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政府推动科技侦查法引发侵犯人权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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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永泰
资料照 (美国之音张永泰拍摄)

 

台北 — 

台湾日前公告了侦查法草案。在野党及律师界一些人士担心,此法如果获得通过将侵犯民众隐私,让台湾的出现倒退。

台湾法务部9月8日公告“科技侦查法”草案,规范办案人员可以合法使用监视器、摄录器材与全球定位系统(GPS)等追查位置的设备,同时针对办案人员对数据的搜集与保全方式作出了规范。

对此,最大在野党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星期三召开记者会表示,科技侦查法非常敏感,令人质疑可能成为科技东厂法,甚至让台湾的人权出现倒退。

国民党立委李贵敏指出,现在每个人几乎都在使用手机,这项法律将让大家生活在24小时被监控的情况当中。

她说:“我们经常使用Line等很多软件装置在手机上,可是一旦我们让这个法案通过之后,大家所有手机上的信息,是可以让检调警单位透过植入木马程序,看到大家所有的信息。”

李贵敏还说,科技侦查法明显违宪,看起来冠冕堂皇,里面却充满暗桩,如果落实的话,台湾将不再是民主国家,等于是回到了威权时代。

台湾政府推动科技侦查法引发侵犯人权争议
台湾推动科技侦查法引发争议

与会的民间司法改革委员会理事长林永颂表示,法务部所订定的科技侦查法,不只侵犯民众的通讯自由,甚至行动及结社自由都会受到影响。

林永颂还提醒,侦查行为的界限必须审慎处理,现行“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就规定,要经过法院的允许,以最小侵害、最低限度为原则。如果法务部认为透过科技侦查犯罪有其必要,何不修改现行法律,而不是另立新法。

台北律师公会刑事委员会委员林建宏还指出,犯罪行为日新月异,许多旧有侦查方式跟不上现在的犯罪手法,他肯定法务部希望提升办案的科技水平,不过,不能对人民的基本权利,尤其是隐私权造成重大干涉。

面对相关质疑,法务部检察司副司长李濠松表示,科技侦查法草案规范的对象不是一般民众,也不是政治侦防的侦查手段,主要的对象就是犯罪者。

他说:“远端通讯监察,也就是手机内容的获取,我们当然知道这是对隐私权的强烈干预,所以法条的规定,必须是3年以上的重罪,而且没有其他的侦察方法,并需要法官的令状。”

李濠松副司长还说,犯罪侦办需要新的应对方式,所以有必要制定与时俱进的法律,至于内容可以讨论、调整,而不是完全推翻掉。

台湾另一个在野党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总召邱显智认为,台湾已经迈入科技社会,有必要订立科技侦查法,但是涉及秘密通讯、隐私等基本权利,立法之前必须审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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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党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钟佳滨表示,科技侦查法草案送交立法院之后,民进党团会为民众把关,在维护个人隐私与运用科技遏止犯罪之间找到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