁:“救救王永明!”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经过袭祥栋律师近两天的争取,昨天,他终于通过视频的方式会见到王永明。结果可想而知,王永明的身体状况比预料的还要严重。家属和辩护律师将该情况紧急反映给包头稀土高新区法院、东河区之后,立即赶往呼和浩特,求助于自治区级司法机关。

 

据袭祥栋律师讲,王永明的健康情况在急剧恶化,包括:1.移植的肾出现严重问题,排尿困难;2.半个月内因低血糖导致了三次昏迷;3.因病变引起眼底出血导致视力模糊,近乎失明;4.右腿肿胀,疼痛难忍,无法入睡,多次打止疼针。

 

王永明的家属也曾赶到医院,被警察阻止,无法到床边探望。家属从医院方面了解到的情况更令人惊恐:王永明身患内科疾病,但却被安排了医生。没有人知道医院在给王永明实施何种救治方案。王永明曾经要求改善伙食,于是侦查机关的警察便向王永明的女儿要走500元钱,但很快又将钱退回了,医生已经不敢再给他打止疼针。 

 

5月11日上午,包头案辩护律师团队的范辰律师、冯延强律师来到古自治区高级法院,约见了该院刑一庭庭长郭云楼。郭庭长与孙姓书记员在接访室接待了两位律师。 今天的主题是保障王永明的基本,拯救王永明。来自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范辰律师,近年来代理了大量的监所机构被羁押人员非正常死亡案,堪称国内此类维权代理的第一人。 

 

范律师开门见山:“王永明生命危重,不符合逮捕条件,应该立即被取保候审,去治病。如果王永明去世了,王永明的家属是无法接受的,必将会追责到底。我近年来代理了许多类似案件,如内乌兰浩特李长福案、唐山女企业家周广华死亡案等。如果王永明在被关押过程中去世了,那么本案中的各方将没有‘多赢’,只有‘多输’,一些相关的负责人将会因此而承担责任。被追责还是次要,更严重的是将会给我国的人权事业抹黑,损坏整个司法机关的形象。” 范辰律师还说:“我国、刑诉法均规定了保障人权。保障人权已成为战略。根据刑诉法、看守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应立即变更王永明的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不要一错再错。自治区高院作为上级法院,有责任监督下级法院,尽快纠正他们的错误做法,不要让他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本案的辩护律师团队一致认为,目前王永明正处于被非法拘禁中。对此,冯延强律师说:“包头稀土检察院逮捕王永明的决定本身就是错误的。他本来就不符合被收押的条件,但包头市东河区看守所却违规办理了收押手续。他是从包头第二附属医院急诊中心的病房内被东河区公安局的404专案组警察直接抬走的。东河区看守所从对王永明进行健康检查,还违规给他办理了“出所就诊或住院”手续。但该手续是针对嫌疑人被收押后出现病症的情形,而王永明根本就不符合收押条件,实际也从未被收押。并且该看守所从未对王永明实施过看管,他一直是由侦查机关的人员看管的,这是一种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羁押,涉嫌非法拘禁罪” 。

 

郭云楼庭长表示:他们很重视辩护律师们的意见,已经注意到了有关问题(举了举手中的材料)。关于王永明现在的强制措施情况以及身体疾病情况,他会关注此事。孙书记员对约谈过程做了记录。郭庭长称将会向领导反映,解决这个问题,也需要其他部门和人员的参与。他本人希望这个问题能够获得妥善的解决。 

 

当天下午,范辰律师和冯延强律师又来到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约见第三检察部的陈雪梅主任,答复:出差了。又约见检察服务中心的徐主任,答复:生病输液中。我们希望徐主任早日恢复健康。一位比较年轻的男士接收了律师提交的《关于保障包头王永明基本人权的紧急情况反映》,并表示会按照检察院的工作流程,立即将文件扫描上传单位网络。 

 

两位律师从内蒙古检察院来到内蒙古政法委。依然是拨打总机转执法监督处,依然是不接待但可以把材料放在门口传达室,他们会有专人来取。

 

王永明已经奄奄一息、命悬一线,家属们心急如焚,被迫在内蒙古检察院、政法委门前采用拍照的方式道出了自己的心声:“救救王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