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院偷盗律师手机看中共的强权司法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2023年11月6日,曾任三届中共全国人大代表的知名律师迟夙生女士在中共云南省县级的宣威市法院为一起所谓涉黑刑事案件辩护,下午庭审结束后迟夙生律师到法院的物品暂存柜取回手机时发现手机被盗,询问看管手机柜的法警,法警避而不答,再询问该案审判长、宣威法院副院长丁敏,丁敏女法官恬不知耻地痴笑称“手机失踪你报警啊!”丁女话音未落,大批法警及公安特警蜂拥而至,强行将年近七旬的迟夙生律师扣留在法庭内, 关闭法庭大门,多名法警再强行将迟夙生律师拖进另一个房间,并禁止其他律师同行探视。法警和公安特警的野蛮暴力行径导致患糖尿病多年的迟夙生律师突发心脏疾病,中共法院眼看要闹出人命,才仓皇把迟夙生律师送往宣威市第一医院急救。

    手机存放在堂堂中共法院的物品暂存柜里,旁边更有半武装的中共法警把守,光天化日之下,除了中共法院自己监守自盗外,还可能有第三方吃了熊心咽了豹子胆,敢在中共的眼皮子底下,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公然行窃吗?

    迟夙生律师曾连担任中共第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这一经历在一直对律师实行控制、防范、收编的中共国律师界几乎是绝无仅有的。迟夙生律师担任中共全国人大代表期间提案修改刑事诉讼法并获采纳,却又因对刑事诉讼法修改力度不满而投下反对票,并连续多年坚持提案实行性工作合法化,在橡皮图章的中共全国人大会议上表现出罕见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广受《南方周末》等知名媒体报道。迟夙生律师曾代理贵阳小河案(黎庆洪等所谓涉黑案)、李庄案等中共恶意构陷的重大冤假错案。然而,即便有如此响亮的名头,迟夙生律师在职业生涯中仍屡屡被中共法院刁难、侵害,此次手机在中共宣威法院被盗、人身自由被中共法警和公安特警非法限制又是一例。

    名声显赫的迟夙生律师受到中共宣威法院和公安特警如此野蛮的对待,自然被媒体及民间各界高度关注。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中共宣威法院院长陈永福11月7日归还了迟夙生律师手机,并向迟夙生律师道歉。果然,迟夙生律师的手机是中共宣威法院监守自盗的。堂堂 中共宣威法院就这么干起了溜门撬锁、钻地打洞的盗贼勾当!显然,是身为副院长的丁敏女“人民”法官与法警联手,趁迟夙生律师庭审辩护之机,溜门撬锁,共同实施了偷盗手机的勾当。

    其实,干出如此下作、鼠媚之窃贼勾当的又岂止限于小小的宣威法院这样的基层法院?2019年,为非法干预千亿矿案,中共最高法院周强院长不也指使手下在最高法院的办公大楼里,从候补员外郎王林清博士的办公桌里,盗走了全部案卷吗?

    中共宣威法院偷盗迟夙生律师的手机,起因于7日上午开庭前迟夙生律师拍摄了两张摆放着铁制束缚椅即俗称老虎凳的法庭室内照片。上午休庭时法警就将迟夙生律师扣留在法庭内,逼其交出手机、删除手机里的照片,被迟夙生律师拒绝。下午休庭时,法官及法警再次威逼迟夙生律师交出手机,副院长兼审判长丁敏无耻狡赖,叫嚣“通知你开一个月的庭,这一个月就都属于审判活动。”

    听丁敏女人民法官这猖狂咆哮的口气,在这一个月内迟夙生律师无论何时何地都全天候地不得使用手机!以丁敏这虎狼般的强权逻辑,在这预估的一个月开庭期内,她这个审判长也必须一直高坐在公堂之上,不得如厕,不得与回家老公同房!

    公开资料显示,丁敏,女,1985年11月生,汉族,湖南湘潭毛泽东故里人,2007年在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9年在中国政法大学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2010年经公开招考入职云南省曲靖市中级法院,2013年开始在职攻读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2016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从2009年硕士毕业到2010年考入曲靖中院,有一年的空档期不知丁敏女士做何贵干。按世俗常理,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硕士科班毕业,通常是不屑于屈就到曲靖这样的偏远山区的,除非她有已被打入中共冷宫的胡春华当年扎根西藏、效力边疆之高远之志。以世俗观念,我们不妨恶猜丁敏女士在这一年的空档期内是谋求心仪职位而不得,不得已而俯下身段供职曲靖的。

