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开庭再审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2020年7月9日上午9点,张玉环故意杀人一案在江西高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再审,经历一个上午的庭审,合议庭宣布择期宣判。王飞和尚满庆出庭为张玉环做了无罪辩护。

 

法庭上,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发表出庭意见,建议改判张玉环无罪。出庭检察官称,原审认定的物证证明力不足,首先不能证明麻袋系抛尸工具,由本案证人张朋飞等四人在发现尸体的水库旁打捞的麻袋和在张玉环家中提取的麻袋,打补丁的方式不尽相同;且张玉环衣服上的麻袋纤维也不具有排他性;此外,也不能证明麻绳系作案工具,仅有张玉环的第二份有罪供述对此提及,三份物证都不能直接证实张玉环实施了行为,因此本案无任何客观证据。而张玉环的两份有罪供述,前后矛盾,在作案地点、手段、抛尸时间等重要环节存在重大差异,真实性存疑。原审判决仅以一份有罪供述定罪,先供后证,与事实不符。综上,建议改判无罪。

 

张玉环在最后陈述中再次重申冤枉,称口供是在刑讯下作出,超过26年的牢狱让他妻离子散,恳请法庭还他一个公道。

 

据悉,张玉环的时间总计为9700多天,超过26年。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两男童张磊和张翔被人杀害,邻人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凶。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后,张玉环一直不认罪。张玉环的大哥张民强称,张玉环在狱中每周都会手写一封申诉信,向各级司法部门讲述冤情,最终成功寄出的信件数以千计。高墙之外,张家人也在持续为其申诉。此后数年,该案经历一次重审和一次裁定,最终维持原判。

 

张玉环代理人律师王飞和尚满庆表示,他们在查阅案卷材料后总结出该案存有六大疑点:物证缺乏鉴定,无法直接证明张玉环作案,无法排除其他可能性并形成证据闭环;全案仅有的两份有罪供述之间存在很大出入;江西高院终审时没有律师为张玉环辩护,涉嫌程序违法等。

 

王飞指出,依照终审时适用的1997年起实施的《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三款规定,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指定承担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死刑却没有律师辩护,属于重大程序违法。此外,张玉环被认定杀死两个孩子却未判死刑立即执行,判死缓明显是留有余地。”

 

经过多年申诉,2019年3月1日,江西高院对张玉环案作出再审决定。2019年3月27日,张玉环代理律师尚满庆收到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寄出的再审决定书。

 

再审决定书显示,江西高院认为张玉环提出的申诉理由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决定由江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