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上访人权赵作媛维权及受迫害经历

姓名:赵作媛   女

出生日期:1965年5月20日

户籍地:长岛县黑山乡大濠村          
上访原因:1997年赵作媛、骆卫东夫妻二人在本村经营球石厂,赵作媛的母亲葛宏婵为此投资数万元。2004年,因和生意合伙人6万元的债务纠纷,长岛县法院查封了赵作媛价值百万余元的球石和石料,任由倒卖。赵作媛一家被迫起诉至法院要求债权人赔偿损失,岂料,法院判决赵作媛一家赔偿债权人转运这些球石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为了寻求公道,赵作媛、骆卫东和母亲一家三口被迫上访维权。上访期间,夫妇二人关系破裂导致离婚。
维权历程:2014年11月12日赵作媛被市丰台区公安局以,同年12月12日取保释放。 2017年8月17日赵作媛被绑架到鸿锦大酒店非法拘禁1天。 2017年10月11日赵作媛被暴力绑架回黑山岛非法拘禁17天。 2019年11月7日赵作媛被网上通缉抓捕,以寻衅滋事罪刑事,同年12月13日逮捕,现羁押在烟台市看守所。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赔偿决定书中显示:2014年11月间,有人在北京南站以打标牌、拍照,并将照片上传到境外互联网网站的手段制造影响。该案经丰台分局侦查发现,赵作媛有重大嫌疑。经丰台分局口头传唤、讯问后,以寻衅滋事罪将其刑事拘留。对赵作媛的拘留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赵作媛所提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酷刑:丰台看守所不许家人为其存钱、存物,导致其受凉后落下腰疼、腹痛等疾病。在暴力劫访过程中被勒脖子,造成脖子发生病变肿大,至今未愈。在非法拘禁期间手机信号被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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