    有两个细节可以窥见丁敏女士之汲汲于名利,一是她借贬抑同班同学不能按时毕业以抬高自己,曲靖中院的公开宣传信息称丁敏“2016年6月,面对‘同班同学有一半都延期毕业’的事实,作为在职博士生的她如期获得法学博士学位”,这虽是曲靖中院的官宣口吻,但原始信息显系出自丁女本人之口;二是曲靖中院官宣信息夸称丁敏参与两部书的编写,在“《青少年犯罪问题》、《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等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文章二十余篇”,《民事执行中的话语分析——基于动态和静态的语境》入选《第五届法律、语言和话语国际会议论文集》(美国学者出版社)。然而,不仅这些文章和刊物都是在学术界不入流的凑数文章和刊物,而且仅凭一篇无法核实、毫无影响和价值的垃圾国际会议文章,就胆敢厚颜吹嘘为在“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文章二十余篇”!一个本该温良、谦和的女法学博士法官,却是如此的虚荣、浅薄和贪图名利!

    一个法官,一个女法官,一个女法学博士法官,面对迟夙生律师的质问竟然丝毫不以其盗贼行径为耻,竟能恬不知耻地叫嚣“手机失踪你报警啊”,“通知你开一个月的庭,这一个月就都属于审判活动”,实在令人不齿,人之为人的廉耻何在?作为法官必备的职业廉耻何在?丁敏女法学博士法官的无耻,也是中共官场整体上的朝生暮死、不论是非、只图一时快活、但求苟且于眼前实利的精致利己主义无耻!这种无耻,薄熙来、王立军重庆黑打时投靠薄、王以求爬升却沦为弃子的前女检察官、现女博士律师幺宁已曾表演过;这种无耻,中共官场上无数追逐权力的大小贪官污吏一直、仍在争相上演着;这种无耻,已经让贻笑后世的白须儿顾秉谦自愧弗如了!

    女法学博士法官丁敏的无耻,鲜活地证明了 中共的官场是一个把好人变成魔鬼、把善良变成邪恶的污秽之地。有理由相信,丁敏,以及幺宁,作为女大学生、女硕士、女博士之际,是清纯的、正直的,不乏法律人矢志追求正义的品性。然而,一旦踏进中共污秽的官场,任你当初是多么的清纯和正直,不消几年,一定把你消磨得面目全非,污染得平庸苟且、无所作为、贪暴邪恶、人性尽失。

    要逃脱被中共官场污染的命运,只有一条明路可走,就是要远离中共,要么绝不踏入中共官场,要么误入中共官场后迅速、坚决出逃,切勿学胡春华那样误入中共官场却碌碌无为、虚度一生、最终被弃为废子而自取其辱,更勿学幺宁那样投机不成,既被中共体制冷酷抛弃,更被人民大众深深唾弃。我们已经看见,女法学博士法官丁敏的行事风格分明带有前女检察官幺宁的痕迹;我们不得不替丁敏的父母担心,如不及时悬崖勒马,等待丁敏的极可能就是幺宁的命运。

    此次庭审中丁敏女法学博士法官更公然违反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和无罪推定的刑事诉讼原则,非法诱劝、诱骗两名被告人承认原一审判决中已经否决的涉黑罪名,并非法承诺“只要认了,刑期还可以减轻点”。刑诉法硕士、刑法博士出身的丁敏加入中共法院十三年间,已把中国政法大学传授给她的法治原则和法治信仰抛到九霄云外,已被中共的邪恶政治和政法污染得一身腐臭。在中共的专制之下,法治及法治信仰是没有生存空间的,法学教育必然是整体失败的,法官只能是听命于中共并丧失人格的太监和小妾,只能是中共政法机器上一枚枚消极、被动的螺丝钉,这就是丁敏、幺宁之流投靠中共、汲汲于中共权贵赏赐些微残羹冷炙之名利者的宿命。

    丁敏女法学博士法官滥用副院长职权偷盗迟夙生律师的手机之卑劣行径,连她的前同行和前辈、担任中共法官二十多年、曾任中共湖北汉江中级法院院长的郭卫华博士都不忍直视。郭卫华博士如此怒怼丁敏:还没有开庭,不是在庭审进行中!没有任何违法和违规之处!宣威法院凭什么强行扣了人家手机?司法机关成了违法机关,情何以堪?……司法行为要合理合规,不可任性而为,随性而为!谁说法庭不可以拍照?公然违法蛮横查扣律师手机,是严重侵权行为,必须对行为者予以严肃处理!……法院的权威不需要靠蛮横来维护!

