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9.12鞭炮冤案受害人联名控告公安构陷制造冤案搞报复迫害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备受关注的福州9.12鞭炮,随着受害人唐兆星和的刑满释放,近日包括本案和“小709”一案的众多福州黑司法的受害者自发联名向中央政法队伍第二批教育整顿督导组福州仓山区分局原局长,现任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潘宣彬丧尽天良制造冤案,公器私用搞打击报复,构陷冤民的犯罪行径。

 

福州9.12鞭炮冤案,发生于2018年9月12日早上,来自各地的30多人,自发地来到福州市第一看守所门口,迎接因“小709福州大抓捕”一案刑满的严心声出狱。约9点左右,当严心声刚走出看守所大门,家属就主动上前献花,当时有人拍照,也有人按福州风俗习惯在放鞭炮,以帮其祛除晦气。整个接人过程不到3分钟就结束了,正当众人散去,此时突然从通向外面的唯一去路外涌来众多警察封锁现场,不分青红皂白就径直把林应强、唐兆星、何宗旺三人先抓上车,后更是见人就抓,包括给其他在押人员寄钱送衣的无关人员。接着众人都被送到晋安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关押提审。

 

本来单纯一个接人活动,现场根本无人喊口号或起哄闹事,整个过程不超过3分钟,明显不符合罪的构成要件。晋安分局警察抓人后,却由仓山分局警察来经办提审所抓的唐兆星等人。次日,唐兆星、林应强、林兰英、何宗旺、李红花、昊霖香、张华、刘合仙、熊凤莲、李良玉、陈茂妹、瘳俊、林秀英、张秀萍、林善忠、严兴声等16人被晋安分局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刑事拘留。施惠卿等3人被行政拘留10天,徐秀煌被行政拘留5天,郑柏榕等5人取保候审,陈气等6人当日释放。10月19日唐兆星、林应强、林兰英、何宗旺遭仓山公安变更罪名以“寻衅滋事”罪执行逮捕。

 

本案令人难以置信的是10月12日李红花、昊霖香、张华、刘合仙、熊凤莲、李良玉、陈茂妹、瘳俊、林秀英、张秀萍、林善忠、严兴声等12人,在被刑事拘留30天时才被变更强制措施,改成行政拘留10天再释放。

 

严心声作为本案主要当事人,他严正质疑警方:他刑满释放刚刚走出看守所,别人来接他,他事先不知情,在现场又没有违法行为,又被关押一个月!他何罪之有?

 

据林兰英、陈茂妹、张华、林应强、吴霖香、张秀萍、刘合先、施惠卿等人都强烈反映:本案公安经办人员,存在严重违法取证现象,采取威胁、恐吓,而后再诱骗“只要签字就回家”的诱供手段,让人在经办人员事先准备好的笔录上签字。

 

例如陈茂妹在笔录上说:“在晋安区门口和林应强站在一起,手拿纸张拍照”。这证言严重背离事实,因为林应强根本就没手拿纸张和她一起组字拍照,现场照片就能印证(注:在武夷山监狱入监队,林应强判决书被偷梁换柱,原有的这一段陈茂妹所谓证言被篡改)。而且庭审时,对于陈茂妹的证言,检察官没有当庭举证及经过质证。本案庭审在所有证人未出庭作证,公诉人竟不当庭一个个举证,或播放证人作证时的同步录音录像,以印证证言的真实性,而且公然剥夺被告人质证的诉权。

 

 

此外,本案存在选择性执法和权力干预司法。因本案获刑1年10月的林兰英指出:9月12日她患重病正在住院治疗,得知同乡严心声出狱,自发去接人,在现场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认定她涉案2起,就被判刑!可有的人甚至涉案7起,却只是行政拘留或没事。显然,这是选择性执法,警方为了降罪于她,甚至栽赃陷害。

 

更加荒唐的是作为本案主审法官的仓山区法院法官刘文锋竟不懂法,在被告人林应强当庭申请法官回避时,他竟然私自做主当庭越权直接驳回!不懂《刑事诉讼法》第30条的有关规定。本案中法官刘文锋认定林应强涉案5起,唐兆星涉案6起,且认定罪名成立,依法应适用《刑法》第293条第二款规定作出判决。但刘文锋却是适用第一款第四项作出判决。显然,本案适用法律错误,也说明主审法官刘文锋不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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