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强烈抗议中共当局重判人权捍卫者黄琦

文章来源:民生观察 更新时间:2019-07-30 10:39

 

民生观察获悉,四川人权捍卫者、“六四”创办人、被严重超期羁押近三年的黄琦先生,今天被四川绵阳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泄露秘密、为境外非法提供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民生观察对中共当局罔顾事实、蔑视法制、肆意栽赃陷害人权捍卫者、践踏人权,重判黄琦先生,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据四川绵阳中级法院公告:2019年7月29日上午,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黄琦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一案公开宣判,认定黄琦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万元。

 

中共当局这次重判黄琦的借口是泄露国家秘密与为境外提供秘密,而真实的情况却只是一份涉及迫害黄琦的当地区政法委批文,由陈天茂、杨秀琼传给了黄琦。而这份材料在庭前会议后,律师们就作了如下分析:

 

首先,管辖权提出异议。此案不应归绵阳市司法系统管辖,因为黄琦生活在成都,六四天网是黄琦一个人在运作,至于是否为境外提供信息,是黄琦一个人的事情,与另外两位被告人没有关系。陈天茂和杨秀琼将此报告传递给黄琦,三人没有合谋提供给境外的共同故意。法院的意见为,陈天茂与杨秀琼生活在绵阳,秘密的来源地是绵阳,绵阳是犯罪地管辖权。对此双方争执非常激烈。

 

其次,是否存在本案中的绝密文件存在很大争议。本案关键证据是一份《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陈天茂信方诉求办理情况及相关问题的报告》由陈天茂拍摄,发给杨秀琼,杨秀琼转发给黄琦。法院说,这个份证据被四川省国家保密局鉴定为绝密级国家秘密,不允许阅读和复制。据当事人说,该当时得到的《报告》照片上,没有显示密级,没有印章,没有抄送部门,只是一个文稿。是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办事处的人,主动将文件提供给陈天茂,而且帮助其翻页进行拍照。因为律师们不能阅到保密卷宗,不能看到《报告》原件甚至复印件,推测该密级是事后鉴定,甚至是当局设置的一个构陷黄琦和六四天网的陷井。

 

第三,要求公开审判。因为辩护律师以及被告看不到国家机密的文件存在,本案无秘密可言,应当公开审理。另外,即使有国家机密,涉及机密部分的,可以不公开审,其他部分应当公开审,比如有关六四天网报道敏感信息的事实,即有关报道访民的消息。

 

第四、申请证人出庭。辩护律师申请当地公安局保存国家机密的相关人员,街道办事处持有该《报告》的人员,请求他们出庭作证。因为,提供文件给黄琦的人,涉嫌泄露国家秘密。当地公安局的人与街道办事处的人合谋将文件给了陈天茂,他们理应出庭接受法庭的审查,以便查明本案《报告》文件的来源,以及查明有关公安局人员和街头办事处人员是否有权限持有国家机密的绝密文件,以及查明他们是滞涉嫌犯罪。

 

第5, 调取录像证据。本案案卷中所有的审讯笔录没有当事人的签名,无法核实是否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辩护律师申请调取审讯时的监控录像,以确定笔录的内容是否真实,以及是否存在刑讯逼供。尤其,本被告人杨秀琼和陈天茂称,他们在审讯时被殴打,且对杨秀琼使用下流的手段,被告人黄琦单独禁闭等酷刑。杨秀琼称实施酷刑的人是当地国保罗兵等人。三人都否认犯罪。

 

然而,律师的分析与要求没有得到中共执法当局的任何采纳,绵阳法院于今年元月14日,居然秘密开庭审理黄琦案。到今天如此重判黄琦,本质上就是赤裸裸的构陷。

 