    郭卫华博士义正辞严,然而,在中共现有的权力格局下,丁敏之流及其盗贼行径是完全享有豁免权的,中共的法院体系,无论是丁敏本来所属的曲靖中级法院,还是她挂职任副院长的宣威法院,都必然对她包庇、袒护,甚至更要对她不惜违法也要誓死捍卫中共法院“正面”形象的坚定政治立场褒奖有加。更况,迟夙生作为资深律师,深知中共的所为中国国情,她必须显示出宽容、大度的姿态,她已公开表示不再追究,像所有端着律师饭碗的律师一样,她还要在中共的司法权力场、在中共全国各地的法院行走,她需要以此次的宽容、大度换得中共各地法院今后可能给予她的尊重或曰面子。

    宣威法院回应媒体时竟厚颜无耻地反问“没开庭,法庭内就可以任意地拍照吗?这种案子本身就敏感,为什么总是喜欢老是拍个照,发个抖音什么呀。律师也是要有你们的行为规范”,一副中共特有的强权无赖嘴脸,压根没有对公民个人而言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的法治理念!人们不禁要质问,没开庭,法庭内为何就不能任意地拍照?凡不属的确涉及国家秘密——中共法院这些年非法以虚假的所谓国家秘密拒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除外——和个人隐私的案件,统统都应公开审理。在现代审判公开的法治原则下,只有公开审理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哪里有什么敏感案件?这些年来,凡是中共公检法院所诡称的敏感案件,无不是中共已经炮制和构陷却死不肯认错和纠正、更不敢公开改判的冤假错案,如聂树斌冤案和呼格吉勒图冤案,无不是中共正在恶毒炮制和构陷因而做贼心虚、不敢公开审判、不敢被人民监督的重大冤假错案如“709”案和“12.26厦门大抓捕”案。畏惧律师拍照,害怕人民发抖音,正是中共及其公检法作恶多端、残害人民、色厉内荏、外强中干的表现。中共的宪法、诉讼法都冠冕堂皇地宣称审判公开,然而,时时防范人民、处处以人民为敌、把法律和司法阉割为政法和刀把子的中共总是要在密室里对人民构陷冤假错案,岂敢、岂肯实行彻底的审判公开!

   中共最高法院2016年修改后的《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规定,除经许可的媒体记者外,出席法庭的人员,主要是旁听人员,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提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暂不论这一规定是否符合中共自己宪法和诉讼法所确立的审判公开原则,这一规定也显然并不禁止迟夙生律师开庭之前的拍照行为。更况,依审判公开原则及宪政、法治之法理,没有任何理由和必要禁止旁听人员以安静、不影响庭审的方式录音、录像、拍照或传播庭审活动,除非中共及其法院、法庭、法官企图炮制冤假错案,像炮制“709”等政治冤案那样!归根结底,无论是《法院法庭规则》的禁止录音、录像、拍照或传播庭审活动,还是丁敏女法学博士法官偷盗迟夙生律师的手机,都是企图抗拒彻底的公开审判,都是竭力抵制人民的监督,都是中共特有的强权撒野和任性。中共及其政法化的司法权力是绝不肯接受人民的规训的!

    丁敏女法学博士法官偷盗迟夙生律师的手机,也中共及其强权毫无诚信、毫无契约精神之一贯本性的表现。手机暂时存放于中共宣威法院,就是宣威法院与迟夙生律师及所有存放物品人达成了保管合同,宣威法院无条件承诺手机的安全,无条件保证它作为保管方不得接触手机,迟夙生律师及所有存放人因而无条件相信手机的安全。然而,如此基础、基本的契约诚信,中共宣威法院及其女法学博士法官和副院长丁敏,都胆敢蔑视和践踏,中共及其法院还有什么诚信可言?中共及其所有的强权,行政权、司法权、立法权,还有什么契约不敢践踏?宪法、法律是中共与国民签订的公共契约,中共自1949年至今,不是一直恣意践踏着吗?中共与世界各国签订的世贸组织条约,中共也轻蔑地践踏,又有何妨?

    宣威,这一次实打实地向迟夙生大律师宣扬了中共的强权之威,其逻辑与中共2015年以“709”大案向中国律师宣扬中共践踏法治、蔑视人权的暴力之威如出一辙。律师,以其专业法律知识的软力量制约着习惯于强权任性的中共,总是会让中共的公检法强权部门颇为不爽,中共的公检法强权部门总要神经质和周期性地对中国律师宣扬暴力之威的,绝不会仅因王立军、傅政华、孙力军的完蛋而罢手。品尝中共暴力之威的,迟夙生律师不会是最后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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