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禁摩限电”爆警民冲突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本网获悉,自8月1日起,市公安、交警、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对邵阳城区自行车生产、销售、行驶、维修等环节进行全面清理。行动第一天,官方查处“违规”224起,处理电动车驾驶人320多人。至8月7日,邵阳市民被收缴、暂扣的电动车,被处罚的骑车人数以千计。8月7日中午时,忍无可忍的数千市民与邵阳市警方爆发大规模冲突,市民在街道上一呼百应,不计其数的群众开始到市、交警等部门,要求政府领导接见市民代表,取消刁难底层民众的限制措施。

 

  据了解,近期湖南邵阳市交警支队下发了《邵阳市城区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杨修文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通过整治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查纠闯“限摩限电”禁区行为,在单循环道路上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完善交通标志标、查处逆向行驶。城区大祥、双清、北塔交警大队将“定人、定岗、定责”并采取“守点与机动、高峰与平峰、工作日与节假日”三结合的方法,重点开展电动自行车超标、超员、超载,闯红灯、闯禁区、逆行,乱停车、乱占道、非法改装、非法营运、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

 

  此次整治行动将对整车质量超过55kg、最高时速超过25km/h、没有脚踏骑行装置和良好骑行能力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按摩托车查处。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将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进行查扣并处罚,对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晴雨伞及相关装置、非法改装车架、电机、蓄电池的一律依法收缴并顶格处罚。对阻挠民警执法的,符合拘留的一律拘留,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律上报市纪委监委处理,涉及非法营运的将移送交通运输部门处罚。同时加大对邵阳城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环节进行全面清理。对非法生产或者改装、拼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质监部门将按照《产品质量法》处理;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或者不依法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货、更换的,工商部门将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处理;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许可证、合格证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厉查处。

 

  近期出台的《邵阳市电动自行车通行规定》还规定:横过机动车道应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线应当从人行横道线通过;驾驶电动自行车除可以搭载一名12岁以下儿童外不准违法载人,搭乘6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准载人;电动自行车载物,高度离地面不得超过1.5米,宽度不得超出车把15公分;长度前端不得超出前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30公分。

 

  对于上述规定,许多市民认为无法承受,尤其是依靠电动车生产生活的底层困难群众。邵阳网民“梦回邵阳”发文称:邵阳市禁电动车是否合理合法?是否符合居民出行要求?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邵阳市一个普普通通的,一个老百姓。老百姓要求什么?衣食住行而已。我的家乡是湖南省邵阳市,一个三级或者是四级的小城市。作为一个社会底层的老百姓,我现在靠自己的工作,衣、食、住都还能基本满足,但是“行”却出现了问题。前面说到了,我们邵阳市,是一个很小的地级市,居民生活水平低,城市基础建设差。市政府在全市实行了所谓的“限摩限电”,我不知道这是否合法,或者是否合理?我们这个小城市,道路建设不发达,公共交通极其不完善。百姓出行困难,很多地方坐公交车都无法到达,何况经常半个小时等不到一趟公交车。政府部门为了打击摩托车非法营运,限制摩托车,我表示赞同,为了规范交通安全,限制电动摩托车,我表示理解。但是,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我连骑电动自行车上班的权利都没有吗?从“限摩限电”开始,我卖了以前的电动摩托车,换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在交管部门办理了牌照,后来上班的时候,车子被小偷偷走了。于是,我又买了第二辆电动车,也办理了牌照,骑了快一年,车子出了问题,于是我于今年7月,又买了一台新的电动车。但是,交管部门告知,现在不予以上牌了。那么请问,我以前都可以上牌,为什么现在不可以上牌?今天早上,我骑着新买的电动车像往常一样上班,被交警拦了下来,说我的车没有牌照,不能上路行驶。于是,我迟到了,被扣了50多块钱。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很多法律法规,我不熟悉,我不知道市政府的管理办法是不是合理合法,是不是符合当地的居民生活出行要求。我只知道,我是个小小的上班族,薪金微薄,我买不起小轿车,也养不起小轿车。我只知道,我现在出行、上班、生活很不方便。我连骑一个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的公民权利都没有。

 

  邵阳网民“海边贝壳”发帖称:“禁摩限电”背后隐藏的是城市交通管理的困境。如何将摩托车、电动车与汽车一样纳入到城市交通管理的正轨中,从来都是个难题。而涉及民生与快递行业良性发展的需求,同样也是城市发展的题中之义。就拿快递业来说,互联网+行业发展的大势不可逆转,O2O的便利谁都不想放弃。那么问题来了,在“禁摩限电”的背景下,谁来承担这多出来的运输成本?把包袱简单地甩给受众,只会徒增人们对政府的“差评”而已。当然,只要管理有方,摩托车和其他交通工具是可以融洽相处的。对于城市的管理者而言,这个过程的确繁琐而艰难,可相比一禁再禁、禁而不止,运动式治理模式或许更划算。简单粗暴的管理模式,在收效甚微的同时,增加了官与民之间无谓的冲突和烦恼,得不偿失。寻找兼容并包的道路,也许更有助于摆脱零和游戏。

 

  邵阳网民“烟花寂寥”发文称:这个确实需要政府应该反思一下,邵阳现阶段的发展水平和实际民情真的还没到需要禁摩的一步,邵阳城乡结合部很多地方没有公交直达,办个事很麻烦费时间,作为一个没有小车的邵阳市民真的感到非常不方便,越来越多的小车造成越来越拥堵的交通,而且不经济不环保,对于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的地级城市,这样真的适宜吗?个人觉得至少电动摩托车是不应该禁止的,更不不应该制造禁止电动摩托车上牌的障碍。

 

 邵阳网民“不再犹豫”发文称:所谓的中国特色吧!就是权大于法,有权者拍脑袋制定法律法规,根本无需选民意的见与民主程序,这已经见怪不怪了,无奈!制定这种政策的官员都不用这两种两轮车,他们有的是小轿车用,都是些高高在上的官老爷,所以屁民的疾苦不是他们这些轿车里的人能懂的。

 

邵阳网民“野狼独行”发文称:我觉得制定政策的决策层出了问题,像这种关系到普通民众切身利益的决定太过于草率了,完全没有考虑到周全。在邵阳上班的人哪个能天天打出租车哦!工资低,要养老婆孩子,买房子,骑电动车省一个钱是一个钱。

 

  湖南维权人士谭先生介绍,2020年8月7日中午,当数百名公安、交警在邵阳市区查扣电动车时,有一名骑行者与警方发生争执,争执的过程中警察动手要查扣车辆,骑车人死死护住自己的车辆,周围群众见警察施暴,遂参与到车辆争夺战中,随后警方叫来了更多的警察,而围观群众也越来越多,双方的争夺最终演变为群体冲突。冲突爆发后,有群众大声疾呼“警察打人了”,沿街市民一呼百应开始反击警察,数百名市民驱逐数十名警察离开查处地。随后,部分市民呼吁到市政府、公安局去讨说法,在前往政府部门的途中,越来越多的市民加入进来,形成了数以千计的游行队伍。在到达政府驻地后,政府派出了大量防暴特警队,市民则数百人冲进了政府办公大厅。在政府办公楼内,市民集体要求政府废除或放宽“禁摩限电”标准,取消刁难底层民众的限制措施,还底层民众一个骑电动车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