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权日 中共闹笑话

文:任世豪 来源:正见网

十二月十日正值“世界日”,“国际律师协会”人权部、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等21个团体和个人发表公开信,谴责中共制造人权灾难,使数以百万计的人民“被失踪”,并阻挠他们获得援助。

中共辖治下的中国,是目前国际社会公认的极度恶劣的国家。讽刺的是,十二月九日、十日,中共在广州举办了“世界律师大会”,成为“世界人权日”当天最荒谬的笑话。

中共所称的“世界律师大会”,实际上英文叫做“Global Lawyers Forum”(全球律师论坛)。盗用“世界律师大会”这个名字本身就是谎言,是中共以律师为名,试图欺骗全世界。法律在中国形同一纸空文,中共早已公然律师。被推到“律师大会”说话的律师,只不过是受中共操控的傀儡而已。一向没有法治、残害人权的中共,来充当“世界律师大会”的东道主,不止是巨大的讽刺,对律师的专业理念和职业道德更是一种羞辱。

中共一贯以集权统治,法律不过是箝制与镇压民众的工具、愚弄舆论的幌子。二十年来的真实情况是:所有走入司法程序的“信仰”案件,都是被枉法诬判的冤案,而帮助做无罪辩护的律师也遭到中共残酷打压。

维权律师一致指出,给法轮功学员判刑均缺乏法律依据。在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被诬陷触犯刑法三百条,被以所谓“组织和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刑。刑法三百条成为世界上唯一犯罪证据与其所指控的“破坏法律实施罪”,两者完全不需要具有关联性便能成立本罪的法律条文,堪称世界司法审判史上的奇闻怪事。

所谓“两高”(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也遭中共恶意曲解:中国《宪法》六十七条和《立法法》四十二条明文规定,司法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而不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两高”作为司法机构,没有立法权,它们的“司法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也违反了《宪法》和《立法法》而不能作为法律处理依据。

尤有甚者,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检察院、法院与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公安、司法同流合污,助纣为虐,携手制造冤假错案,非法抓捕、起诉法轮功学员,把善良好人非法判刑送入监狱。中共违法弄权,利用法律,罗织罪名,构陷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恣意关押与判刑,恶行昭彰,甚至公然承认“不讲法律”。

例如,河北省迁安市法院审判长冯小林面对法轮功学员家属的质疑,不得不坦言:“法轮功的案子,不按照法律”;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对张德艳等五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前,主审的女法官对律师说:“不要跟我讲法律。”;江苏省苏州市中级法院庭长顾迎庆呛声:“你跟我讲法律干什么,我跟你讲政治。”;四川省西昌市政法委副书记刘某公然对律师称:“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吉林省农安县“六一零办公室”马主任更直接说:“在这我们说了算,我们讲政治不讲法律,你们愿上哪告就去上哪告。”中共不讲法律,表面上跟你讲政治,其实都是耍流氓

随着各地法轮功学员百折不挠的揭露迫害实况,呼唤良知与善念,已有无数的世人被法轮功学员真诚、慈悲与坚定的信仰所感动,真相广泛传播海内外,早年受中共铺天盖地谎言蒙蔽的中国人逐渐走出迷雾。近年中国大陆各地纷传民众联名营救法轮功学员,多地检察院退卷或让法轮功学员无罪获释等,都是人民面对中共暴政,挺身选择善良的义举,印证了人心已觉醒、全民集体反迫害。

就在“世界人权日”前夕,“全球声援中国民众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刑事举报联署活动”公布了最新统计。从二零一五年七月到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全球37个国家超过350万民众联署刑事举报,向中共最高检、最高法院举报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反人类罪行,要求法办元凶江泽民。

法律是弥补道德缺失的防线,律师是维护社会正义的化身。信仰自由是天赋人权,“真、善、忍”是普世价值。中共斫伤人权、戕害信仰自由,残酷迫害法轮功,写下了人类文明史上最黑暗的一页。自古邪不胜正,正义终获彰显,衷心祝愿更多的世人看清中共邪恶的本质,秉于良知,捍卫公义,让这场残酷迫害早日结束,恢复基本人权,让信仰自由重现华夏神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