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男子羁押期间被“打成瘫痪”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男子方禄华没能“平平安安”等来重审的那一天。据家属反映,一周前(8月12日),52岁的方禄华在羁押期间被人打至重伤,脖子以下全部瘫痪,看守所称“被人踹了一脚,滑倒摔的”,当地称已成立调查组。据悉,方禄华此前曾多次实名举报当地干部贪污问题及镇政府、派出所包庇。2019年,其因“滥伐树木罪”被逮捕判刑。

 

据今报传媒报道, 方禄华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被“打成瘫痪”,看守所称“被人踹了一脚,滑倒摔的”,当地称已成立调查组。

 

方禄华的辩护人蔺先生说,就在方禄华被打的前一天,他刚刚接到异地检察院的电话,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一审判决,将退回补充侦查。

 

“我们家属到现在都没看到监控,不知道父亲怎么成了现在这样。”方禄华的儿子方明(化名)告诉,父亲此前因一起案件被羁押在商南县看守所。然而,8月14日早上再次出现在家属和辩护人面前时,却已经头缠纱布,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一动不动。

 

“8月14日,我在医院看到方禄华时,他已经一点知觉都没有了。”辩护人蔺先生回忆说,当时,方禄华的额头包着纱布,左脸有伤,鼻子还在出血。“喊他十几声,动都不带动的。”

 

由于病情严重,商南县将方禄华转院至西安某医院救治。蔺先生提供给记者的一段视频显示,医生称方禄华伤情严重:“喉部以下全瘫、双目失明……风险很大,率可能占95%以上”,计划于8月18日下午对其进行手术。

 

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方禄华如何受的伤?

 

蔺先生对记者表示,根据看守所给他的说法,方禄华是在8月12日下午5点左右,被同监室人员打伤的。

 

“看守所说,同监室一个犯人踢了方禄华一脚,地上滑,他摔倒摔的。”蔺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其与“商南县看守所朱所长”的通话录音,录音中体现有上述内容。

 

方禄华的家人告诉记者,方禄华受伤后,看守所并没有第一时间告知家属。“受伤第二天,看守所还给我母亲打电话,让她到看守所来‘谈谈’,直到父亲伤重转院前,我母亲才和辩护人在医院见到他。”方明说。

 

 

方禄华的家属告诉记者,事发后,他们和辩护人多次要求看守所调取监控视频,但至今没有见到。

 

“他们刚开始同意了,谁知后来又说不让看。”蔺先生说,8月16日,也就是方禄华被打的第四天,商南县公安局对方禄华出具了《监视居住决定书》和《释放证明书》。他曾向“商南县公安局局长李志学”发短信反映了方禄华的遭遇,对方回复称:“刑警大队正在调查!”

 

对于方禄华受伤的具体经过和上述说法,8月19日上午,记者分别拨打蔺先生提供的商南县公安局局长李志学和商南县看守所朱所长电话,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向二人发送短信,也始终没人回复。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商南县公安局和商南县看守所,两单位均让记者联系商南县委宣传部。

 

19日当天上午,记者联系上了商南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留下记者联系方式后称“随后会有人联系你”。

 

当天下午,商南县委宣传部回复记者称,方禄华在看守所被打伤确有其事,经初步了解,是同监舍人所打。目前,商南县已经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公安局、县检察院配合,正在开展调查。具体情况调查出来后会反馈给记者。

 

 

据悉,52岁的方禄华是商南县英华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此前,他曾多次实名举报村干部贪污,并举报镇政府和派出所包庇。

 

“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都不理。后来,方禄华就对当地政府提起了行政诉讼,不过,一审、二审都败诉了,接着他就开始上访。”蔺先生称,此次方禄华被控“滥伐林木”,正是之前被他举报的人提供的材料和证言。

 

据方禄华“滥伐林木”案的一审判决书显示,2019年5月,商南县公安局以涉嫌“滥伐林木”将方禄华抓捕,2019年11月,商南县人民一审作出(2019)陕1023刑初71号刑事判决,方禄华获刑三年又二个月。不过,方禄华“对公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不予认可”。

 

事后,方禄华不服,上诉至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蔺先生说,由于方禄华早前曾实名举报当地官员。为保证司法公正,因此他申请了异地审理,商洛市中院采纳了这一建议,该案被移送至丹凤县法院异地管辖。

 

“方禄华被打前一天(8月11日),我刚接到丹凤县检察院的电话,说已经对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了。谁知道现在又出了这种情况。”蔺先生说。

 

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看守所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有责任和义务保障其安全。对于此事,当地应及时介入调查,及时查清是否有公职人员参与殴打行为,同时也应当严查看守所方是否存在监管失职等行为。

 

就在发稿前,蔺先生向记者发来消息称,8月18日手术效果不错,方禄华的情况有所好转,但“虽说是好转,也只是眼睛能转了转,看看自己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