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若薇:法律还能拯救香港吗?

上周二,抗议者在香港中文大学与防暴警察发生冲突。
上周二,抗议者在中文大学与防暴发生冲突。 LAM YIK FEI FOR THE NEW YORK TIMES

作为一名执业40年的律师,过去几个月里,我每天都在Facebook上被焦虑的弄得应接不暇,他们敦促我用手段帮助抗议者。这既让我感到宽慰,又令我沮丧。

他们希望我强烈要求对一些事件进行调查,包括神秘的死亡,有人在被警察期间遭强奸的指控,以及警官冒充抗议者的说法。有些人因受到警察的暴行想寻求赔偿。还有些人则希望制止在拥挤的公共交通、安老院、购物中心、大学或中央商务区等场所使用催泪瓦斯。

人们来找我,让我感到宽慰:这表明,即使政府和立法会让我们失望,香港人仍信任我们的法官。但也令我沮丧,因为我担心他们会失望。

提起针对政府的诉讼,尤其是具有很大政治性的案件,在任何时候都是无把握且花费巨大的尝试。政府有不计其数的钱——纳税人的钱,能顾来一个庞大的法律团队,因此,即使政府在一审中败诉,它也可以一直上诉到终审法院。作为公民,你们虽然可能已经找到了愿意免费代理的律师,但如果你们输了,可能不得不支付政府应诉的法律费用——在某些情况下,这会带来破产的风险。

胜诉的概率也对你们不利。法官本质上是保守的,所受的训练让他们对政府有充分的体谅。他们不是在街头与抗议者战斗的人;他们也不是做出艰难政治决定的人。对那些做错了事情的身处责任重大之位者,他们应该不急于做出评判。

更不祥的预兆是,中国的国务院2014年发布了一份关于香港治理的白皮书,其中有对香港法官必须“爱国”的要求。早在2008年夏天,时任中国国家副主席、现任国家主席的就曾呼吁,香港政府的三个部门“要精诚合作”。

对中国领导人来说,法律是政治的武器;他们经常提“依法治国”。这可能听起来与“法治”是一回事,但远非如此:他们只是要证明当权者的统治是正当的,同时确保他们凌驾于法律之上。

如果香港法官做出的决定,在中国当局眼里具有不受欢迎的政治影响的话,全国人大常委会总能推翻这个决定,因为香港小宪法《基本法》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我们不要低估许多香港法官近年来在处理高度敏感、极具政治敏感性的案件时所面临的巨大压力。

上周早些时候,警察和防暴队袭击了香港中文大学校园,发射了数百枚催泪弹和橡皮子弹,并在校园部分地区喷射了有毒的蓝色液体。上周二晚,中大体育馆已变成了一所临时医院,就像战争时期的战场上一样。中大前校长、肠胃病学专家沈祖尧带着一队医生前去帮助救治伤员,受伤者达110多人。

警方那天确实有理由采取行动:中大校园与一座公用的行人天桥相连,天桥位于一条主要公路的上方,抗议者占据了行人天桥,并从上面投掷砖块和汽油弹,阻塞交通,危及公众安全。

但是,抗议者那天所做的任何事情,都不能用来证明当局的过度反应是正当的。就连中大现任校长段崇智教授也未能免遭催泪弹之苦:他试图与警方交涉缓和局势,但警方告诉他,他无法控制自己的学生,而且现在不是谈判的时候。冲突持续了好几个小时。校园上空高悬着黑色的蘑菇云,从很远的地方都能看到。

上周二深夜,中大学生会会长苏浚锋在冲突最激烈的时候来找我。他想申请一条临时禁制令,阻止警察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进入校园,以及在没有中大校方要求的情况下使用人群控制武器。一些学生的情绪异常激动;有传言说其中一人(也许是更多的人)在做自杀的打算。但法官当晚拒绝听取申请,并希望让警方知道。

第二天早上我与苏浚锋见面。他长着一张腼腆的娃娃脸,五官精致,留着韩国流行偶像那样的蓬松头发。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张开双臂给了他一个大拥抱。我觉得他瘦弱的肩膀无法承担这么重的负担。我指的不仅仅是诉讼的负担;我指的是如今的香港年轻人肩上的负担,他们敢于站出来说话。年轻人成了打击目标,他们被跟踪,还有遭受人身攻击的危险。甚至连穿制服的中学生在去学校的路上也被警察拦下搜查和骚扰。

不可否认,抗议者也有暴力行为。但在上周三开庭时我们听到,尽管警方的律师不愿向法庭透露警方在中大校园使用了多少催泪瓦斯罐,但他们毫不犹豫地告诉法庭,抗议者向警察投掷了多少汽油弹。

显然,我提出的论点毫无作用,我认为,在如此困难的时刻,更有理由让当局为任何滥用权力的行为负责。我们作为公众,正在把法庭当成我们最后的保障。法官驳回了我们的申请。

然而,香港法院毫不迟疑地批准了警方申请的大范围禁制令。比如上个月,一项措辞宽泛且模糊的命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和故意”披露警察或其家人的个人信息。没有人出庭反对这项措施很自然:法院为什么认为有必要责令推定的、没有名字的被告不要犯法呢?

同样是在上个月,政府颁布了一项禁止在集会上蒙面的规定。尽管香港政府坚称香港并未进入紧急状态,但行政长官在宣布“禁蒙面法”时,仍引用了过时的殖民时代的紧急立法,为未来出台更严厉的措施铺平了道路。几位立法者已在法庭上对这项规定提出了挑战。预计法院将在周一作出裁决。

无论这个案件的结果如何,在目前阶段,认为少数律师和法官能够捍卫香港法治的想法是幼稚的。法治曾经是香港的骄傲,但在一个不尊重公平竞争、自由和民主的政府的压力下,法治不可能继续存在。

转自:纽约时报中文网

资深大律师余若薇是香港立法会,也是公民党的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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