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郭建梅:获奖会是双刃剑

本周三,“替代诺贝尔奖”得主揭晓,来自中国律师先驱郭建梅因二十多年来致力于维权事业而获奖。这一奖项是否会促进中国的事业发展?还是反而会加大中国公益律师所受的压力?与郭建梅进行了专访。

Alternativer Nobelpreis - Guo Jianmei (picture-alliance/dpa/Qianqian Law Firm)

德国之声:郭建梅女士,首先要祝贺您今天获得”正确生活方式奖”,也就是常说的”替代诺贝尔奖”!

郭建梅:谢谢,我也刚知道这个消息不久!我收到消息后当然非常高兴,感谢评奖委员会把这个重要、光荣的奖项颁发给我。作为一名公益律师,这是对我工作的支持和鼓励,是对我们在中国妇女人权事业奋斗二十五年的理解和认可。来自远方的这份荣誉让我感到温暖和鼓舞,同时也让我们感到了沉甸甸的责任。这是对约7亿人权事业的期盼和重托,中国的女性权益在上受到了高度重视及关注。

虽然这个奖是一个西方的基金会颁发的,中国和西方有着不同的政治制度和国情,但是各国民众对于民主、自由的理念却是一致的。另一方面,这个奖是国外颁发给我的,让我百感交集。我受到了来自远方的鼓励和认可,却不是来自自己身边。不过,这毕竟是国际社会对中国的公益律师事业的认可,所以我主要的感想还是感谢。

Alternativer Nobelpreis - Guo Jianmei (picture-alliance/dpa/Qianqian Law Firm)

2005年,郭建梅与几名女童合影

德国之声:认可来自国际社会,却不是来自自己。那么您觉得20多年的公益律师生涯中,面对的最大困难究竟是什么?最大的成就又是什么?

郭建梅:我们在中国率先开展了公益律师事业来保障人权,并且带动了一批各个领域的公益律师组织的建立,要知道25年前,中国几乎没有公益诉讼这样的概念。我们还通过调研、游说、诉讼、立法倡导等工作结合起来,在法治层面上推动性别平等、保护女性权益的理念。二十多年来,我们帮助了许多权益受侵害的中国女性,她们之前缺乏维权途径、缺乏权利意识,但是在我们的帮助下,非但许多个案中的女性保护了自己权益,也影响到了越来越多的中国女性,促使大家的法律维权意识提高。

现在,从事公益律师事业的不止我们的事务所,还有许多同行。虽然有些公益律师已经不再干了,但是他们对中国社会所产生的影响是深远的,不仅仅限于个案层面。中国社会的意识形态、实际的立法执法工作都因为公益律师的工作发生了不少改变。虽然,我们公益律师现在没有前几年那么活跃了,我们的工作空间也没有以往那么宽阔了,道路越走越窄,但是我们依然坚守理念和工作,通过层出不穷的个案来影响立法、改变社会观念。

德国之声:您说到活动空间越来越狭小。具体到您自己,比如2010年您在北大的一个公益机构被关闭,2016年,您的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也因政治层面的压力而不得不歇业。您遇到的最大阻碍,是不是这种来自政府层面的压力?

郭建梅:应该是吧。这当然有许多因素。公益律师这个职业在中国是非常艰难的,我称其为”应为而不能为”。所谓”应为”,是因为这太有意义了,尽管中国GDP总量全球第二,但是依然是一个贫困人口、遭遇侵权人口相当多的发展中国家。所以公益法律援助事业在中国非常重要。”不能为”,则是中国对公益律师的激励制度并没有建立起来,反而还有许多压力。这个职业还能存在,本身就是不可思议的。至于压力,既有来自政治、司法方面的,也有来自基金方面的,还有社会本身对公益律师这个职业的误解。当然政治方面的压力是最首要的。

德国之声:这次获奖,您觉得是否会在实际操作中对中国的公益女性维权事业有所推动?还是说,这反而会导致政治压力进一步加大?毕竟,几年前,您的”众泽”被关闭时,一大原因就是官方认为您的团队接受了境外资金,担心境外势力操纵。

郭建梅:这个问题,现在还很难说。我想,这可能是双刃剑,还可能是弊大于利。但是我依然非常欣喜能够获奖,因为这是对中国公益律师事业整体的国际认可。具体来说,”弊”在于,这种认可来自国际而非国内,这是让人非常尴尬的状态。”利”则在于,毕竟这是一个国际上比较重要的奖项,国内很多(政府)部门的一些有理念的人士,可能会因为这个奖而对我们另眼相看,觉得我们的机构能得到国际认可,一定很出色。当然,到底是哪种状况,现在还很难说。

转自: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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