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杨美案的声明

鉴于2016年发生在深圳市龙岗区杨美的案件情况如下:

2016年11月邓洪成、丁岩、刘卓华、华、肖兵、王军、李江鹏等人被深圳市公安局抓捕,七人于2018年5月28日被以起诉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被拆分成四个案件分别于2018年8月6日、9月18日、11月27日和2019年4月2日开庭审理,截止目前七人已被关押长达三年之年但案件未判决。

邓等人被抓捕后,家属为各人委托了律师,但深圳公安以各种理由逼迫委托人和家属解除了自主委托的辩护律师。七人开庭时均没有通知家属旁听。

邓等人被抓捕后,其外甥、朋友多人仅因为前去寻人,也被以同案的身份遭受刑拘并关押长达一到数月之久。此案最多时被关押人数达到十五六人,多人在内受到不正常对待。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何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均有权自主委托辩护人,深圳当局逼迫和家属解聘律师的行为违背了法律规定,侵害了当事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基本人权。

深圳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几位仅聚在一起吃饭讨论时事的,并在抓捕当事人后封锁一切消息,故意制造恐怖气氛,完全违背了依法治国、公开透明审理案件的基本原则,试图借此打压公民讨论时事和参与政治的权利。

深圳当局开庭后长时间不审不判,使当事人无端被长时间羁押,违背了任何人有权获得快速审判基本权利和推定的规定。

鉴于此!

我们要求深圳当局允许杨美案的各当事人会见家属或自己委托的律师。

我们要求深圳当局尽快对杨美案各当事人作出判决,要么依法定罪要么无罪放人。

我们要求深圳当局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规定,依法办案,排除一切非法干扰,并依公开案件事实,允许公民旁听案件。

我们希望法官能秉持内心的良知和法治的操守,对当事人作出正确的评价,保障当事人的基本人权,保障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性。

我们关注这一起典型案件,并关注所有因政治原因和行使政治权利原因被抓捕和被指控的公民。

我们坚信公平、正义必在我们的眼前实行。

中国公民运动网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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