黄琦先生因几度坐牢,身心倍受折磨,身体落下多种疾病,尤其肾功能严重衰竭,心脏的等等,都是很难治疗的绝症。又加在监狱被虐待、殴打、频繁而长时间的审讯等等,使黄琦身体出现严重危机。家属依法虽几番申请保外就医,但均被有关部门拒绝。据知情人透露,当局要黄琦认罪,而黄琦对从事人权工作拒不认罪,以致遭到当局持续酷刑迫害。现在重判黄琦,事实上就是公然谋杀,是使黄琦无法再活着走出大牢。

 

黄琦,1963年出生于四川。毕业于四川大学无线电子系,1998年成立了“天网寻人事务所”,1999年设立“六四天网”。黄琦所创建的原“天网寻人”网站,曾受到包括人民日报、央视,以及数千家国内外媒体高度赞誉。1999年,获得中国互联网大排名第二。天网共同创办人,其前妻曾丽2000年底还获颁“中华爱国之心”光荣称号。由于网站同时还登载各种批评时政的文章,引发当局的关注。2000年2月,原四川省国安人员卜列平等人到天网寻人事务所与黄琦发生冲突,黄琦被打伤。这一事件引发极大反响,随后中国当局查封了天网网站。同年4月15日,在一家美国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帮助下,天网网站重新开张。2000年6月3日即六四事件十一周年纪念日的前一天,黄琦被警察逮捕。在被捕近三年后,2003年5月9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国家政权罪,判处黄琦有期徒刑5年。黄琦被捕后,引起世界广泛关注,美国政府及数百家国际组织抗议中国大陆对黄琦的迫害。中国国内民间对司法裁定有巨大的争议和质疑,认为事实和证据都不能成立,并认为这是当局一直拖到近三年后才判刑的原因。2004年6月国际人权组织无国界记者和法兰西基金会授予黄琦“第2届互联网自由奖”。2005年6月4日,黄琦刑满获释。2006年4月28日,六四天网公布了中国第一个八九死难者索赔初步成功的消息。12月31日,黄琦改组六四天网为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创办了中国大陆第一家综合性人权组织。6月3日,获第六届中国人权青年奖。2007年1月26日,成立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丹麦联络处。2007年6月,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在美国成功注册。2007年2月,黄琦获赫尔曼?哈米特奖。2008年中国汶川大地震后,黄琦积极参与救灾活动,同时为地震中死亡学生的家长提供帮助,而且在网上撰文揭露“豆腐渣”工程。6月10日晚,黄琦和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两名工作人员吃饭时被几名身份不明的人强行塞进一辆汽车带走。6月16日上午,黄琦母亲蒲文清收到当局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刑事拘留黄琦的通知书。7月,黄琦被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正式起诉。2009年11月23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对黄琦案进行了宣判,法院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判处黄琦有期徒刑三年。12月5日,魏京生基金会将第六届“中国民主斗士奖”颁给尚在狱中的黄琦和杨天水。2011年6月10日黄琦刑满出狱,再次投身中国人权事业。2016年11月28日,黄琦在家中被警方带走。12月16日黄琦母亲得到官方通知称黄琦因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而被正式逮捕,一直羁押两年多后,才于2019年元月14日秘密开庭审理,直到半年后的今天如此重判。

 

中共当局持续迫害人权捍卫者黄琦的行径是严重违反中国《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第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也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还违反《人权捍卫者宣言》“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a)了解、索取、获得、接受并保存一切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资料,包括取得有关国内立法、司法或行政系统如何实施这些权利和自由的资料;(b)根据人权和其他适用的国际文书,自由向他人发表、传授或传播一切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观点、资料和知识“、“1.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参加反对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和平活动。2.国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主管当局保护每一个人,无论单独地或与他人一起,不因其合法行使本宣言中所指权利而遭受任何暴力、威胁、报复、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恶意歧视、压力或任何其他任意行为的侵犯”;也食言中共当局一再承诺的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

 

因此,民生观察强烈要求中共当局立刻无罪释放黄琦先生,并对黄琦的侵害给予国家赔偿,追究一切迫害黄琦的单位与个人法律责任。

 

民生观察2019年7月29日